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朱某某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给予警告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朱某某,男,1971年8月15日出生,小学肄业,户籍地为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居住地为安徽省巢湖市。2018年1月9日,因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巢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止。2018年1月30日,朱某某到巢湖市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监管。

【被依法给予警告的情况】

(一)发现、认定行为情况 2018年4月28日上午10时许,朱某某因对乡政府征迁朱某乙家围墙一事存有疑义,遂来到乡长办公室协商征迁一事。协商过程中,朱某某提出一些超出政策范围的有关要求,乡长耐心地向其宣传有关政策,委婉的向其解释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无法予以满足。在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朱某某便在乡长办公室内大吵大闹,情绪十分激动,用脚将办公室木质茶几踢坏,多名工作人员劝说也无法阻止,后通过报警才将其带离。朱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经巢湖市公安局调查认定,朱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拘留期限自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5日,由巢湖市公安局民警将其送至巢湖市拘留所执行。 司法所得知社区服刑人员朱某某扰乱政府正常工作秩序后,第一时间介入了解事件详细经过,做好朱某某思想工作,并制作调查笔录,固定证据材料。事后,司法所及时到巢湖市公安局取证朱某某行政处罚决定材料,了解其在巢湖市拘留所表现情况。 (二)给予警告情况 2018年5月7日上午,朱某某到司法所汇报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训诫,并告知其扰乱单位秩序不良后果。同时,就其违法事实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并制作谈话笔录,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将提请市司法局给予警告处分。 2018年5月7日下午,巢湖市司法局根据司法所提交的有关朱某甲违法证据、谈话笔录以及《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审批表》等材料,经过集体评议,决定给予朱某某警告处分,并出具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 (三)文书送达情况 2018年5月9日,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巢湖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朱某某矫正小组成员,在司法所社区矫正办公室向朱某某宣告其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并向其送达《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朱某某对此无异议,并在送达文书上签字。 (四)警告的效果 警告决定书送达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对朱某某进行个别教育谈话,严肃告知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劝导他,以后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去诉求,或者寻求司法所帮助协调,切不能冲动行事,更不能通过暴力手段来处理,不然最终给自己带来的将是收监执行。 在受到警告处分,加之一系列教育疏导后,朱某某深刻意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后悔当时做出的冲动举动,保证在今后矫正乃至矫正期满解除后,都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至此之后,其在矫正中态度有了明显转变,能尽自己最大能力学习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也能积极主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处理事情的方式更加柔和,再无其它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五)接受人民检察院监督情况 发现朱某某违规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情况通报。在对朱某某作出警告决定后,市司法局将警告决定书、证明材料等抄送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30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朱某某需当日到监所科接受问话。检察院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朱某某违规事实,严肃批评其恶劣行为和违法后果,并告知如果再我行我素,出现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同时,检察官就朱某某接受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学习以及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巢湖市司法局。 (六)利用本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针对朱某某这起典型违法行为,巢湖市司法局主动出击,抓住要点,以此为契机,积极整理巢湖市以及其他地方近几年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例,并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让社区服刑人员知晓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法执行工作,底线是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不可践踏。

【小结】

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区服刑人员虽然在社区接受矫正,有别于监狱服刑,但应该增强接受矫正的自觉性,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珍惜在社区改造的机会,争取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指导管理、组织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制度,落实走访、定期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等规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教育矫正,针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对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给予必要帮扶,提高社区矫正效果。同时,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要依法及时给予处罚,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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