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司法局组建高校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团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15年5月,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原有的大学生村官法治宣传员、社区法治宣传志愿者的基础上,浦口区司法局依托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润园书院、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建了一支989人的高校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团,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入百村普法、惠万户民生”法治宣传志愿服务专项行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任务措施】

一是细化组织架构。根据团队地理位置,确定了各团队的服务范围,将四个团队分别与辖区5个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对接,每个团队在服务范围内,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进驻服务两次,实现辖区街道、村(社区)的全覆盖。团队内部分别内设联络员一名、宣传员和辅导老师若干名以及若干志愿服务小组。每年6月开展志愿者换届选拔工作。联络员负责团队成员的招募、与区司法局对接、制定团队的活动计划、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宣传员负责每次志愿活动信息撰写和数据统计,并及时维护“浦口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和相关网站;辅导老师负责解答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收集整理的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和需求;志愿小组负责根据团队任务安排,独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严格服务管理。为了便于志愿活动的管理,利用手机APP进行统一管理,要求各团队全部使用“志愿者打卡器”移动客户端,进行团队成员录入、任务发布、活动签到和信息反馈,并利用该客户端记录志愿者的公益服务时间,为今后的志愿者服务情况考核评比和总结表彰打下基础。服务活动期间,群众有法律诉求,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问题带回,但必须在三日内通过电话或一周内通过登门的方式,及时反馈法律意见和建议。区司法局利用周末时间对各团队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督查,针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每年进行一次团队考核和个人评比工作,按照服务时长和服务实效进行综合评判。2016年6月,3名学生因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积极,与校方沟通后被清退出志愿组织。 三是健全培养机制。落实定期培训机制,组织机关各业务科室定期到各高校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和群众工作的素质培训;建立岗位锻炼机制,在机关各业务科室、各专业调解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各司法所等部门拿出了近30个岗位,为志愿者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并安排专人对接帮带;深化经验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各团队负责人、联络员、宣传员及志愿小组组长召开座谈会,交流志愿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和处理方法,共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3年来,共组织业务科室和高校老师开展业务培训35场次,参训率达100%。

【特点和效果】

志愿者服务团组建以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62次,公益时长10716小时,服务群众近5万人次,解答群众咨询1032条,引导参与人民调解并成功化解纠纷65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12件,带领办理公证25件,进入起诉程序2件。三年来,通过志愿者服务团的志愿服务,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提高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目前,四个团队均已申报了法治宣传专业型社会组织,并已通过民政部门备案。下一步,浦口区高校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团还将利用学生的“微”习惯和专业及技术特长,进一步发挥团队作用,不断拓展团队功能,不断创新普法手段,力争在“微联盟”“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法治文化产品研发等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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