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开展“12·4宪法宣传月” 集中宣传活动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形成高潮,12月4日上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县新城区大商道广场举行“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集中开展原阳县2019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明靖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伟,县司法局局长郝娟,县公安局局长王志强,县法院院长薛东旺,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刘新辉出席启动仪式。

【重点宣传内容】

本次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特点和效果】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明靖奇主持活动仪式;县司法局局长郝娟传达了2019原阳县“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伟同志致辞并宣布2019原阳县“宪法宣传月”活动启动。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40多个单位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法治宣传礼品、悬挂宣传条幅、开展法律咨询等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讲解宪法知识。引导教育全民树立宪法意识,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据统计,活动现场共设立咨询台50个,悬挂宣传条幅100余条,摆放宪法宣传活动版面100余个,发放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折页1000余张、印有宪法宣传知识的围裙、台历、对联等各类宣传品8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群众对宪法的认识,使群众树立自觉维护国家宪法的法治意识,为营造人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法治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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