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艾某某,男,1980年8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2021年6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缓刑考验期自2021年6月18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 2020年6月22日,社区矫正对象艾某某自行到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为其办理了接收手续,进行了入矫宣告,委托执行地司法所负责落实其缓刑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帮扶情况】
一、分析家庭情况,建立矫正小组 艾某某入矫后,在受委托司法所接受矫正教育。司法所了解到艾某某现已离婚,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案发前长期在怀化务工,孩子基本上由其年迈的父母照顾。司法所为此成立了由所长担任矫正小组组长,村委会秘书担任副组长,其母亲及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加强与艾某某交流和沟通。6月25日,司法所长等矫正小组成员专程到艾某某家走访,了解情况,其情绪稳定。 二、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引导化解 2021年9月17日,艾某某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则信息,内容是心情不好,生活有压力,打算对社会报复。艾某某所在司法所所长看到这则消息后,第一时间向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情况。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司法所所长与艾某某联系,先安抚其情绪,并及时联系湖南德馨社工中心的心理健康专家,第一时间安排对艾某某进行专门的心理健康辅导。 9月18日,艾某某经通知来到司法所,所长耐心地询问了艾某某情况。得知艾某某因感情纠纷问题烦恼,同时中方县人民法院判决的七千元罚金未履行,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扣除了他现有银行卡上的余额。他面对这两件事情无法释怀,所以在朋友圈内发表了过激语言。了解情况后,司法所所长对他进行思想开导和教育,艾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表示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这两件事。 三、心理辅导干预,开展健康矫治 通过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及时联系,湖南德馨社工中心的心理健康专家第一时间安排了对艾某某的专门心理健康辅导。针对艾某某情况,通过聊家常、心理疏导的方式,引导艾某某说出心里深处的郁积和烦闷,然后有针对性的对艾某某开展心理辅导,艾某某心理压力得到释放。现艾某某已在家安心务农,他感慨道:“如不是社区矫正机构对我的用心教育,可能我现在都在监狱里了,我要珍惜机会,好好改造,早日走向社会,好好照顾孩子和年迈的父母。” 辰溪县通过购买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教育学习、公益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社会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显著提高了矫正质量。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是一项刑事执行工作,在开放式的环境中进行监管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但是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也有所增大,所以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做细做实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从行为上引导、心理上开导他们,让他们早日融入社会,顺利解除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