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助果场维权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陈某是广西XX市XX区XX镇XX村某砂糖橘果场(下称“果场”)承包人。该果场位于正在施工拓建的XX国道北侧。XX年XX月XX日XX时至XX月XX日凌晨XX时许,当地下起了50年不遇的持续暴雨,引发洪水灾情。因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阻碍了流经该果场的排水口,导致包括该果场(XX亩)在内的大片庄稼(果、疏)被淹,并持续多日未消退。因长时间水淹,陈某果场正处于丰产期的砂糖橘出现了树根腐坏、叶黄、落果现象,损失重大。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陈某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施工方,要求赔偿其损失。为取得关键性证据,陈某向公证处申请了对施工方阻碍排水的涵洞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处指派2名公证员随同陈某及其代理人潘某、第三方拍摄人员谭某于XX月XX日前往国道XX线信都至仁义XX村XX塘(上述阻碍排水口的现场)公路排水涵洞的现状进行现场拍摄。拍摄人员谭某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对保全证据公证现场进行拍摄,并将其制作成光盘1张、拍摄照片共12张。现场拍摄录像光盘及存储卡、照片原件均已封存于公证处,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拿到公证书后,陈某便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XX年底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对方否认侵权事实,当陈某的代理律师向其出示了公证书后,对方便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主动要求和解赔偿,最终通过法院调解结案。陈某表示,此次侵权索赔成功,这份公证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证据保全公证服务越来越受到群众的认可和广泛使用,现场原状证据保全在当地明显增多,也是该处最常开展的保全证据公证之一。由于涉及现场原状的侵权行为极易消逝,证据不易固定留存,选择公证是有效的保全方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桂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陈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镇XX街XX号。 公证事项:证据保全 申请人陈某于XX年XX月XX日到我处称,因XX年XX月XX日XX时至XX月XX日凌晨XX时许,持续降雨,导致本人位于XX镇XX村XX承包的XX亩砂糖橘被水淹27小时,造成严重落果,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XX线国道信都至仁义XX村XX塘(XX,亦为XX叉路口)公路排水涵洞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公证员黎某、赖某及申请人陈某、潘某、拍摄人员谭某于XX年XX月XX日来到XX线国道信都至仁义XX村XX塘(XX,亦为XX叉路口)公路排水涵洞的的现状进行现场拍摄,拍摄人员谭某共拍得录像并将其制作成光盘一张、拍摄照片共12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相关人员签名属实,现场所拍录像光盘及存储卡已封存于贺州市公证处。 附:1、《现场工作记录》一页。 2、《录像刻录光盘一张》。 3、现场拍照所得相片(12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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