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汪某,男,1980年出生,大学文化,安徽宣城人,家中独子。大学毕业后通过“三支一扶”招考进入村委会工作,后借调到镇政府处理房屋拆迁等事务,后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最终沾染上毒品。2015年5月被责令社区戒毒。2016年12月,因再次吸食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入所后,汪某基本能够遵守戒毒所管理制度,但行为和情绪紊乱,时常作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如突然发怒,砸坏生活用品、与家人通话后失声痛哭,不愿与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交流等。心理评估表明,汪某存在心理问题,具有现实危险性。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分析原因 针对汪某的现实表现,民警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与家人联系、询问其他戒毒人员等多种途径寻找汪某出现问题根源,经分析研判,民警认为汪某心理异常的原因主要是: 1.担忧纠结。 汪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后,妻子虽在亲友劝导下原谅了他,但也提出再有下次将马上离婚的要求,汪某作出了承诺。此次进入戒毒所,汪某害怕妻子提出离婚,也担心自己为了承诺和所谓男人的尊严无法拒绝离婚,内心冲突纠结。 2.悔恨愧疚。 汪某文化程度较高,担任过村干部,却因吸毒深陷戒毒所,他无法面对现实,悔恨愧疚不已。然而,汪某内心深处的优越感始终存在,自尊心强烈,害怕别人嘲笑,内心深处的悔恨与愧疚带来了强烈的自卑。 3.紧张焦虑。 入所后,汪某特别紧张焦虑,对场所环境不太适应,渴望着早日出所回家,心理期望与冰冷现实存在巨大落差,对两年的戒治生活感到恐惧,情绪崩溃。 (二)制定矫治方案 鉴于汪某实际,民警以“静心”、“塑形”、“铸魂”为目标,运用积极心理学理论制定针对性矫治方案: 1.强调责任担当,调动积极情绪,缓解内心冲突,让其静心; 2.以发挥自身优势,培养积极心态,提升自我接纳意识,为其塑形; 3.激发向上潜能,塑造积极品质,强化戒治信心,帮其铸魂。 (三)矫治过程 1.调动积极情感,缓解内心冲突,让其静心。 民警通过个别教育和心理疏导,让汪某主动倾诉内心的愧疚和惶恐,并就汪某表露出的担忧和纠结,从男人的责任和担当角度进行引导,促使汪某放下自己所谓的“自尊”。同时民警积极邀请汪某妻子来所进行帮教,妻子在了解汪某内心真实的想法后,答应再次给汪某两年时间,如果两年戒治成功将不与其离婚,并承诺在汪某戒毒期间,照顾好孩子和汪某的父母。婚姻与家庭关系的妥善处理,充分调动了汪某的积极情感,为其安心戒治奠定了基础,家人的期待也增强了他的家庭责任感。 2.培养积极心态,提升自我接纳意识,促其塑形。 汪某之所以在心理及行为方面出现“间歇性紊乱”,主要是内心深处的自卑情结导致的。为使其保持良好的心态,考虑到汪某有很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民警安排汪负责阅览室管理和黑板报制作。汪某写的一手好字且板报设计新颖,很快就赢得了其他戒毒人员的赞赏。民警抓住这一有利契机,通过正向激励和教育引导,帮助汪某分析他在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等其他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纠正错误观念,并就汪某吸毒行为进行客观评判,灌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理念,强调做好当下就是对以往错误最好的弥补方式。在民警悉心帮助下,汪某的心态逐渐平稳,日常表现也有明显的提升,“突发情况”得到很好的控制。至此汪某的心理压力得到释放,逐渐从自信与自卑交集的状态中走出来,心终于平静下来。 3.培养积极品质,强化戒治信心,帮其铸魂。 在民警的教育和引导下,汪某虽然有了明显进步,但自信心仍不强,为帮助他脱胎换骨,民警量身定制矫治规划: (1)以学习强化认知,为其购买王阳明的书籍并推荐其阅读,从“致良知”到“知行合一”; (2)以成绩体现价值,民警鼓励汪某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针对性加以辅导。汪某在全所戒毒人员《法律常识》和《戒毒常识》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全系统“6.26”禁毒宣讲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在一系列的活动中,汪某感受到了自己的优势和价值,增强了自我悦纳意识; (3)以改变增添力量,汪某的积极表现得到了民警及其他戒毒人员的肯定,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场所开放日活动中,妻子带着孩子主动来所参加活动。在聆听了亲属课堂,了解了汪某一年多的改变后,妻子鼓励汪某在剩余的几个月中继续努力、彻底戒断毒瘾,等汪某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一起创业。 (四)矫治效果 民警的耐心引导下、家人的积极支持下,汪某心理平静了下来,情绪不再失控,人际关系也逐渐和谐,各方面表现突出,于2018年10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案例思考】
积极心理学理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立足于研究人们自身拥有的积极品质,激发和强化人固有的潜在能力,培养积极的人格特质。本案中,民警科学运用积极心理学理论,重视认知的力量,以正向激励的方式开发潜能、培养积极心态,从而有效改善了情绪状态。 实践证明,环境的力量很重要。良好的周围的环境和亲密的关系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支持。民警利用戒毒所特色文化氛围增进汪某的正性情感,引导其调整心态、培养了积极的心理品质。在民警引导下,汪某实现了人际关系的改善、社会关系的修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人生有了新的期盼,心理获得了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