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靳某某,男,1977年生,小学文化程度,佳木斯人。家庭成员有父、母亲、妻子,未有子女。该员于2010年2月份开始吸食毒品,平均每隔二到四天吸毒一次,现已吸毒成瘾。2017年9月26日,因该员吸毒成瘾,佳木斯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自2017年10月5日至2019年10月5日止)。该戒毒人员自2017年10月10日分至二大队以来,矫治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思想情绪不稳定,纪律涣散,个人卫生情况差,不注意保持公共卫生。习艺劳动方面,消极对待生产任务,经常以“身体不适、胃部不舒服”以及“自己笨”、“干不了”为借口,消极怠工或者只出工不出力。该员消极表现给大队的整体教育矫治环境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不仅给其他戒毒人员留下了不良印象,导致其他人不愿意与其正常交往,同时,又无形中将自己与其他人孤立开来,无法合群,渐渐形成了较为内向孤僻的性格,思想上悲观消极。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管理民警在该戒毒人员分到大队的当天,通过对其档案资料了解以及与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掌握,并在大队碰头会上进行了汇报,对该人的教育矫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首先从其思想上着手,促其打开心结。 该人性格上的内向和懦弱导致他心中有事喜欢自己埋在心里,不与他人进行交流,长期比较压抑,心中压力比较大,经常坐立不安,无心生产,无心改造。 通过谈话了解到上述情况,管理民警分析该人的思想症结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家庭不幸,父母和弟弟一起离世,无论怎样看待都是一次悲剧。二是妻子和他离婚,缺少了亲情又缺少了爱情,打击接踵而至。三是家庭的贫困,再加上没怎么上过学,生活技能缺乏,滋生了该人的犯罪思想。 针对这三个方面的思想症结,管理民警在大队思想动态会上提出,将其列为队内内控人员,安排民管会成员、值班员多加留意。同时大队成立由大队长、指导员为组长的矫治小组对该戒毒人员开展个别矫治教育。大队民警经常找该人谈心,对其进行开导,帮助其正确认识现实。教育该人懂得“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已经发生的现实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只能勇敢的坚强的面对的道理。通过举世界上很多成功人士曾经的不幸,来使其明白要勇敢的挺起胸膛做一个努力的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的道理。 (二)生活上对其关心照顾,使其体会到集体的温暖。针对该戒毒人员家庭条件非常贫困,大队为其发放了杯子、牙刷、洗衣粉、纸球等日常生活用品。平时大队民警要求民管会成员、班组长、值班员对其给与适当照顾……等等。这一系列的关心照顾使该戒毒人员明白到集体的温暖,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心,使其彻底的转变了“破罐子破摔”的错误矫治思想,从思想上积极主动起来。 (三)康复训练及习艺劳动生产上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克服畏难情绪。 针对该人因患有胃病的事实导致身体不适应较重的体力劳动,大队安排他为其他戒毒人员生产的产品进行打包。该人在习艺劳动生产上非常积极,有活抢着干。同时值班民警对其积极生产的态度及时给于肯定和表扬,这给他的内心带来非常积极的影响。针对该人生活生产技能上的缺乏,队长经常给于其生产上的指导,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该人解除强戒期限后的生存技能。 渐渐的,该人变得开朗起来,自信心也树立了起来,能较为融洽的融入集体当中,其在纪律、内务卫生等方面也取得了进步,形成了良性循环,由一名默默无闻,表现很一般的戒毒人员成功转化为积极向上的好矫治人员。
【案例思考】
对于像这样的戒毒人员,首先要摸透其基本情况,针对掌握的资料对症下药,逐条解决问题。他的主要症结在于自身性格上的内向自卑,针对这方面,大队长、指导员以及心理咨询师,及时、准确的给与心理咨询矫治,缓解其思想上紧张、压抑的情绪,同时在生产生活方面给于其适当的照顾,使其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关心和集体的温暖,帮助其放弃自我封闭的为人处世理念,积极主动的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并在合适的时间、事件上对其进行表扬,肯定其改造成绩,同时,善于发现戒毒人员身上的“闪光点”,使其在教育矫治过程中逐渐培养自信心和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