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酒,作为客观物质的存在,似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如冰;它缠绵如梦絮,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在我国,自从有了酒的那一天,就应运而生产生了酒文化。亲朋好友聚会总离不了酒的陪伴,推杯换盏之间,感情自然增加。然而,近年来在酒桌上因劝酒发生的悲剧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也常见诸报端网络…… 梅某与前妻王某离婚后从未断过联系往来,梅某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有与前妻复婚的意愿。2018年春节,家人团聚,热热闹闹的日子,梅某想借此机会拉进与前妻的感情,特意买了苗家水花酒及若干礼品到前妻家中拜年,与王某父母及其他表兄弟几人一同饮酒,饮酒过程中,梅某突感身体不适,一同饮酒的人急忙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协助把人送往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途中,梅某被发现已经没有呼吸,后医院诊断梅某死于送医之前。 悲剧发生后,梅某家人扬言要把把梅某抬进了王某家中,当地党委政府得到消息后,立即组成应工作组介入此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处理。经过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梅某前妻王家拿出10万元费用对死者进行埋葬。
【调查与处理】
在协调过程中,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工作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有个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本案中,梅某主动到前妻王某家中拜年,饮用的水花酒是梅某自己购买的,梅某对此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家人在饮酒过程中发现梅某出现身体不适后,虽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救治,但梅某的死亡与他们的饮酒存在因果关系,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分析】
参与此事调解的地方政府法律顾问指出: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频繁交往,因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量增加。这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最清楚,而且每个人的酒量还会随着心情、环境等因素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即使是熟悉的人也是很难准确判断的。因此,对于因喝酒产生的人身损害等后果,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 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此时非过错责任),“酒友”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无论“酒友”是否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明知”的情况下责任较大。 二、强迫性劝酒 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的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应当减轻酒友的赔偿责任。 三、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醉酒人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行为酒友是否有义务进行劝阻进行明文规定,但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未履行此义务,造成醉酒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酒友是可以免责的。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发生酒友未将醉酒人送回发生类似于“酒后冻死”的情况,酒友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酒友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如果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酒友对此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就本案而言:朋友之间共同饮酒属于正常的人际交往,席间即便敬酒也属善意,死者梅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酒量有正确的考量,其不加控制地大量饮酒,应对造成其死亡的事实负主要责任。同桌作为共饮人在梅某醉酒后应帮助照应,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以防止伤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而同桌未采取有效措施,与梅某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酌情应予赔偿。
【典型意义】
饭桌上饮酒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引发大量纠纷,本案之所以典型是因为类似的基于亲情、友情或是接待行为共同饮酒,而后引发侵权责任的情形很多,同样因此而导致生命财产受损,亲情、友情破裂的事例屡见不鲜,大家应该以此警醒,在饮酒时,审慎而行,一是时刻关注饮酒人的身体状况,饮酒不要没有节制;二是不能盲目劝酒,更不能强行劝酒;三是尽到适当的监管义务。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使自身免受“无妄之灾”,也是对他人负责,减少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