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张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66年生,河北省武清人,初中文化程度。2012年9月25日因绑架、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服刑人员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18日被中院驳回,维持原判,张某入狱后,依然不服法院判决,以身患疾病等原因抗拒改造,不服管教,2015年1月20日被监狱设为顽固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过程。张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该犯年幼时父亲父亲有病,疏于管理,整日里与不良少年接触,游手好闲。 (二)社会经历。张某中学毕业后便外出打工混迹于社会,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荡人员,他们整天吃吃喝喝、打打闹闹,没有钱就小偷小摸,开销越来越大,与他人合计绑架。 二、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入监狱服刑改造后,就表示不认罪,对法院判决有疑义,要提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张某的不认罪申诉的原因及想法。 (一)对法律观念的淡薄 张某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常识的匮乏和对法律置若罔闻,导致张某认为法院对他定罪有误,证据不足,刑期较重等客观理由。 (二)家庭原因 张某父母年老体弱,希望通过申诉能早点出狱。 (三)自身原因 张某性格固执,爱钻牛角尖。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其入监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该服刑人员喜孤独,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由于张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一直认识自己无罪,是被人栽赃陷害,自己并没有贩卖毒品。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的教育该服刑人员。 (二)性格因素。由于张某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导致张某心生怨愤,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张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三)心理因素。张某性格发球倔强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是正确的,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被了时环境所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张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矫治方案,让张某尽快放下包袱,放弃申诉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放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帮助,每周两次通过安全小故事普法或刑法讲解,让其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威慑作用,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等,同时还要给张某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来监对其进行法制讲解,答疑解惑,促使张某走出思想误区,逐步认罪悔罪。 (二)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育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在小组内引导其与他犯正常沟通,在生检会、小组自查会等场合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三)加强亲情帮教。通过与其家人的电话沟通和接见日的详谈,规劝张某认罪,积极改造,获得奖励,争取早日出狱照顾她们。 (四)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役,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该犯年近五旬,且患有哮喘,手脚无法和年轻犯人相比,从事重体力或精细的劳役比较吃力。只能安排相对容易操作简单的劳役。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五)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张某不断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该犯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一)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哮喘病和妻子的病况,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二)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二年的教育矫治,张某目前已明确表示不再申诉,彻底认罪服法,并写出认罪服法书,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劳役,与其他服刑人员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目前,经监狱评估,张某认罪悔罪等级被认定为三级,并与近期获得监狱表扬一次,该服刑人员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有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亲情感化和普法教育等多种手段,了解服刑人员真实的想法,站在服刑人员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教育服刑人员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服刑人员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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