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14日,海口市美兰区吴某雇佣四川籍工人陈某和李某搬运建筑材料,约定工钱2000元。李某和陈某从16时开始干活,时至20时30分左右陈某突然晕倒,后经120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尸体暂存海口市某医院,由吴某预支1万元存尸费,同时通知死者家属到海口协商处理。 陈某的妻子张某及其他家属从四川老家赶到海口,向吴某提出68万元的赔偿要求,否则就抬尸上访找政府讨说法。双方当事人因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发生纠纷。2018年1月18日,美兰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受辖区派出所委托调解此纠纷。
【调解过程】
1月18日下午,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调解员首先安抚死者妻子张某及家属的情绪,告知当事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需要承担的义务,然后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吴某是否应当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二是如何协商确定双方接受的赔偿金额。 对于双方当事人第一个争议焦点:吴某是否应当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问题。吴某认为陈某在搬运工作中没有受到意外伤害,也没有发生意外事故,然而死者家属不同意进行尸检判定死因,陈某死亡与自己无关,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及家属认为,陈某受雇于吴某,在工作期间死亡,应由吴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查询法律规定和咨询律师,张某提出68万元的赔偿要求。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对症下药,先对吴某讲解了《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吴某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经过调解员明法析理,吴某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力承担68万元赔偿金额,吴某表示目前最多能仅能拿出5万元赔偿死者家属。由于双方诉求差异过大,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 1月19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二次调解,此次调解的重点是确定赔偿金额。为了有效化解此次纷争,调解员邀请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与调解,律师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了赔偿责任的划分与赔偿金额的测算。考虑到死者陈某劳动时间不长,劳动强度不大,没有发生意外事故,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吴某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由于死者家属拒绝尸检,无法确定死亡的直接原因,死者家属提出的68万元死亡赔偿金不应全由吴某承担。另外死亡赔偿金的标准由于四川海南两地的城镇人均收入不同而存在差异。律师以案释法,援引了本地其他类似案件供双方参考以确定死亡赔偿金额。之后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劝说死者家属多为吴某考虑,在吴某能承受的范围内索赔;另一方面劝说吴某多考虑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心情,尽力筹钱赔偿死者家属。经调解员不懈努力,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1.吴某支付赔偿金额15万元,支付方式:协议签订后,吴某当场现金支付73000元人民币,余款一年内分期结清。 2.陈某家属收到吴某73000元后,自行火化尸体办理后事。 为保障双方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经调委会引导,张某及家属回四川老家将陈某安葬后于2月3日返回海口,与吴某共同到美兰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意外死亡事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此类纠纷突发性强,案情重大,处理难度大,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处理此类纠纷首先要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取得死者家属信任;其次要把握好过错责任划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妥善调处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及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本案的成功化解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通过律师参与调解的方式,结合人民调解,摆事实,讲情理,双管齐下,有理有据,提升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二是围绕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的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通过分析两地赔偿标准差异、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援引本地同类案例,取得双方当事人信任,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成功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