巩义市民政局开展《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了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养老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民政局2019年4月22日-26日,充分利用机关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宣传单、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我局在市人民广场、进孝义街道龙尾村、进紫荆路街道永新路社区集中开展了《条例》宣传,同时,工作人员耐心的解答群众的疑惑,满意率达到95%。活动现场摆放宣传版面3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余次。

【重点宣传内容】

1、《条例》提出了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每年不少于20天? 我国独生子女众多,一旦家中老人生病,独生子女就只能请假侍奉于床前,一旦单位事多,不予假期,爱岗敬业与孝敬父母就成了令人扼腕的“单选题”。因此,独生子女护理假成为近年来热议的话题之一。 《条例》明确,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条例》提出养老机构虐待老人,处罚上限从3万提升至20万。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3、新旧小区都要建养老服务设施。 《条例》明确,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4、景区内观光车对老年人优待。 ??退休了,常出去看看,景区内的缆车、观光车也要对老年人优待。这是《条例》的又一河南特色。 《条例》明确,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园、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等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安排一定时段对老年人从事健身活动免费开放。影剧院门票和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乘坐费用对老年人优惠。 5、老年人可随子女“落户”。 老人户口在其他地市,和子女在另一个城市一起生活,因为户口不在当地,社保等方面有诸多不便,《条例》对老人“落户”的事儿有了新规定。 《条例》明确,老年人随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生活居住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将户籍迁入赡养人或者扶养人户籍所在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为行动不便、患病或者残疾的老年人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提供便利服务。 6、把老人送进养老院,子女要常来看看 《条例》在家庭赡养与扶养方面规定: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未经常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向该家庭成员或者其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7、景区内观光车对老年人优待 退休了,常出去看看,景区内的缆车、观光车也要对老年人优待。 《条例》中明确,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园、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等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安排一定时段对老年人从事健身活动免费开放。影剧院门票和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乘坐费用对老年人优惠。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充分认识了新修改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意义。如今,我市老年人口规模越来越大,养老问题也成了热议的话题之一。该《条例》是依法保障我省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我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了新步伐,在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是深入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活动,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进一步了解《条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怎样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是通过从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学习。让我们解了《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是依法保障河南省老年人权益、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河南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在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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