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27日,宁夏某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来到银川市国安公证处,称该公司生产、销售豆芽菜,在生产过程中该公司将所生产的排水排到附近主干沟渠里,但周边村民称此排水将会污染主干沟渠,影响农作物的种植。该公司为了证明此排水不存在污染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向本处申请对该公司豆芽厂内的四处生产排水点的水质取样、送交检测的全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人员审核了李某某提交的证明材料,受理该案件并向当事人宣读《公证告知书》、《保全证据公证告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地询问。当事人表示所申办的此公证事项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也知晓其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和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 2018年11月27日上午11点30分,公证人员会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来到该公司的豆芽菜厂内,分别对四处生产排水点的排水进行取样:由李某某对豆芽菜厂厂房西侧排向鱼池的生产排水进行取样,并标记为1号;对鱼池南侧出水口,排向豆芽厂南侧排水沟入水口水质进行取样,并标记为2号;对豆芽菜厂南侧通向某村主干沟渠的排水沟出水口、入水口分别进行取样,并标记为3号和4号。取样结束,由公证人员对取样后的样品进行统一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然后,由李某某带领公证人员来到宁夏银川市某环境工程评估咨询中心。由李某某现场填写水质检测申请单,由公证人员将密封好的水质样品现场拆封并交由该环境工程评估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水质检测。取样、送交水质检测的全过程由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现场保全,进行摄像、予以记录,制作《现场记录》一份。随后,公证员出具了公证书,《现场记录》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及现场拍摄刻录成光盘一张均作为附件附于公证词之后。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以及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随着工业的发展以及与之相应的人群居住越来越集中,环境因素日显重要,环境侵权案件也越来越集中和频繁地发生,环境保护成了越来越重要的社会话题。随着公证工作的不断深入,保全证据公证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环境保护、环境侵权中的证据具有易灭失性、不可逆性和不确定性,无论是实施方还是受害方均可运用保全证据公证,事先或者同时对现状、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以保障该证据不被流失、保持证据的真实性、确保证据的最高证明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的举证压力、降低当事人的举证难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宁银国安证字第XX号 申请人:宁夏某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住所:XXXX,职务:总经理。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宁夏某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向我处称,本公司有位于X县X村的豆芽菜厂,在生产过程中将排水排到了X村的主干沟渠里,其X村村民称该排水污染了主干沟渠。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证明生产排水没有任何问题,特向我处申请对X县X村豆芽菜厂内四处生产排水点,水质取样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某某、申请人宁夏某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11:30分到达X县X村豆芽菜厂内,由李某某分别对豆芽菜厂厂房西侧、排向鱼池的生产排水水质,对鱼池南侧出水口、排向豆芽厂南侧排水沟入水口水质,对豆芽菜厂南侧、通向烽火村主干沟的排水沟的出水口和入水口水质四处分别进行取样,由公证人员对水质取样过程进行摄像。本公证员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并现场制作《现场记录》一份共一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现场记录》系公证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所作, 《现场记录》上在场人员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的DVD数据光盘在刻录时未做任何修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现场记录》的原件与DVD数据光盘保存于我处。 附件:一、《现场记录》复印件一份共1页; 二、《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共2 页 三、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安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