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男,1987年11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家庭成员有父母、姐姐。2016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2016年10月26日李某到大厂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李某回归家庭后每日沉迷网络游戏,恶习不改,邻里乡亲也退避三舍。李某父母、姐姐认为其年龄小,对其偏袒娇惯,不能进行有效的约束教育,造成李某对自身错误不以为然,并对接受社区矫正也比较抵触。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与其进行疏导、训诫谈话,了解到李某对自身能力、社会现实认识扭曲,与人沟通困难,认为游戏可以满足自己的精神和生活需要,对继续接受教育,学习技能知识,工作谋生不屑一顾。司法所基于这些情况,制定了教育矫正、帮扶方案。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日常走访及李某到司法所报到的机会,与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列举了一系列成功人士的例子,让他了解到,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做好基础的准备,循序渐进,才有可能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并鼓励他学习一些基本技能,参加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同时对其开展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消除李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树立正确心态,建立自信心,适应社会。矫正李某的犯罪心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其能够自食其力,适应社会。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依托村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交心谈心,教育引导李某对家人要多理解、关心。同时劝导其父母和姐姐,对李某多些关注、约束、鼓励和陪伴,促进建立起正常的家庭关系,借助亲情的力量帮助其改变不良习惯,加强矫正效果。 接收李某后,根据综合评估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和依法监督管理,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适应社会生活。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并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实施效果达到后,根据具体情况,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对李某进行就业指导,依靠社会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接受社区矫正后,过去的朋友,街坊邻居对李某避而远之,李某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愿意面对,整日沉迷网络游戏。为此,司法所组织李某参加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培养其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纠正其不良习惯,使其在社区服务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对李某开展心理辅导,帮助其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李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李某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能够勇敢地走出自己的世界,走出家门。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建立起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干部、李某家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李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切实落实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李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进行日常考核,每月将评分结果告知本人,通过评语、加分、表扬等肯定李某的表现,平复其无用感及挫败感,鼓励其正视和肯定自己,促进其思想和行为的转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李某教育引导,促进融入社会。大厂县司法局依托大厂县看守所,定期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采取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李某进行法律常识、公民道德、时事政治等教育学习,提高道德修养和抑制不良欲望的自制能力;通过组织李某参加社区服务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助其重树与社会沟通交流的自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李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李某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司法所还为其在周边驾校找到教练的工作,在这之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释放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篇章,赢得了周围人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

【小结(或反思)】

接受社区矫正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多数人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比较深刻,但一部分人并不能做到。不但自身认识不足,且由于犯罪行为、不良习惯造成的后续影响,使他们面临思想融入、经济融入、社会融入的诸多困难。本案中,司法所根据上述特点,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内外兼治,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让其恢复健康心理、健康生活,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姿态融入社会。同时,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支持引导就业,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窘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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