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矫治戒毒人员宋某综合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宋某,38岁,男,初中文化,已婚,身体素质一般,自述有病,湖南永州人。宋某家境普通,独生子,父亲在当地瓷厂上班,自己2017年-2019年在电缆厂工作,其他时候基本靠打零工为生。2010年在朋友的诱导下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分别于2010年、2014年、2016年、2019年四次强制戒毒。 二、现实表现 宋某自入所之后表现消极,经常向民警报告身体不舒服,经医务所医生询问就诊后,并无明显病症。转期后,表现一般,思想懒散,总以身体不适为由抗拒习艺劳动,好逸恶劳;不积极参加康复训练。遵规守纪方面表现尚可,无严重违规违纪情况。 三、个案分析 宋某属于四次及以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属于不能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戒治积极性较差。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矫治计划 (一)开展个别谈话教育:通过谈话教育,提高宋某的认识,纠正懒散、消极、错误的思想观念。 (二)制定康复训练计划:通过改善提高宋某的身体素质,提高宋某对生活的信心。 (三)进行个体心理咨询:所内心理咨询师对宋某进行心理咨询,挖掘其内心世界,针对性地开展矫治工作。 二、实施矫治过程 (一)开展个别谈话纠正思想观念 民警从宋某的基本情况分析,宋某是因多次强制戒毒,不能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并且对强制隔离戒毒的矫治存在错误认识,出现消极戒治的情况。民警通过经常性的谈话教育,潜移默化的帮助宋某转变错误的思想观念和认识。 民警对宋某每周谈话一次,了解宋某的想法和矫治生活情况,对积极矫治的方面进行肯定,消极矫治的方面进行指正。除了每周的谈话之外,在宋某的日常矫治生活中发现思想出现偏差,找宋某谈话了解原因,帮助宋某解决遇到的问题。对宋某的谈话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强调康复训练和习艺劳动的重要性,提高宋某的认识,让宋某在以后的矫治生活中积极参与;二是强调规章制度及处罚措施。通过口头的谈话教育和制度约束,纠正宋某的错误思想观念和认识。 (二)进行康复训练提高生活信心 宋某觉得身体不好,经常感觉有气无力。具体表现为走路慢,进行轻微的康复训练就想要休息等。针对宋某的身体素质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日常训练中带宋某进行些有氧运动,一圈慢跑和三组俯卧撑;集中训练时,在康复训练中心器械室,邀请了专职康复训练师对其进行身体锻炼。先是进行动感单车和腹肌板的训练,动感单车五分钟,仰卧起坐五个,待身体素质提高后再进行组合器械训练。每半个月对宋某的身体素质进行一次评估,逐步提高日常训练和集中训练的强度。通过康复训练,宋某身体状况明显好转,在后期谈话中表示对矫治生活及以后解除回归社会后的生活有信心了。 (三)利用个体咨询挖掘内心世界 教育矫治科对宋某开展了个体心理咨询,了解宋某的内心想法,运用了心理矫治的方法及技术对宋某进行了个体咨询,释放了宋某内心的压力。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了解到宋某入所以后,自觉愧对父母和女儿。在女儿成长和学习的过程中,最需要父亲陪伴的时候,自己却在强制隔离戒毒。谈到女儿时宋某流下了泪水。结合宋某的这一情况,教育矫治科给出了矫治建议。

【案例思考】

通过有针对性的综合性教育戒治后,宋某在思想认知和身心等方面得到较大改善。民警找其谈话的时候,宋某也没有了抵触情绪,自信心也逐渐回来了。宋某自述回归社会后不再吸毒,想好好找份工作自力更生,感觉之前愧对上初中的女儿,因吸毒一直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回归社会后要和女儿一起生活,照顾女儿和父母。 民警立足教育挽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宋某开展综合教育戒治后,改变了宋某消极的人生观念,让宋某对今后的生活和戒除毒瘾充满了信心。使宋某能够以新的面貌正视自己的问题。宋某的情况,从某些角度来说代表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中的一类人,这一类人在矫治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是“固执”的,也就是难矫治,往往都是人生观念出现了偏差,缺乏足够的动力和信心。对此类人员的矫治需要通过多渠道多部门协同因人施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