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溴敌隆中毒损伤程度的法医临床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简要案情刘某,男,59岁。2016年8月19日,某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刘某及其妻子出现中毒症状住院治疗,怀疑被人投毒。刘某家中腐乳内检出溴敌隆成份。刘某最终经积极治疗出院,其妻子抢救无效死亡。 病历摘要刘某住院病历示“主诉:排间歇性全程无痛性肉眼血尿4天。现病史:患者于4天前无明显诱因出现肉眼血尿,呈洗肉水样,内无凝血块,全程性。无尿痛及腰腹部疼痛”。2016年8月15日血清白蛋白(ALB):30g/L,凝血酶原时间(PT):>100s。2016年8月16日血清白蛋白(ALB):30g/L,红细胞(RBC):2.82×1012/L,血红蛋白(HGB):85.00g/L。2016年8月17日凝血酶原时间(PT):12.90s,红细胞(RBC):3.00×1012/L,血红蛋白(HGB):91.00g/L。2016年8月20日红细胞(RBC):3.48×1012/L,血红蛋白(HGB):105.00g/L。2016年8月24日红细胞(RBC):3.52×1012/L,血红蛋白(HGB):108.00g/L。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刘某凝血异常,血液内科会诊后考虑接触杀鼠剂导致凝血异常,给予积极纠正凝血功能,输血等对症治疗。病情平稳后行膀胱镜检查示“膀胱占位,膀胱出血斑”。病理回报(膀胱)增生性膀胱炎。出院诊断为“1.出血性膀胱炎;2.血尿”。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接受某公安局委托,要求对刘某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刘某于溴敌隆中毒治疗出院后9月余接受检查。自诉病情最重时,意识清楚,四肢无力,无肢体抽搐,下腹及双大腿内侧有紫癜,肉眼血尿,牙龈出血。自诉目前情况:左小腿发凉,憋不住尿,四肢没有以前有力气了。 检查所见:步入检查室,一般情况可,神清语利,查体合作。头面外观如常,四肢外观可。球睑结膜、皮肤未见出血点。四肢活动可,双上肢腱反射对称引出,Hoffmann征阴性。右下肢腱反射活跃,双下肢病理征阴性。腹平软,叩诊呈鼓音,肝脾肋下未触及。腹部压痛反跳痛阴性,肾区叩痛、压痛阴性。余常规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审查材料后,要求被鉴定人刘某复查血生化及凝血功能,报告示“尿素7.31mmol/L,高于参考区间;肌酸激酶(CK)370.0U/L,高于参考区间;凝血酶原时间(PT):12.90sec,高于参考区间;凝血酶原活动度(PTA):74.00%,低于参考区间;纤维蛋白原(FIB):2.35g/L,低于参考区间”。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刘某因“排间歇性全程无痛性肉眼血尿4天”于2016年8月13日入院治疗,诊断为:出血性膀胱炎,血尿。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我们检查所见,分析其损伤的性质及严重程度: 1.被鉴定人刘某存在溴敌隆慢性中毒。①据本案相关材料反映:刘某家中腐乳内检出溴敌隆成份。②住院病案反映:刘某凝血功能异常、血尿。③刘某自述病情最重时,出现下腹及双大腿内侧紫癜,肉眼血尿,牙龈出血等凝血功能异常表现。④溴敌隆是一种抗凝血杀鼠剂,毒理作用是抑制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的生物合成,导致凝血障碍,引起皮肤和脏器出血。被鉴定人刘某的症状和溴敌隆中毒症状相符。 2.被鉴定人刘某中毒后存在轻度肝功能损害、中度贫血表现。①刘某住院病案显示“2016年8月15日 血清白蛋白(ALB):30g/L,凝血酶原时间(PT):>100s”,符合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②刘某住院病案显示“2016年8月16日血红蛋白(HGB):85.00g/L”,提示存在中度贫血表现。医院予以积极纠正凝血功能,输血等对症治疗,至2016年8月24日血红蛋白(HGB)仍低于正常值。 3.被鉴定人刘某溴敌隆中毒治疗出院后9个月余复查血生化和凝血功能,检验结果反映:血生化指标仍有部分异常,且凝血酶原时间仍高于正常值。提示:被鉴定人刘某目前仍遗留血生化指标异常和凝血功能异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鉴定人刘某慢性溴敌隆中毒致轻度肝功能损害、中度贫血、凝血功能障碍、血尿等,经积极纠正凝血功能,输血等对症治疗,目前仍遗留血生化指标异常、凝血功能异常和乏力等征。 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附录A.4之规定,同时比照第5.7.4条f)款之规定,被鉴定人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被鉴定人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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