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身体残疾消极戒治戒毒人员翟某的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翟某,男,1979年9月出生,初中文化,济宁市人,因吸毒成瘾严重于2013年12月2日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翟某左小臂为先天性缺失,社会适应能力较差,工作能力较低,价值观念发生偏离,产生了好逸恶劳的心理。其因身体残疾,在面对压力时心理承受能力差,产生了自卑、自闭等心理,与其他戒毒人员交往过程中往往把自己放在劣势地位,随波逐流,以此获得别人的接受并迅速融入一个消极戒治的“小圈子”。在个人认知方面,翟某明显缺乏对毒品的正确认识,意志力薄弱,且受挫能力差,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纪律制度约束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平时总以“残疾人”的身份自居,自认为出现违纪行为后可以得到大队警察的怜悯而逃脱处罚。 在家庭方面,翟某父亲已去世,家庭成员包括母亲、妻子和5周岁的女儿,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其与妻子的打工所得,家庭收入偏低。翟某家庭责任感较低,“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意识不明显,对家庭的担当意识不强。入所后,翟某拒绝与家人联系,亲情融入帮助戒毒的难度较大。社会关系方面,翟某受教育程度不高,是非观念和道德法律辨识能力较差,且打工的环境较复杂,接触人群庞杂,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 自入所以来,翟某对强制隔离戒毒生活十分抵触,不愿接受纪律和制度的约束,这种抵触后期虽然变得较为隐蔽,但仍深藏于内心深处,且极易鼓动其他人配合其犯错,这在后来的几次违规违纪中得到了充分证明。为了获得相对自由的环境,其在2014年上半年多次以躺地抽搐为由去医院住院接受检查治疗,后经医院多次检查均未发现明显异常。住院观察期间,翟某曾于2014年4月底教唆同病房的戒毒人员故意夸大病情、教授其他戒毒人员如何躲在监控死角下违规吸烟。2015年上半年他又煽动大队其他戒毒人员协助其故伎重施,以抽搐装病为由逃避正常的康复矫治活动。

【方案制定】

翟某利用身体残疾的特点,获得其他戒毒人员同情,在戒毒人员中大肆传播消极言论,甚至教唆其他戒毒人员违规违纪。鉴于这一情况,大队警察通过调查了解、集体研究,决定采用“严格管理”“用心感化”“鼓励引导”三步走的方式对其教育戒治。第一,对翟某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其本人和其他戒毒人员深刻认识到管理制度的严肃性;第二,综合运用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手段对翟某开展综合性教育戒治工作,使其内心受到触动,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健全的人格;第三,对翟某进行鼓励引导,发现特长并为其特长的发挥创造条件,为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创造条件。

