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X月X日下午,汉川市公证处办证大厅走进一位面带愁容的年轻女子,咨询丈夫因病去世,现在急需办理一份死亡公证用于赴台处理后事,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公证人员接待后,告知当事人办理死亡公证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该女子听到后失声痛哭:丈夫吴先生系台湾人,因突发疾病,年仅42岁就英年早逝,落下她和未成年的女儿。吴先生生前在汉川市内居住但户口在大陆并无登记,人也不是在医院去世的,无法提供办理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目前仅有份火化证明,且信息不全。 公证机构当即指派公证人员分别赴死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社区核实其生活信息,到入住医院核实住院治疗信息,并与当地台办负责人联系,核实其死亡的事实,经多方走访,核实死者吴某确实于2019年X月X日因病死亡。公证处及时帮助其家属办理了死亡公证。该女子领取公证书时感激的说:“谢谢你们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谢谢公证处人性化的服务”。 涉台公证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是公证事务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涉台公证必须在大陆地区具有涉台资格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制作好后,核发公证书的公证处会将公证书副本通过中国公证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邮寄到海基会核对,因此需要适当的工作时间。为了更好地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对需急用的涉台公证文书,本着急事急办的服务宗旨,优先办理。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鄂汉川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李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湖北省汉川市XX街道办事处XX巷XX号,为吴某之妻子。 公证事项:死亡 兹证明吴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台湾居民居住证号:XXX(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XXXXX),生前住湖北省汉川市XX街道办事处XX城X栋X单元XX】于二〇一九年X月X日在湖北省汉川市因病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汉川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