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白某,男,61岁。因交通事故受伤,于2017年11月4日至医院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某人民法院委托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21日住院病历 入院时情况:白某以“车祸伤致右下肢疼痛肿胀伴活动受限1小时”为主诉入院。体格检查:右大腿内侧可见皮肤擦伤,片状渗血,触痛明显;右小腿近端局部肿胀,胫腓骨近端均有压痛,膝关节活动受限,无畸形,无异常活动,右足背动脉搏动可,右下肢感觉正常。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给予患肢制动抬高,石膏托外固定,活血化瘀、改善循环、消肿及促进骨折愈合等药物应用。 出院诊断:右胫腓骨近端骨折;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 (2)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0日住院病历 入院时情况:白某以“外伤致右膝部疼痛、活动受限约40天”为主诉入院。体格检查:抬入病房。右膝及右小腿上部无明显肿胀、瘀斑,右胫骨近端轻度压痛。右膝关节活动受限。右下肢皮肤感觉正常,自主活动可,末梢血液循环好。 诊疗经过:入科后完善检查,2017年12月15日行“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2017年12月22日行“右胫骨近端陈旧性骨折切开复位、取髂骨植骨内固定术”,2018年1月8日行“下腔静脉滤器取出术”,术后预防感染、活血化瘀药物治疗及指导功能锻炼。 出院诊断:右胫腓骨近端陈旧性骨折;右胫后及肌间静脉血栓形成;右前交叉韧带断裂。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扶拐步入检查室。右胫骨近端内、外侧见手术瘢痕各一,右膝前抽屉试验(±),右膝关节屈曲约90°,对侧约150°,伸直约5°,对侧0°。 3. 影像学检查 DX示:右胫腓骨近端骨结构紊乱、模糊,胫骨可见金属固定器影。 CT示:右侧胫骨上段、腓骨头多发骨折术后改变;右膝关节腔积液。 MRI示:右胫腓骨近端骨折后改变,伪影较大;右膝关节退行性变,关节面下骨软骨炎,髌骨软化症;右膝内半月板后角、外侧半月板Ⅲ级损伤;右膝前交叉韧带显示不清,损伤不除外;右膝关节积液,周围软组织肿胀。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白某因交通事故受伤。X线提示:右侧胫、腓骨上段骨折。临床诊断为:右胫腓骨近端骨折;右胫后及肌间静脉血栓形成;右前交叉韧带断裂。 经住院手术治疗及数月恢复,白某右下肢骨折术后功能丧失25%以上,伤情构成伤残等级;其右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恢复较好,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
【鉴定意见】
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条款规定,白某右胫腓骨近端骨折术后构成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