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申某,女,54岁,1964年出生,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8月10日调入北京市女子监狱。申某不服从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后被驳回。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根据上述了解到的情况,并对照《犯因性问题筛查清单》,申某在十一个犯因问题维度方面均存在问题,其中罪错认知、人格特征、价值观念、偏差行为、生活态度及未来规划等方面问题均为严重。具体分析如下: (1)人格特征方面:申某敏感多疑,心胸狭隘,很难相信别人,也很难与他人合作,喜欢独处,比较自傲。情绪不是很稳定,因生活小事会出现愤怒,遇事也容易冲动。 (2)价值观念方面:通过个别谈话了解,申某做事自私自利,贪图享受,且为了利益可以违背规则,申某存在拜金主义思想,认为钱是万能的,认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只要有钱什么事都可以办成。 (3)偏差行为方面:申某做事没有计划,入狱前生活习惯不佳,作息时间黑白颠倒,经常花钱如流水,没有节制。 (4)政治信仰方面:申某热爱祖国,认同党的领导,但对政法机关等有一定意见,不表认同也不表反对,崇尚自由,没有什么政治信仰。 (5)罪错归因及犯罪认知方面:申某自觉量刑过重,年龄较大,服刑意识淡薄。一直对自己的案情存在疑虑,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平,也没有想过补救措施。目前正在与家人沟通,商量申诉相关事宜,申诉态度较为坚决。 (6)人际交往方面:申某性格外向,交友广泛,虽然不能完全信任他人,但好面子。申某认为朋友多了好办事,朋友有困难一定要帮,肯为朋友两肋插刀。此次犯罪入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交友不慎。 (7)生活态度及未来规划方面:申某对未来的生活没有积极详细的规划打算,对自身问题有一定认识但不能深挖罪错原因,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年龄大,又有家人管,走一步算一步。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申某自觉量刑过重,年龄较大,服刑意识淡薄。在申某服刑改造过程中,同案犯被捕,认为本案有了新的证据证明自己在本案中并无非法所得而是都在同案犯中。目前正在与家人沟通,商量申诉相关事宜,申诉态度较为坚决。 3.心理行为表现 申某的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为暴力危险中度,自杀危险中度,脱逃危险低度。PDQ测试14项因子均显示为正常水平,CCQA结果显示为一般水平,COPA结果显示该犯同情心值和焦虑值分别为56.15、50.83,为较高等级,外向值和聪敏值分别为47.46、52.96,为一般等级,其他八项水平均为较低和低等级。 4.教育矫治的难点 申某入监后服刑意识淡薄,文化程度偏低,一直对自己的案情存在疑虑,认为量刑过重,经全面分析申某情况后对申某进行攻坚转化教育。 5.矫治方案 申某日常表现平稳,情绪基本稳定,改造过程中保持乐观心态,教育转化攻坚小组通过个别教育、心理疏导、经史合参、ACT心理矫治项目等对申某进行阶段性的教育转化工作,促使申某能够开展自我剖析,积极参加日常学习教育活动和复工复产生产劳动,助其保持良好心态的同时,建立正确思维导向。与此同时,将“四共建设”集中整治活动中取得的工作效果和经验进一步总结、固化,不断强化申某自我认知,促使其能够深入理解查找自身犯因性问题。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个别谈话教育,搭建信任桥梁,明确申诉原因。 (2)强化心理疏导矫治,重塑理想信念,强化规范养成。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发挥亲情作用,实现转化攻坚。 7.教育过程 (1)缜密安排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申某文化程度不高,热爱学习,因此在班组建设过程中,着力打造一个学习气息浓厚、改造积极性高、环境较安静的班组,创造积极向上的班组氛围,发挥班组罪犯的积极力量,逐步取得信任并对其进行开导。 (2)强化政治改造,转化思想认识 贴合申某年龄、文化等实际情况,将政治改造作为思想转化主要载体,针对政治信仰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开展全面教育。开展了像“全面依法治国”、“不忘初心”等综合概述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政治讲堂,帮助申某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同时采用生动的视频、音频资料,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实时新闻,多角度向申某展示理论知识,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课程帮助其了解外面大千世界的实时变化,有效的帮助申某与时俱进。 (三)深入个别谈话,找准问题根结 及时了解申某日常中的思想状况。确保封闭执勤期间每周至少一次谈话教育,针对封闭时期的特殊性,做好对申某的转化计划部署和工作交接,严密关注申某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特殊时期的思想及心理动态,及时帮助申某解决心理波动问题。