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崔某某,男,1980年出生,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小学文化程度,系HIV合并肺结核感染者。崔某某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于2004年11月被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2010年3月刑满释放;同年10月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刑满释放;2015年12月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崔某某系“三进宫”罪犯,先后在贵州省三所监狱服刑,于2018年12月调入贵州省太平监狱服刑改造。崔某某文化程度底,行为规范差,法律意识淡薄,性格易冲动、偏执,长期无理缠诉,要求民警帮其打官司和寻找母亲等,且身患HIV、双肺结核、痛风、腰椎结核、胸痛、双膝关节疼痛、低血糖等多种疾病,长期以自身病重活不了多久为由抵触民警,长期被监狱列为重点罪犯管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崔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亲曾在监狱服过刑,刑满出狱后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父亲死后,母亲离家出走,当时只有两岁的崔某某只能由爷爷奶奶照顾。爷爷奶奶非常溺爱他,导致其性格自私自利、执拗,常以自我为中心,行为冲动莽撞。 (2)社会经历。崔某某上完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回家,开始混迹于社会,整日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渐渐的染上了恶习。因年龄小无工作,无固定经济收入,为了维持在社会上结交“朋友”的各项开支,崔某某只能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财物,多次违法犯罪。 2.入监改造表现 崔某某于2018年12月调入太平监狱服刑改造,入监初期,能遵守监管纪律,服从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崔某某在逐渐熟悉教育改造情况后,开始对监狱和民警提出无理要求。 事件一:崔某某为HIV感染者,但崔某某缠诉说是监狱的责任,要求监狱治好自己的病,并要求赔偿,针对此事,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经过调查取证后做出了明确的复查意见,认定监狱不承担赔偿责任,崔某某的行为属恶意自伤自残,监狱的管理无违法违规情况。经两次对崔某某进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们一致认定,崔某某所感染的HIV属个人自担风险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得不到国家赔偿。 事件二:2019年5月以来,崔某某病情较重,加上四十年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了,表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刑满出去,所以向监狱提出要求帮其寻找其母亲。同时,自己已经四年多没有家人的消息了,不知道自己的奶奶是否还健在,想要家人来监狱会见一次。姨此,监狱于2019年6月5日到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联系其家属,希望进行走访,但家属均表示不愿意与民警见面,家人也不愿意进行亲情帮教,不愿意管崔某某的事,并表示不希望因为崔某某去打扰他们的生活,监狱的亲情走访帮教以失败告终。 通过崔某某入监一年多来的行为表现和民警多次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谈话,掌握了崔某某的成长经历,心理动机等情况,对崔某某长期撒泼和无理缠诉等原因有了初步的了解。 (1)法律观念淡薄。崔某某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法规认识的欠缺,导致崔某某反复多次对自身感染HIV的事情进行缠诉,对省局的复查意见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援助置若罔闻,仍然固执己见的认为不是自身的原因,坚持要求再次上诉和打官司。 (2)家庭原因。崔某某自小丧父,母亲离家出走,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家庭的不健全,教育的缺失,爷爷奶奶的过度溺爱,导致崔某某形成了顽劣的性格,过早辍学,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并沾染上了不良的社会风气,渐渐形成了错误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3)自身原因。崔某某从小就缺乏正确的管教,养成了极强的控制欲,想要占有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从小就不学无术,养成了无恶不作的恶习,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引以为豪。另外,崔某某家庭因素导致了他心底里缺乏爱和感恩,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成长起来,导致了性格扭曲,做事心狠,不计后果。 3.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崔某某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对人抱有敌意、性格冲动易怒、思维偏执、心狠手辣;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崔某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加上多次犯罪,认罪悔罪意识差,认识不到自己罪行的危害性,改造表现差。 (2)性格因素。崔某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狠辣,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无感恩之心。在教育过程中,有较强的强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3)心理因素。崔某某性格属于倔犟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外部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5.预期矫治目标 (1)提高法律意识。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及犯罪事实,同犯关系得到融洽处理,改变自身心理偏见,树立起良好的改造信心和积极的改造目标。 (2)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联系其家属进行帮教,让崔某某感受到关心和照顾,激发其感恩之心,用改造成绩回报社会和家人。 6.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崔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崔某某一定程度放下包袱,早日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律常识教育。每周开展一次普法知识讲解,让崔某某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安排崔某某参加法律援助进监活动,通过法律援助律师上课、进行法制讲解,为其答疑解惑;再通过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引导其剖析犯罪根源,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促其认罪悔罪。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精心挑选表现较好的联号小组成员,并安排联号小组成员以身作则,为其崔某某提供改造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 (3)加强亲情帮教。针对崔某某家人又不愿帮教的情况,监狱高度重视,想尽一切办法与崔某某的爷爷奶奶,叔叔取得联系,争取其家属的支持。经监狱坚持不懈的努力,家属最终同意对崔某某开展亲情帮教。鉴于疫情特殊时期,监狱采取视频会见和亲情电话的方式,让其与家人沟通交流,达到了预期的帮教效果。 (4)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一是加强直管工作,做好重点时段的包夹管控,确保崔某某的一举一动都纳入民警的视线,严防崔某某作出影响监管安全的事情;二是加强对崔某某的个别教育谈话,让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萌生悔过之心,让其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从而遵守监规纪律,树立良好的改造心态和改造目标。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在矫治过程中,对崔某某不断进行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其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责任心,掌握其在每一时间段的思想动态及行为特征,做好其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针对其每个阶段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分析其目的、产生的影响,并结合实际开展管理和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多的教育矫治,崔某某目前暂未出现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能按时参加学习,并制定出改造计划,能积极投身到改造中去,不再强迫别人按自己的意愿生活,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且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崔某某现阶段趋于稳定,但由于性格等原因,反复性比较强,加上自身病情较重,可能在病重时做出意料之外的事,可控性较低,须继续加强教育和沟通,做好预防。 通过此案例深刻体会到:扎实做好罪犯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了解罪犯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性格因素,才能在罪犯的教育转化中取得好的效果。做好问题罪犯的教育矫治,对于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提高罪犯整体改造质量,化解监管风险,维护监狱良好的改造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后面的教育改造工作提供经验。 掌握矫治对象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行为处事、性格等情况,形成初步判断,根据其特点、难点,把握重点,制定详细的教育矫治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治;全面分析罪犯违规违纪的相关因素,找到违规违纪原因,运用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帮助罪犯分析原因,使罪犯知道错在哪里,如何改正;适当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和理论,帮助矫治对象建立正确、适当的思维模式,防御机制,掌握简单的心理调试技巧;捕捉罪犯“闪光点”,激发改造动力,教育矫治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工作,会有反复,民警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