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莫某,22岁,广西凭祥市人。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15岁就染上了毒品,随后就辍学在家,无技能。2016年因吸食冰毒、海洛因第二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初期,经过1个月脱毒治疗期的治疗,生理指标明显好转,在康复巩固期的第2个月,莫某性格突然转变,暴躁、易怒、冲动、多疑,出现逻辑混乱、语言行为异常、自伤自残等行为,连续出现因琐事与他人打架的行为。总认为有人想杀他,认为警察诬陷他,对警察表现出非常强烈的敌对情绪。不再与其他戒毒人员交往。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入所以来一直没有家属探视。
【方案制定】
一、诊断治疗 送场所医院进行初步诊断,甄别其精神症状,并邀请脑科医院专家确诊。 二、开展教育戒治 服药期间,辅以健身气功八段锦等身体功能恢复性训练,帮助增强体质。精神症状缓解后,开展针对性的身体康复训练,适当进行习艺劳动,修复家庭关系,鼓励积极参加所内各项辅助教育活动,融入环境。参加“十步脱瘾法”训练,重组认知结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三、开展心理辅导 重点进行心理疏导工作,调节心理状态。 四、后续帮扶 积极对接,做好后续帮扶衔接工作。
【实施情况】
一、进行为期1个月的脱毒治疗 以脱毒治疗和改善、减轻或消除稽延性戒断症状为主要工作目标。开展体检、建立医疗档案、生理脱毒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治疗、并发症治疗等工作。 二、进行为期2个月教育适应训练 目标是适应场所生活,恢复体能,确立戒毒动机,提高认知水平,培养改变自我的能力。开展心理健康测试、课堂化教育、入所教育、身体康复训练等工作。 三、进行为期14个月康复巩固 目标是形成良好的行为养成,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树立坚强的意志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和劳动观念。因莫某吸食毒品的类型中有合成毒品,在康复巩固期第2月出现了精神病性症状。因此,需到所部医院集中管理进行戒断症状的治疗,待症状消除后继续回大队开展康复巩固期的教育矫治工作。 针对莫某突然出现的异常行为表现,结合他有吸食滥用合成毒品的经历,大队警察认为莫某疑似因滥用合成毒品出现精神病性症状。送所部医院就诊,所部医院经过精神病史采集,对其体格、神经系统进行检查未见异常,精神专科检查发现其逻辑混乱、语言行为异常,出现幻觉,初步诊断为“吸毒所致精神障碍?”。为明确诊断,邀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专家来所会诊,确诊莫某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所部医院根据专家的会诊意见选用利培酮进行抗精神病性症状治疗,经过一个多月的服药,幻觉、焦虑等症状得到明显的缓解和改善。三个月后进行评估精神病性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和社会功能完全恢复,暂停使用药物。 在此基础上,服药期间,辅以广播操、肢体伸展等适度的身体康复运动,帮助增强体质。停药后,每天参与不少于45分钟的中等强度运动,着重开展速度、力量、柔韧、耐力、平衡等身体素质、身体机能的康复训练。 精神症状缓解后,由教育矫治中心的专职心理咨询师跟踪介入开导,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先后进行了六次心理辅导,有效缓解其负面情绪;指定一名年龄相仿的警察全程辅助教育,通过谈心聊天互动等方式,每周必须进行与其进行沟通,听他倾诉,对其出现的行为不进行任何对错评判。 为争取其家人的支持,大队警察多次电话联系,专门安排警察前往家中做思想工作。在当地司法局、居委会等部门的协助下,终于做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到所里探视莫某。修复了家庭关系。 鉴于莫某年纪较小,正处在年轻好动、爱玩的阶段,因此,鼓励莫某积极参加大队开展的象棋、篮球、羽毛球、歌唱、文艺晚会等各类辅助教育活动,尽快融入环境。 经过三个月的药物治疗及一年多教育戒治工作的开展,莫某各项生理、心理、行为指标恢复正常。 四、进行为期2个月回归指导 目标是熟练掌握拒毒技巧,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建立个人回归社会支持系统,为重返社会做好准备。按照制定的个案化矫治方案,重新建立了个人回归社会支持系统。 针对莫某即将解戒,按照自愿的报名的原则,鼓励其参加了“十步脱瘾法”训练班,参加拒绝毒品训练和意志力的训练,树立戒毒信心,增强拒毒能力。 根据他的兴趣爱好,鼓励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中的烹调,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证书,增强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能力。 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康复结对帮教千人计划,确定莫某为结对帮教对象,与莫某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进行对接,将莫某的个案化矫治方案及基本信息情况移交当地司法局,以便当地司法局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照管工作。
【案例思考】
一、效果 经过一年多的综合教育戒治工作,莫某经过综合诊断评估良好后予以提前解除,目前一直保持着操守。回归社会后,与父亲在当地一起从事餐饮业,虽然辛苦,但他已经有了自己清晰的人生目标,与父亲的关系也非常融洽。 二、反思 对停止滥用后出现精神病性症状的治疗,可以使用抗精神药物干预和对症治疗。 针对性的制定教育戒治方案。针对滥用合成毒品戒毒人员精神病性症状出现时间、类型、严重程度的不确定性,管理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消除精神病症状为首要任务,再根据治疗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 建立专门的管理区域。集中收治管理出现精神病性症状的戒毒人员,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治疗和管理,防止自伤自残自杀和伤害他人。 加强与卫生医疗部门的合作。与地方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开通绿色通道,聘请社会医疗机构精神科等方面的专家到所执业,帮助指导开展诊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