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南湖监狱服刑人员刘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湖北人,1977年2月出生,初中肄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减为有期徒刑。2018年8月调遣至浙江省南湖监狱服刑。 刘某自小生活在湖北农村,家庭条件一般,文化程度较低,父亲已经过世,年迈母亲独自生活。自调遣至南湖监狱服刑后,不适应新的改造环境,心理落差较大,抱怨较大,经常散播消极改造言论,出现怂恿其他服刑人员跟人民政府对抗的行为举止。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具体改造表现 刘某在熄灯后就寝企图自杀,被及时发现、制止。监区严肃处理,但刘某对自己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有一定认识,但思想仍不够稳定。 2.原因分析 (1)内在原因。赎罪意识不强,改造态度不端正,刘某一直希望从事相对轻便的劳动岗位,在改造过程中投机取巧。 (2)家庭因素。刘某对家人怀有较深的忏悔之意,虽有姐姐照顾老母亲,但作为唯一的儿子不能尽孝,始终是刘某心中最大的痛楚。 (3)监管环境。由于改造环境和管理要求的差异,刘某一直未能调整好心态,心理落差较大。 3.心理行为表现 刘某面对生活困难和挫折容易出现情绪波动,改造信心不足,对待劳动改造更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一味寻求舒适安逸。而一旦自己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就会产生极大不满情绪,跟分监区提要求谈条件,甚至采取极端手段相要挟,目的是获取个人的改造利益。另外,使用自杀风险评估量表(NGASR)对刘某进行测量评估,得分较高,刘某有较强的自杀倾向。 4.教育矫治难点 刘某有过自杀史。余刑还有8年多,身体有疾病,改造意志脆弱,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防控风险相对较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湖北籍服刑人员,刘某十分担忧母亲身体健康,难以安心改造,疫情方面的任何消息,都会引起刘某强烈情绪波动。 5.预期矫治目标 (1)认知目标。短期的目标是稳定刘某思想,让其能够安心改造。长期而言,首先是培养刘某对自己的改造信心,对他人的信任,让其能够有积极改造的自信基础;其次是爱人爱己,遵规守纪的认知行为目标。 (2)行为目标。让刘某明确自己的改造之路怎么走,只有坚定目标,勇敢自信地走下去,才能早点早日新生,早日为母亲尽孝。 6.教育矫治措施 根据刘某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加强亲情链接,稳定改造思想。疫情初期,针对刘某表现出来的睡眠不良、情绪躁动等情况,安排其拨打亲情电话,每月不少于2次。拨打亲情电话之后,刘某表现出相对积极的心态,与其他服刑人员之间的交流流露出愉悦心情。向刘某讲清疫情防控知识,讲明疫情防控形式,帮助刘某消除恐慌心理,稳定思想,安心改造。 (2)加强认知修正,奠定改造基础。正面引导,让刘某认识到虽然他是一名服刑人员,但人民政府与监狱人民警察始终没有放弃他。向刘某展示了疫情防控期间涌现的一批批逆行者、白衣天使,让其认识到国家政府是值得信任的,群众是值得信赖的,促进建立对政府、对社会、对他人的信任,增强对人生的正面认知。分监区就刘某疾病情况常予以关心,让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此基础上,民警帮助刘某分析犯罪危害,让其树立正确的改造意识和身份意识。 (3)制定改造计划,增强改造信心。刘某有强烈的求知欲,喜欢读书看报,发表评论,这是刘某精神需求的体现,也是渴望进步的体现。民警抓住这一点,分析刘某余刑和改造形势,协助其制定改造计划,增强积极改造的决心和信心。首先是推荐阅读一些书籍,并要求刘某做好笔记,读完一本,写一篇读后感;其次,鼓励学习一两门技术,为新生后做准备;另外,鼓励刘某在三课学习时交流学习心得。在民警的教育帮助下,刘某的言行得到很大改观,开始写报道,把改造经历和心路历程写在修心日记上供大家传阅。通过一点一滴的积累,刘某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改造前景充满信心。 (4)加强个别教育,持续跟踪成效。成效的取得实属不易,但刘某的心理脆弱性一时不能完全克服,一旦遇到刺激很容易反弹,因此日常的个别教育必须跟踪落实。责任民警对刘某实施每周一次谈心、每月一次总结分析的教育方式,及时了解刘某改造思想状况,并解决相关问题。特别注重对照抗击疫情期间所涌现的先进人物的爱国情怀、牺牲精神、奉献意识,激发其深藏心底的良知,“疫情无情人间有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感同身受,认识到真善美的社会大爱。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不懈的努力,刘某逐渐建立自信,对刑期有了比较坦然的认识,适应改造环境,遇到问题时主动寻求民警指导,与他犯能够融洽相处,开始主动参加集体活动,逐步打开封闭自我。刘某把大量时间用在学习上,认真按照民警的教导做笔记、写感悟,经常把学习体会和人生感悟写成稿子,向监狱报投稿,向其他服刑人员分享改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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