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67年9月出生,吉林敦化人,小学文化。2019年4月因犯抢劫、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9年5月投入荆州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身在敦化的一个农村家庭,一家四口人,姐姐比他大4岁,家境一般。童年时期,因为父母忙于农田和零工赚钱,导致李某缺乏应有的管束,贪玩的李某调皮捣蛋、打架斗殴在村里远近闻名。随着年龄的增长,李某养成了凡事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方式,也越来越自我为中心。 (2)社会经历。由于家庭环境的窘困和自身顽劣,李某小学毕业后就在家务农,23岁的李某在家人的介绍下与同村一女子结婚,因文化不高长期以来没有正式的工作,只能常常到处接散活给其他需要建房的人家打打地桩,家庭的窘困让长达17年的婚姻生活常日笼罩在琐事吵架中,最后导致婚姻破裂,此后一人独居生活的他养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懒散品质。2017年8月在家无所事事的他给以前干活认识的王某打电话找活干,后在王某的带领下李某被骗进了宜昌某传销组织,初始被殴打、拘禁的恐慌使其接受了被骗的事实,老实的购买了其组织虚拟的产品,可是就在钱财两空要被放走的时候,李某却经受不住诱惑,反而投身加入了以周某为首的传销团伙,负责发展新人,先后将龚某某等6名被害人以招工等名义骗至传销窝点,采取殴打、禁闭等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抢劫、非法拘禁。2018年2月,最终锒铛入狱。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以来,李某虽然在劳动生产上的总体表现尚可,但内心不愿接受民警的教育管理。平时纪律意识缺乏,为人处事自私自利,而且个人卫生习惯也不好,从不顾及同寝室同改的感受,而且李某认为自己年龄大倚老卖老,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在监内同其它同改关系紧张。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李某进行了心理测试,人格量表测试结果显示:人格正常。 狱内危险度评估结果显示:存在冲动性人格倾向。表现为情绪不够稳定,较易激惹,也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产生愤怒情绪和攻击行为,较难自控。人际关系不稳定或紧张,时常导致情感危机,几乎没有持久的朋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会表现冲动性,很难长时间完成一项工作。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劣根性强,文化程度不高,自身素质较差,不愿服从管教,同时李某习惯性地推诿他人,从来不认为自身存在错误,所有的事情都认为是别人的错。 (2)性格因素。爱倚老卖老,同其它同改关系紧张、且攻击性较强,容易造成口角后冲动性违纪,存在监管安全隐患。 5.矫治方案 为矫正李某的性格缺陷性,与其它同改和平相处,引导其逐渐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去,我监区特制定了以下矫治方案: (1)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对其言明监规的严肃性,打好预防针。安排包夹人员时刻掌握李某的思想状况和改造动态,严格执行落实“互监组”制度,同时,加强小组罪犯整体纪律及行为规范的整顿,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依靠集体的力量来抑制违纪行为的发生。 (2)同改引导,心理矫治。监区对其互监组进行了特殊安排,利用改造积极层罪犯对其加以引导、同化,用日常生活正能量对其进行潜移默化。经过多次反复的训练与疏导,李某的情绪有了明显改变,自控能力明显增强,消极的想法极大减少。 (3)亲情感化,助力改造。管区经过多方查找,联系到李某的姐姐并协助民警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不久李某就收到了姐姐久违的来信,信中姐姐的家长里短让李某对此触动很大,他表示没有想到家人竟然没有放弃自己,自己亏欠家人太多了,定会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家人。 6.预期矫治目标 (1)增强李某监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学习能力。 (2)矫正李某自身性格缺陷,改善其人际关系,提高认罪悔罪意识,能够正常改造。 7.矫正过程 (1)强化角色意识,严格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进一步强化李某角色意识,重温入监教育三个问题,即: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到这里来干什么?使李某时刻牢记自己的罪犯身份。通过每周教育日检查背诵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安排着重对李某进行考核,要求达到一字不漏、熟记于心。在日常改造中,对李某密切关注,对其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讲清政策,使李某将行为规范外化于形。 (2)融入群体,加强交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由于李某年龄偏大,性格易冲动。在改造中习惯倚老卖老,造成与同改关系紧张,易引发扯皮打架。在矫正工作中,我们有意识的引导其正确对待现实,从多角度来感受生活,将自身的负罪感化为改造的力量源泉,引导其发掘自身的闪光点。在各项文体教育活动中凸显自身的才能,促进他全面的认识自我,并充分利用“心理互助组”的纽带桥梁作用,让李某与其他通过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不断融洽与同改的人际关系,增强与同改之间的信任感。遇到矛盾能够冷静下来反思自己的问题,引导其找到和平解决问题的方法。 (3)疏导压力、加强自我调节能力: 在矫治工作中,通过个别教育的对其进行引导矫正,得知李某对于家人十分重视,我们有意识地引导李某多站在家人的角度去看待现实,明白自己的行为对家人造成二次伤害。通过联系李某的姐姐对其进行亲情帮教,让他明白只有勇于面对现实,客观地认识自己,才能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通过参加“阳光训练营”、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疏导压力,加强自我情绪调节能力。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成效 经过民警一年多的教育矫治,李某没出现过严重违纪情况,劳动生产积极性和自控能力明显增强,即便遇到与同改发生矛盾、发生争吵的情况下也能克制住自己,避免出现动手行为,总体来说李某的个人改造有了明显的进步,今后的改造过程中,监区将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引导李某改造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走向人生正轨。 2.矫治体会 从李某的矫治经历中,民警深刻体会到对于一些年龄偏大、性格比较古怪偏执顽固且危险的服刑人员改造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滴水又何尝不能穿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