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砍伤致神经致功能障碍损伤程度的法医临床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简要案情 谢某,男,37岁。2016年7月17日,谢某被人砍伤左上臂。 病历摘要 谢某因“刀砍伤致左上臂疼痛、出血,伴感觉及运动障碍3小时”入院治疗。专科情况“左上肢布满血迹。上臂中段桡背侧分别有一环形长约20cm伤口、一横形长约10cm伤口,深及骨质,伤口创缘尚整齐,轻度挫伤、污染,有活动性出血,肌肉断端外露、颜色暗红,夹之收缩差,局部未触及明显异常活动及骨擦感,患肢末梢血运好,上肢桡侧及虎口处皮肤感觉迟钝,腕关节、五指背伸功能障碍,腕关节屈曲畸形”。 诊疗经过:急诊在臂丛麻醉下行“左上臂清创、神经肌肉修复、夹板固定术”(探查所见:桡神经、桡神经肌皮支、肱三头肌、肱肌、肱二头肌长头肌肉断裂……修剪桡神经断端至正常神经束,行外膜缝合法修复……)。出院诊断:1、左上臂中段桡神经开放性断裂;2、左上臂中段肱肌开放性断裂;3、左上臂中段肱三头肌开放性断裂;4、左上臂中段肱二头肌长头开放性断裂。 2016-10-18肌电图检查报告示:左侧桡神经伤面以下呈完全性受损,正中神经、尺神经轻度受累。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接受某法院委托,要求对谢某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谢某于伤后9个月余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接受检查。自诉目前情况:左手腕无法背伸,左拇指活动受限。 检查:步入检查室,一般情况可,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头面部无异常,五官端正,面纹对称。左上臂外侧见一不规形皮肤瘢痕,总长26.5cm,左腕背伸无力,左拇指背伸无力,左手握力可,分并指如常。余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肌电图检查提示:左侧桡神经损伤。(详见附件)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谢某于2016年7月17日受伤。根据现有病历材料、结合我们检查所见,明确其所受损伤为:左上臂中段桡神经开放性断裂,左上臂中段肱肌、肱三头肌、肱二头肌长头开放性断裂。 被鉴定人谢某伤后经“左上臂清创、神经肌肉修复、夹板固定术”等相关治疗,被鉴定人谢某目前伤情基本稳定,具备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的条件。目前肌电图检查提示左侧桡神经受损明显,遗留左腕及手指背伸无力,桡神经支配区感觉功能障碍。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被鉴定人谢某左侧桡神经损伤伴肢体功能明显障碍符合第5.9.2条d)款之规定,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其肢体创伤局部皮肤瘢痕形成符合第5.9.4条1)款之规定,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谢某左侧桡神经损伤伴肢体功能明显障碍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其肢体创伤局部皮肤瘢痕形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附件】 附件1:被鉴定人谢某查体照片 附件2:被鉴定人谢某肌电图报告 附件1: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肌电图检查报告 姓名 谢某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0年4月 受伤时间2016年7月17日 检查时间2017年6月16日 针极肌电图 所检肌肉 静 息 轻 收 缩 重 收 缩 插入 纤颤 正相 时 限(ms) 波幅(μv) 多相(%) 募集相 峰值电压(mv) 左拇短展肌 - - - 正常运动单位电位 干扰相 4.8 左伸拇长肌 + +++ +++ 时限宽,出现复合电位 单纯相 1.4 左伸指总肌 + +++ +++ 时限宽,电压高,出现复合电位 单纯相 4.2 左肱桡肌 - ++ ++ 电压高,时限宽 单纯相 1.5 运动神经传导速度 所检神经 刺激-记录点 潜伏期(ms) 波幅(mv) 距离(cm) 传导速度(m/s) 左桡神经 肘上-伸指总肌 未引出反应 肘下-伸指总肌 未引出反应 左桡神经 (针极) 肘上-伸指总肌 18.6 3.0 肘上-伸拇长肌 未引出反应 左正中神经 肘-拇短展肌 7.6 15.0 23.0 55.0 腕-拇短展肌 3.4 16.1 左尺神经 肘-小指展肌 8.7 9.0 32.0 56.0 腕-小指展肌 3.0 12.7 右桡神经 肘上-伸指总肌 4.7 19.7 22.0 63.0 肘下-伸指总肌 1.2 17.0 感觉神经传导速度 所检神经 刺激-记录点 潜伏期(ms) 波幅(μv) 距离(cm) 传导速度(m/s) 左正中神经 食指-腕 2.8 5.0 16.0 58.0 左尺神经 小指-腕 2.5 11.0 13.0 52.0 左桡神经 拇指-腕 未引出反应 右桡神经 拇指-腕 2.0 11.0 10.5 53.0 肌电印象:左侧桡神经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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