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以来,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村两委坚持把民主法治建设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完善制度,深化教育等措施,不断加强村委会机构建设、规范村务管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狠抓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建议,对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依法进行制定或修改,真正体现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原则。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及到村支部和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职责、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土地管理、财务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村干部的行为规范、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力求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竹峰村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干部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浓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作用明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竹峰村在评为宣城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不断进取,于2022年被评为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任务措施】
(一)“小网格”撬动“大治理”。牢牢抓住党的建设这个“牛鼻子”,推进“党建先锋认领工程”,激励干部争当宣传员、调解员,通过划分支部书记责任区、党小组组长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包片区、联村干部包村组、普通党员包农户的“三包”措施。实现“无缝隙、无盲点、无遗漏”为民服务,引导机关干部发挥“调查员”“宣传员”“调解员”“战斗员”作用;村两委干部发挥“火车头”作用,做到摸清家底、理清思路、抓好协调、当好表率;普通党员向群众送政策、宣法律、做示范、倡文明、架桥梁。党员干部积极下沉到“责任区”,通过走访、参与村组会议,收集群众所反映问题或意见建议,以交办单的形式,分别交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手中。对交办的事项,明确承办单位、办结时限,并实行全程跟进办理。变“群众跑腿办事”为“干部跑腿服务”,变“被动办”为“主动办”,把各项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构建党委领导、办村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党建格局和基层社会的治理体系,发挥党员干部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关口前移,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村组。竹峰村“两委”换届以来,充分利用“三包”措施,在宣绩高铁、皖赣线改线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拆迁和征地工作中完成到95%以上,保障了项目的建设。 (二)“干部学”带动“群众学”。竹峰村“两委”换届以来,村“两委”干部干好日常工作弹好钢琴的同时,坚持自我学习。利用每周例会,集中学习《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每月竹峰村党委制定各党小组会议议程,党委成员深入党小组,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干部学、党员学、群众问的形式在村级乡村治理过程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矛盾纠纷面前,群众更愿意咨询一些党员和乡贤人士,为矛盾的化解奠定了自治基础。通过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向干部群众不断宣传法治观念,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形成良好的法治乡村氛围。 (三)“大单位”联动“小乡村”。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召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2018年,我村积极与联建单位市财政局争取,共同谋划,精心设计,打造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乡村法治与财政文化融为一体的财政法治文化广场,成为竹峰村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法治广场建成以来,组织法律知识宣传活动20余次,在宣传形式上以最简洁的语言讲述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组织法治演出4场,演出寓法于戏,以戏传情,以情感人,对在场观众进行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熏陶。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治宣传月、法治文艺演出、学法用法示范户评比、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活动,利用村民普法学校、有线广播、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特点和效果】
一是创示范,提升村民法治素养。竹峰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村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供给不断优化,“三治融合”程度不断深入,人人学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氛围不断浓厚,“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抓创建,夯实乡村治理基础。竹峰村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抓实“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3年来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不断提升和巩固法治乡村建设成果。 三是树典范,营造法治乡村氛围。竹峰村通过党建先锋认领、“三治”融合,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为竹峰村乡村振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法治成为村庄治理的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