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1日,一名女士焦急的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寻求帮助。该女士称,其本人是在一线参加抗疫的护士,今年政府给予他们公积金购房的优惠,所以就准备在武汉购买一套学区房方便日后孩子读书,但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丈夫就遭遇车祸导致脊椎受损,至今仍然躺在医院,如果后期不能按合同履行贷款签约和过户手续,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还要承受巨额的违约金,万般无奈之下向公证处求助,希望公证处能上门办理委托公证。 公证员在了解到抗疫护士这一情况之后,马上敲定第二天就到医院上门办理委托公证,并当场出具公证书,让抗疫护士能尽快履行购房合同约定事项。 2020年9月2日早上,公证员与公证人员为该抗疫护士丈夫办理了相关公证手续,完成了核实程序,并当即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鄂洪兴内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沈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沈某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沈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兴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