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海珠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海珠建设总目标,以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和工作机制,切实将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促进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发展,尤其在促进生态治理、满足民生需求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谁执法谁普法”的成效作用进一步彰显。
【任务措施】
(一)突破普法责任制瓶颈,打破屏障栅栏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根据计划安排,海珠区法宣办定期前往基层司法所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切实掌握各自需求,统筹解决基层反映的集中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帮助。根据调研反馈情况,区法宣办逐条梳理、研究,分别开方下药,为营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大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横向沟通,联合发力。“谁执法谁普法”不是独角戏,也不是独幕剧,必须各部门配合、各单位参与,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区法宣办多次牵头召开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及其他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从各自职能、分管工作和制定制度方面,建言献策,认领任务清单,联席研究共建共治共享的办法措施。 三是借力发力,突破外围。“谁执法谁普法”具有双向性、互动性,既要依靠执法机关、普法主体,也要依赖普法对象、社会公众,二者紧密集合、无缝配合,才能抓出成效、抓出特色。2018年6月25日,区法宣办与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文广新局、海珠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联合举办了海珠区青少年禁毒宣传绘画展,并组织100多名美院附中学生上街手绘法治宣传画,还先后在广州市穗华心素质教育中心、海珠区少儿图书馆建立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压实普法主体责任,优化普法格局 一是制定、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自2016年始,海珠区厘清各部门职责,从不同工作性质出发,制定和细化了《海珠区关于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6月,在此基础上又修订、完善了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形式和工作目标,并编印了《海珠区“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汇编》,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压实了执法、服务过程中的的普法责任,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实现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单曲独唱”,变成各部门“合奏合唱”,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责任制实施以来,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清单细化分工,切割任务,推行有效执法、同步普法和精准普法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使执法机关的责权半径、普法任务更加明确具体,增强了执法者、服务者的法律素养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从而实现了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的有机统一。 二是扎实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建立健全普法督查评议制度,确保普法责任制可量化、可评议,实现普法宣传教育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2017年5月,海珠区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对照各自承包认领的普法“责任田”,在全市各区率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会议专门听取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安全监管局等关于《如何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报告,海珠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三个单位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考核评议和表决;2018年又对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进行了考核评议。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推动项目落实。为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将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纳入法治海珠检查考核项目,区法宣办每年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部署,定期召开法治宣传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每年年底开展法治海珠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三)催生普法责任制分枝开花,宣传影响广泛 一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之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专项工作。海珠区法宣办结合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根据辖区安全生产新形势和新特点,适时协调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住建水局等单位,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等问题,召集相关单位代表举行座谈会,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提建议、想办法,拿方案、定措施。2017年,在全区各街道开展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安全生产法治专题讲座活动,辖区法律专家深入各街道、城中村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法治讲座31场次,听课受众达2162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社区群众的消防观念和安全自救能力,深受企事业单位好评。 二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之无证无照综合整治专项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无证无照整治等社会管理重点和难题,海珠区法宣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之无证无照综合整治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区法宣办联合区文明办印发《共建共治共享—海珠区社会治理工作宣传手册》,与社区居委、执法部门等联合举办专项法治宣传集市,派发和张贴系列法治宣传单张、海报,展出法治宣传流动展板,加大治理工作的社会面宣传;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宣传、政策咨询等活动,做好群众的释疑解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塘片区的3个基层司法所全面配合和积极参与治理工作,主动做好法律咨询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共计452人次,针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违建拆除、宅基地使用、物业租赁纠纷等,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的工作协调会近20次,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之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工作。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到广东开展“回头看”督察工作,区法宣办组织区相关执法部门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推进会,研究环保普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住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根据方案提供了相关案例、重点和热点问题,区法宣办综合整理编印了3万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册》并下发全区宣传学习。此外,为扩大宣传效应,还在人流量大的宝岗大道中53路公交总站外墙制作了50米长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长廊;在海珠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游戏区制作张贴了40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知识问答题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宣传展板,供市民参观学习。
【特点和效果】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既有利于提高依法执法水平,又以具体案例现身说法普法,对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海珠区法宣办找准了该普法路径,牵住了普法的“牛鼻子”,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海珠区法宣办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为抓手,以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为载体,提前谋划,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多举措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提前谋划,明确责任落实。海珠区法宣办提前做好工作计划,积极前往基层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实际,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区法宣办还逐步梳理、细化和制定了“实施意见”及“责任制清单汇编”,进一步压实了执法、服务过程中的普法责任,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离不开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为此,海珠区法宣办多次牵头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难题。此外,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可量化、可评议,将“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区法宣办还组织召开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该举措在全市各区属首创,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精准普法,提升宣传成效。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实际,海珠区法宣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先后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无证无照综合整治专项法治宣传、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方面实现精准普法。在此过程中,区法宣办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提对策、解难题,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