通过反复与申某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到申某不认罪的主要原因后,监区果断采取“加强版”谈话教育模式,一是监区长坚持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主要针对申某的整体表现进行汇总、点评、教育;二是针对其日常表现,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对申某跟进式谈话,在积极与监区领导、心理民警交流的基础上,从原生家庭、创业经历、交友情况等方面进行交流分析,逐渐消除申某的紧张、抵触的心理,掌握申某思想状况,取得申某的信任,引导申某面对现实。同时在谈话过程中对其好的方面给予肯定,不好的方面给予批评。通过谈话发现申某不认罪的思想症结主要是认为自己年龄较大,刑期重,距离回家太遥远,不如申诉拼一把;另外一直认为自己有了新的证据证明自己在本案中并无非法所得而是都在同案犯中。这些第一手资料,均为攻坚转化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加强心理疏导,缓解自身压力 安排申某参加ACT心理矫治和经史合参等改造项目,效果显著。特别是是在经史合参的学习过程中,不断从诵读经典、分享自身心得体会、合参分享等多方面对申某的学习情况进行一一点评,引导申某作为一名观察者来反思自我,总结自我,提升自我。该项学习让其感触颇深,在班组讨论中申某认真开展自我剖析,切实达到提升道德意识和调节心理状态的改造目标。申某入监后,因余刑长、心理落差较大等因素,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并言语中流露过想调节心理的想法,据此,积极引导申某释放不良情绪,鼓励申某要善于说出自己的想法,学会放下。安排申某参加针对性的团体咨询活动,在“解开心灵枷锁”心理调节活动中,使其认识到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平和心态,好好把握未来的人生,从现在做起。 (五)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针对申某在法律上的片面、模糊认识,从法律知识学习入手,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法律条文,帮助申某增强法律意识。尤其是在学习《民法典》的过程中,申某格外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课详细记录。通过灌输式教育,能够帮助申某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伤害,从而达到使其认罪悔罪的目的。 (六)运用狱侦手段,洞察关键细节 充分发挥耳目的作用,在每次谈话、开展活动、亲情电话等情况后,及时找耳目了解情况,从中找到申某的细微变化,并进行前后对比、分析,为阶段性转化提供第一手材料,及时调整转化方向。 (七)发挥亲情作用,助力转化攻坚 积极与申某家属沟通情况,并寻找亲情突破点,疫情期间与家人通信不畅,甚至怀疑“他们都不管我了,就是每月给我存点钱让我在监狱养老”,这样的消极想法,非常不利于对申某的教育转化,对此帮助联系其家人,了解家人对申某申诉的态度,希望家人给申某亲情上的关怀,家人得知民警对申某的教育付出了很多心血,理解了民警的良苦用心,通过亲情电话和信件给予亲情上的关怀和积极的正面引导,劝其放弃申诉,当时申某内心较为矛盾,抱有侥幸心理,但思想有所松动,第一时间抓住契机,结合法律知识对其案情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引导教育申某正确面对自己的问题,对申某的转化之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石。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阶段的攻坚教育之后,转变思路,给申某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后,继续找其谈话,让其体谅家人的关心和期望,正确认识自己的案情,从法律层面和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自己认罪悔罪的问题。申某表示感谢警官的不断开导教育,并表示自己会慎重考虑,最终申某决定放弃申诉。 从这个案例得出的几点启示: (1)合理分工,密切合作 贴合罪犯实际,制定一人一策的改造实施措施,合理充分发挥团队优势,进行统一指挥、合理分工、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流程,确保了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找准时机,有的放矢 教育罪犯的工作千头万绪,要找准突破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做到有的放矢。尤其遇到瓶颈期,更要不断梳理工作思路,找到问题的关键点。要通过观察,找准时机,果断入手,从而达到最佳的教育转化效果。 (3)反复跟进,强化效果 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容易出现反复,因此教育改造工作方式方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民警在不间断教育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强化罪犯认罪悔罪意识,提升监区的罪犯教育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