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大专在读,因2021年7月5日与朋友邀约吸食毒品冰毒和麻黄素,被送至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入所后,陈某起初无特殊异常行为,直到2022年初开始出现莫明的烦躁、焦虑不安,并产生了睡眠问题。这一状况持续了2个月,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教育戒治情况,在分管警察问询下才说出自己和家人向学校隐瞒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担心无法参加考试或被学校掌握戒毒情况后开除,多年学业将毁于一旦,思想压力极大。
【案例基本情况】
为及时掌握陈某的思想动态,化解陈某的急躁情绪,大队专程召开了研判会议,对该员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并与陈某家庭进行初步沟通,并制定了如下方案: 1.掌握成长经历,分析问题成因,找准思想症结; 2.提供政策支持,尽力化解矛盾; 3.开展心理疏导以及个性化教育; 4.积极开展后续帮扶和延伸管理工作。 一、开展问题成因分析 陈某自5岁父母离异后就由身为退休老师的祖母抚养,老一辈人的溺爱加之父母的愧疚心理,对于陈某基本上就算得上有求必应。初中时由于父母疏于管教,而且经常从父母两边获得经济来源,陈某就经常和同学与社会上的青年厮混,并在2016年开始沾染毒瘾。2019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行政拘留14天,但在父亲的帮助下,向学校隐瞒了这一违法行为,导致陈某并未遭受学校的处罚,助长了陈某的“嚣张”气焰。 自身原因:陈某在面对家庭时存在过度依赖和轻度叛逆的双重矛盾心理,一方面缺乏对人生选择的自主决断,另一方面又希望打破家庭束缚寻求刺激,最终在毒品的诱惑下走上了不归路,在害怕失去家庭的保护与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间产生了焦虑和矛盾的情绪。 家庭原因:陈某父母缺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平时又疏于管教,出于补偿心理总是对陈某过于溺爱,导致陈某学习不断滑落。而在孩子两次被公安抓获时帮忙遮掩,更是促成陈某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矛盾心理,最终纸里包不住火导致陈某陷入认知误区。 二、着力查找问题症结 按照戒毒工作要求,戒毒人员离所就医等外出情况时必须有警察24小时警戒护卫,如陈某回校参加考试,陪同警察必须到考场,这里就需要与校方合作,陈某戒毒情况就势必被学校掌握,而陈某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毒品属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如不参加毕业考试,陈某依然会面临休学等一系列后续不可控的发展事态,属于“纸里包火”,只会在以后造成更大更坏的影响。因此,陈某能否正常参加考试成为破局关键点,而这一切需要建立在与家庭、学校沟通合作的基础上来。而陈某入所以来,积极参与教育戒治活动,能够认识到毒瘾的危害,有强烈的回归社会意愿和继续学习的可能性。符合教育矫治工作“以戒毒人员就业就学为导向,采取‘全员参与个别指导全力帮扶’”的工作方针,经大队研究决定对其开展个性化教育,帮助其完成学业,增强戒治信心。 三、开展心理疏导和个性化教育 一是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心理咨询师在谈话过程中发现陈某自我表现方面不足,并结合陈某scl-90量表测试结果,初步判定陈某心理问题为轻度抑郁、认知偏执,拟定运用理性情绪疗法为主、家庭疗法为辅的多样化心理疗法帮助陈某转变错误认知,在对陈某首次心理辅导时,未直接运用理性情绪疗法激化矛盾,而是首先安抚其思想情绪,在取得家属支持后再行治疗。 二是争取亲属的理解和帮助。大队警察联系了陈某的父母,充分了解家属的述求和期望,在与家属的谈话中,发现陈某父母对于陈某期望很高,而且存在 “吸毒是可以改的,学历没有就意味着以后的生活真没有了”的错误认知。为此,大队警察多次与陈某的父母沟通交流,分别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向他们述说了利弊,希望通过转变家庭观念而得到家庭支持,利于下一步对陈某的教育矫治。于“法”而言,陈某吸毒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但关怀救治却是戒毒工作的核心思想,对于陈某愿意考试戒毒所是予以支持的态度,而警戒护卫陪同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准绳和底线;于“理”而言,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家庭教育不应该是不停的摆平矛盾、隐藏矛盾,陈某的人生还很漫长,如果不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拿到毕业证的陈某也必将走向下一条歧路;于“情”而言,戒毒所可以通过为陈某提供核酸检测、提供复习资料、确保复习时间等方式帮助期顺利完成考试,为保障陈某个人隐私,陪同警察也可以不着警服。在第三次交流后,陈某家庭的观念得到转变,不再要求戒毒所帮忙隐瞒,愿意尊重陈某自己选择。 三是重塑自我认知。在得知父母的观念改变后,陈某陷入一段时间的迷茫,一方面对于自己多年的学业有着极大的不舍,另一方面又担心被开除后人生该何去何从。为此,在充分讨论后,大队领导、中队警察、分管警察分别对其进行了多层次的个别谈话。首先是开展身份认知教育,陈某属于首次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虽然接受过入所教育,但长期的学习经历仍使其保留着学生思维。