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环保局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1日上午,灌南县环保局委托代理人薛某、孙某来到公证处,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废弃物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和水环境,群众怨声不断,该企业拒不配合污染治理,需取证责令停产、清理污染物,清退出土地供环保型企业使用。为做好执法工作,环保局申请对其厂区的化工物品、化工液池废液、液池现状及液池测量、液体取样等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固定违法证据。公证处受理了申请,建议申请人对物品现状、采样行为、测量行为进行记录和全程摄像,对所采样品进行封存,并由专业机构出具采样分析报告。同时强调采样及测量的专业问题,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法定程序,用专业设备操作。薛某和孙某采纳了公证处建议。 公证处迅速启动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开始准备工作。申请人也同时行动,协调专业人员参与,做好分工,准备设备仪器。同日中午,公证员随同薛某、孙某及其摄像人戴某、采样记录人汤某、采样人袁某、沙某共同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摄像人戴某对厂区内化工物品、化工液池现状及采样测量行为过程进行全程拍摄。薛某、孙某分别对标识编号的化工液池的长宽及深度进行测量。采样人袁某、沙某依采样规则对化工液池中的液体采样二份,一份带回检测,一份由公证人员当场封存后交采样人袁某、沙某保存。现场保全全部结束后,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此公证书为申请人对该污染企业作出巨额经济处罚并责令其停产,以及污染物风险评估、妥善处理污染物,提供了事实根据和有力证据。 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严重的污染问题,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任务艰巨,环保部门任重道远,必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本案环保部门与公证机构协调联动,通力合作,积极发挥公证独特优势,为环保执法提供证据支持,开创了环保执法与法律服务协作平台,形成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合力,凸显了公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功能价值。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X)连XX证民内字第XX号 申请人:灌南县环保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XXX,住址:江苏省XXXXXX。 法定代表人:杨某 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薛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孙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灌南县某局的法定代表人杨某的委托代理人薛某、孙某于某年某月某日向我处申请,称因工作需要,需对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内的连云港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工厂房、化工物品、液池的现状及液池测量、液体取样固定证据,特向我处申请对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明辉化工厂房、化工物品、液池的现状及液池测量采样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孙某于某年某月某日中午十三时零二分,随同灌南县某局的委托代理人薛某、孙某及其摄像人戴某、采样记录人汤某、采样人袁某、沙某共同来到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35KV金钢323线22号电线杆北侧废弃化工厂(其大门东侧外墙上有“某路15”标识、西侧建筑外墙上有“某路1号”标识)现场,薛某、孙某均称该废弃化工厂为原连云港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由摄像人戴某分别对其厂区内厂房现状、化工物品、标识为“①”、“②”、“③”、“④”、“⑤”、“⑥”、“⑦”、“⑧”的八个化工液池现状等进行现场拍摄,并由薛某、孙某用卷尺分别对上述化工液池中标识为“①”、“②”、“③”、“⑦”、“⑧”的五个化工液池的长宽及其液体的深度、标识为“④”、“⑤”、“⑥”的三个化工液池液体的深度进行测量,由采样人袁某、沙某依采样规则分别对标识为“①”、“②”、“③”、“⑥”、“⑦”、“⑧”的六个化工液池中的液体进行采样,采样记录人汤某对相关采样检测数据进行现场记录,所采液体样本一式二份(每份30瓶),一份样本交由采样人袁某、沙某带回检测,另一份样本由本公证处封存后交由灌南县XX局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及其采样人袁某、沙某保存,摄像人戴某亦对上述液池测量、液池液体采样的全部过程进行摄像。本公证员现场制作了《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某化工厂房物品、液池现状及液池采样证据保全现场工作记录》一份二页,摄像人戴某现场拍摄的录像由戴某刻录光盘二份,并封签。薛某亦对上述现场进行了拍照。整个过程在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孙某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某化工厂房物品、液池现状及液池采样证据保全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及所刻录光盘的封签上公证人员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薛某、孙某、摄像人戴某、采样记录人汤某、采样人袁某、沙某的签名均属实,摄像人戴某现场拍摄的录像与现场实际状况相符。拍摄的录像光盘一份四张现保存于本处。 附件:1、《污水采样记录表》复印件一份一页; 2、《灌南县某开发区东区某化工厂房物品、液池现状及液池采样证据保全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二页; 3、现场照片一份七页六十八张; 4、现场拍摄的录像刻录光盘一份四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灌南县公证处 公证员 王万里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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