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全胜律师因违规收案收费、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受行业处分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7月,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反映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董全胜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911614007)违规收费。经东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董全胜律师确有通过律所以外的第三方额外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2018年12月12日,东莞市律师协会给予董全胜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和第二十九条:“(四)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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