【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掌握证据,对症下药,适时击破虚假欺瞒的违规违纪行为,消除其他戒毒人员对翟某所谓的盲目同情,将其戒治生活引入正轨。 因翟某身体先天残疾极易获得他人同情,这为其以后的装病行为创造了条件。翟某多次以抽搐为由躺地不起,大队警察带其就诊后,医生均认为其身体状况良好。但其仍坚持继续装病来逃避正常的康复矫治活动,有时甚至声称大队警察不给其治病,给自己博得同情,创造舆论支持,这就给大队管理制造了压力。鉴于翟某多次故意违纪行为,大队警察研究决定通过调查其他戒毒人员和倒查监控的方式进行解决。2015年4月9日晚,翟某自称身体不适并伙同其他戒毒人员欺骗大队警察,大队决定当晚带其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仍显示身体无明显异常。后经大队警察回放监控和对信息员、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调查证实翟某为故意夸大病情、欺骗警察。鉴于这一事件的恶劣影响,大队警察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其处分,后由于认错态度诚恳、悔改决心坚定,因此在处分时大队警察把感化教育放在首位,在处分程度上最终选择了一种弹性较大的方式,首先给予翟某警告处分一次,其次让其作出公开检查,翟某当即保证:如有再次违纪将自愿从重接受处罚。这样宽严相济、不以处理惩罚为目的的处理方式实现了感化教育,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既达到了警示其他戒毒人员的效果,也给了翟某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之后的事实证明这一决定完全达到了预想的效果。 第二阶段:加强认知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唤回亲情支持。 针对翟某性格所暴露的问题,对其加强认知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吸食毒品的家庭危害性、社会违法性,明确违法者、受害者、病人的三重身份,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戒毒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 大队警察积极联系心理矫治中心,通过专职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导,针对其伪病、偏执、自卑等典型心理问题,通过音乐放松缓解其不良情绪,通过挖掘个人潜能帮助其恢复自信,消除自卑、自闭心理,让其从内心感到与其他人相同,可以像其他戒毒人员一样开展正常的康复教育矫治活动,以此来慢慢消除其投机和欺骗心理,最后从思想干预到行为约束达到帮助其正确面对戒治治疗的根本目的。 附心理测试结果: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MMPI 因子 掩饰分L 诈病分F 校正分K 疑病症Hs 抑郁症D 癔症Hy 病态人格Pd 男子气M 偏执Pa 精神分裂Sc 轻躁狂Ma 社会内向Si T分 46 84 59 90 49 58 77 55 65 55 58 58 通过后期与翟某的谈话教育中了解到其对家庭的思念,尤其是对年幼女儿的思念尤甚,因此大队警察以此为契机,迅速在教育中融入亲情的元素,使其渐渐反思吸毒对家庭、对亲人的伤害,让他意识到这两年对母亲、妻子、女儿责任的缺失。大队还通过联系其家人为其安排了亲情探访,家人的原谅和鼓励使其逐渐增强了戒除毒瘾的心理动力和信心,也弥补了原本残缺的家庭关系。 第三阶段:发现优点,积极鼓励,培养良好的生活态度。 对于重点戒毒人员的管理,一直严格管理并不可取,生活中的关心往往更容易深入内心。 大队警察了解到翟某自入所后,思想上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对制度约束的不适应和对国家戒毒政策的不理解造成其无法正确面对戒断治疗,在性格方面表现为自私自利、不能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惰性思想比较严重,康复劳动中拈轻怕重,以身体残疾为由逃避劳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为达到更好的教育戒治效果,大队警察试图发掘翟某的优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培养其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在一次戒毒人员休息日,值班警察发现翟某为其他戒毒人员整理床铺,虽然只有右手,但非常灵活。为此大队警察商议决定让其负责习艺车间的卫生,并在大队全体戒毒人员中宣布这一决定,这样翟某的积极性就得到了充分发挥。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翟某利用身体残疾的特点,获得其他戒毒人员同情,在戒毒人员中大肆传播消极言论,甚至教唆其他戒毒人员违规违纪。鉴于这一情况,大队警察通过调查了解、集体研究,决定采用“严格管理”“用心感化”“鼓励引导”三步走的方式对其教育戒治。第一,对翟某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其本人和其他戒毒人员深刻认识到管理制度的严肃性;第二,综合运用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等手段对翟某开展综合性教育戒治工作,使其内心受到触动,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健全的人格;第三,对翟某进行鼓励引导,发现特长并为其特长的发挥创造条件,为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创造条件。 【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掌握证据,对症下药,适时击破虚假欺瞒的违规违纪行为,消除其他戒毒人员对翟某所谓的盲目同情,将其戒治生活引入正轨。 因翟某身体先天残疾极易获得他人同情,这为其以后的装病行为创造了条件。翟某多次以抽搐为由躺地不起,大队警察带其就诊后,医生均认为其身体状况良好。但其仍坚持继续装病来逃避正常的康复矫治活动,有时甚至声称大队警察不给其治病,给自己博得同情,创造舆论支持,这就给大队管理制造了压力。鉴于翟某多次故意违纪行为,大队警察研究决定通过调查其他戒毒人员和倒查监控的方式进行解决。2015年4月9日晚,翟某自称身体不适并伙同其他戒毒人员欺骗大队警察,大队决定当晚带其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仍显示身体无明显异常。后经大队警察回放监控和对信息员、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的调查证实翟某为故意夸大病情、欺骗警察。鉴于这一事件的恶劣影响,大队警察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其处分,后由于认错态度诚恳、悔改决心坚定,因此在处分时大队警察把感化教育放在首位,在处分程度上最终选择了一种弹性较大的方式,首先给予翟某警告处分一次,其次让其作出公开检查,翟某当即保证:如有再次违纪将自愿从重接受处罚。这样宽严相济、不以处理惩罚为目的的处理方式实现了感化教育,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既达到了警示其他戒毒人员的效果,也给了翟某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之后的事实证明这一决定完全达到了预想的效果。 第二阶段:加强认知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唤回亲情支持。 针对翟某性格所暴露的问题,对其加强认知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吸食毒品的家庭危害性、社会违法性,明确违法者、受害者、病人的三重身份,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戒毒的根本目的和重要意义。 大队警察积极联系心理矫治中心,通过专职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辅导,针对其伪病、偏执、自卑等典型心理问题,通过音乐放松缓解其不良情绪,通过挖掘个人潜能帮助其恢复自信,消除自卑、自闭心理,让其从内心感到与其他人相同,可以像其他戒毒人员一样开展正常的康复教育矫治活动,以此来慢慢消除其投机和欺骗心理,最后从思想干预到行为约束达到帮助其正确面对戒治治疗的根本目的。 附心理测试结果: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MMPI 因子 掩饰分L 诈病分F 校正分K 疑病症Hs 抑郁症D 癔症Hy 病态人格Pd 男子气M 偏执Pa 精神分裂Sc 轻躁狂Ma 社会内向Si T分 46 84 59 90 49 58 77 55 65 55 58 58 通过后期与翟某的谈话教育中了解到其对家庭的思念,尤其是对年幼女儿的思念尤甚,因此大队警察以此为契机,迅速在教育中融入亲情的元素,使其渐渐反思吸毒对家庭、对亲人的伤害,让他意识到这两年对母亲、妻子、女儿责任的缺失。大队还通过联系其家人为其安排了亲情探访,家人的原谅和鼓励使其逐渐增强了戒除毒瘾的心理动力和信心,也弥补了原本残缺的家庭关系。 第三阶段:发现优点,积极鼓励,培养良好的生活态度。 对于重点戒毒人员的管理,一直严格管理并不可取,生活中的关心往往更容易深入内心。 大队警察了解到翟某自入所后,思想上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对制度约束的不适应和对国家戒毒政策的不理解造成其无法正确面对戒断治疗,在性格方面表现为自私自利、不能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惰性思想比较严重,康复劳动中拈轻怕重,以身体残疾为由逃避劳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为达到更好的教育戒治效果,大队警察试图发掘翟某的优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培养其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在一次戒毒人员休息日,值班警察发现翟某为其他戒毒人员整理床铺,虽然只有右手,但非常灵活。为此大队警察商议决定让其负责习艺车间的卫生,并在大队全体戒毒人员中宣布这一决定,这样翟某的积极性就得到了充分发挥。