多次教育谈话中,进一步明确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强制性”,直接从法律层面阻断替其隐瞒学校的可能性。其次是进行思维认知教育,教育引导陈某理解人生每一次选择必然承担的后果,并在三人行动小组中为其指定两名年纪较大的戒毒人员,通过经历述说的方式让陈某深刻理解承担和责任的重要性。最后是开展理性情绪疗法,以“吸毒是违法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理性信念驳倒“总有人帮忙善后”的非理性信念,初步使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建立正确的认知观。 四是坦然面对错误。通过与陈某和陈某父母的充分沟通后,陈某母亲决定向学校告知陈某的违法行为。学校得知相关情况后,愿意配合戒毒所一起帮助完成对陈某的学业,并指派辅导老师帮助陈某规划复习计划和考试时间。另一方面,陈某父亲表示愿意考试到场陪同,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陈某心底大石终于落下,戒治心态得以转变。鉴于昆明疫情因素,昆明市卫生职业学院采用“南琼APP”线上补考方式让陈某参加补考,大队请示相关领导后,为陈某提供了复习资料,并在补考期间由管理警察担当监考老师帮助其完成期末补考3次。 五是强化戒治信念。学业事情告一段落后,心理咨询师与陈某一起分享了在这一过程中的内心感受以及体验到的变化,让陈某明白只有自己勇于面对人生才能真正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明白了家人的付出和艰辛,明白了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从而延伸到戒除毒瘾的根本方法并非外因的强迫,而在于个人长期坚持的毅力和对未来的信心。至此,陈某彻底摆脱了自卑、偏执的心理,成功筑起面对人生的第一块基石。 四、积极开展后续帮扶和延伸管理工作 以所内媒体宣传、大队教育大会宣讲等方式,在戒毒人员中开展陈某案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在全体戒毒人员中开展形式与政策教育,开展就业辅导,拓宽陈某案例的影响力,增强全体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念。在常规形势政策教育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新媒体短视频的特点,帮助戒毒人员快速准确认清中国发展形势;同时,收集整理了《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30问》《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办理操作指南》《云南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机构》等一系列创业、就业、贷款等重要信息和资料,尽心尽力解答回归社会后工作的问题和疑惑,破解戒断毒瘾即失业的难题,为陈某等有着就业愿望的戒毒人员提供回归社会的有效途径。
【案例思考】
一、把握核心思想,坚持基本原则 立足法律是矫治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仅有助于工作顺利推进,也符合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要求。陈某案例中,无论是《戒毒条例》《教育法》,还是《云南禁毒条例》,“以人为本”都是工作的核心思想,是促成陈某个别矫治的枢纽,也是陈某得以继续完成学业的根本因素。人性化的同时,严格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规定》等法规,在推动戒治工作创新时又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是法治化社会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多方联动,合力化解难题 本案例中陈某最终成功转变,不仅来自戒毒所警察的教育管理,家庭思维的改变和帮助、学校的积极配合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陈某家庭从一开始的请求帮忙隐瞒到最后直面现实问题,从学校未掌握陈某戒毒到指派专门的辅导员,都离不开相互真诚的交流,可见“沟通与合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面对戒毒人员认知偏执问题时,耐心细致的多方交流,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 三、树立典型案例,推动戒治工作 在戒毒人员中开展统一的就学就业辅导是日常戒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新时期戒毒工作不断发展,此类方式在面对个别特殊情况的教育矫治难题时存在一定的不适配性。因此,“坚持以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为主,针对性地开展个别指导为辅”的教育矫治思路能够很好的化解矛盾,利于多数戒毒人员激发戒治动力。同时,通过广泛宣讲精品戒毒故事和戒断故事,全面开展就业和形势政策教育,向戒毒人员提供创业、就业、贷款等重要信息作为支撑,争取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推进戒毒社会化延伸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通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