【案例思考】

自翟某负责生产车间卫生以来,车间卫生保持良好,在完成卫生清理的同时,翟某还会主动帮助其他戒毒人员进行康复劳动。翟某头脑灵活,记忆力好,因此大队警察积极动员其参加全所组织的传统文化《弟子规》诵读活动,在比赛中翟某表现活跃,大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戒毒人员翟某改变了之前以身体残疾为由抵触戒治的消极心理,思想认识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不但能够充分认识到吸食毒品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极大危害,正确面对戒毒康复治疗,而且心理结构和价值观念得到了改善,逐步树立了正确的道德意识、家庭意识、责任意识,为其戒除毒瘾增强了动力,更为以后开始阳光自信的新生活夯实了基础。 强化对重点戒毒人员特别是以身体残疾为由消极戒治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一直是确保场所稳定的关键因素,在对此类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过程中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证据意识,做好对此类戒毒人员的密切监控、摸底排查;辅之以个别谈话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管齐下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2.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避免一刀切、一把抓。在全面掌握此类戒毒人员身体机能、生理生化功能、心理状态等信息后,坚持对症下药,抓住问题的关键对症施策,增强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充分发挥戒毒人员民主管理组织、信息员和联动互助小组的作用,体现互帮互助、互相监督的价值功能,培养戒毒人员自主管理意识。 4.重视家庭在帮戒中的重要作用,因势利导、层层推进,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为其重新回归家庭,增添家庭助力、彻底戒除毒瘾创造条件。 5.善于发现此类戒毒人员的优点,并对此及时提出表扬和鼓励,让其感受到认可和被尊重,消除抵触心理,积极主动戒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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