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刘某,男,1990年10月出生,小学文化,未婚,湖北省天门市人。2012年6月,因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2013年5月份第一次接触毒品,自吸食毒品后无数次在家惹事,造成家人对其无比的愤恨。2017年6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其弟弟的报案将其抓获。在对其宣布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时,刘某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为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保护措施,于2017年7月送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二)入所表现 刘某入所时,拒绝接受身体、尿检等检查,戒治态度极其不端正,不认为自身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心理焦虑烦躁,思想情绪非常抵触,中队为避免刘某发生自伤、自残等现象,对其采取了看护措施,直至第三天上午刘某才恢复平静。之后刘某仍不思悔改,自身要求散漫,不服从管理,在新收中队组织的入所教育和身体康复训练时,总是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参加。 (三)初步诊断 刘某性格自私、自傲、倔强,遇事不冷静,脾气暴躁,有暴力和自伤自残倾向;不认为吸毒违法,戒治态度极不端正,对强制隔离戒毒拒戒心理严重;对弟弟举报自己充满憎恨,亲情断裂;不服从管理,思想情绪不稳定,遵规守纪意识涣散,经常以“腹部疼痛和身体不舒服”为借口,拒绝参加入所教育和身体康复训练,不按要求背诵守则规范。
【方案制定】
(一)从思想教育入手,帮其提高认知意识。 (二)从法规教育入手,促其增强法纪意识。 (三)从规范管理入手,令其强化服从意识。 (四)从亲情帮教入手,使其树立自我戒治意识。
【实施情况】
本着“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科学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落实严格执法要求,突出正面教育引导,开展心理行为疏导,发挥亲情帮教作用,逐步使刘某认清了吸食毒品的危害性、自身的违法性、拒戒的严重性,帮助刘某提高认知意识、法纪意识、服从意识和自我戒治意识。 第一阶段:从思想教育入手,帮其提高认知意识。 对于刘某自私、自傲、倔强的性格及遇事易冲动、脾气暴躁和拒戒的现状,及时采取个别谈话、随机谈话的方式,围绕“吸食毒品的违法性、吸食毒品的危害性、强制戒毒的挽救性、个人承担的义务性、拒绝强戒的严重性”等方面,反复对其开展思想说服教育、入所认知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利用戒治学员“入所认知汇报会、思想帮教会、学习讨论会”等时机,积极引导其“谈认知、谈思想、谈危害”逐步从思想上使其转变了错误认知,及时缓解了不服从管教、不遵规守纪和拒绝戒治的行为。同时,对刘某进行心理测查,依据测查结果开展心理咨询,帮其修复了被毒品摧残的意志,解决了心理问题,稳定了刘某的思想情绪。 第二阶段:从法规教育入手,促其增强法纪意识。 针对刘某的现实表现,中队专题例会分析了刘某不服从管理、不遵规守纪以及拒戒的原因。一是文化程度不高,法纪观念淡薄;二是社会经历丰富,接触人群复杂;三是认识不到危害,不认为自己违法。针对以上三点原因,中队及时对其进行了国家《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常识、毒品的特性及危害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守则》、《规范》的学习教育,组织观看戒毒警示影片、收听所内戒毒人员谈违法认知广播,老戒毒学员现身说法等,通过开展系列教育和配合活动,逐步帮助刘某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和遵规守纪的意识,增强了其对自身违法性的认知,有了一定悔意。 第三阶段:从规范管理入手,令其强化服从意识。 根据刘某多年与社会不良人群接触养成的守规意识涣散,自身要求松散和自控意识差等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要求班组长示范引领、老戒毒学员做表率,从“做、立、行”、内务卫生、举止行为等日常养成抓起,使刘某渐渐认识到了场所军事化管理的要求,以及帮助自己改掉不良习惯的益处,逐步帮助其克服了自由散漫的坏毛病,养成了服从管教,做事严谨,不推诿、不逃避和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有了安心戒治的意愿。 第四阶段:从亲情帮教入手,使其树立自我戒治意识。 为了详细掌握刘某的情况,争取家属支持,警察第一时间与刘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刘某的母亲了解到,刘某对其弟弟多次举报他吸毒充满憎恨,与亲人的关系出现裂痕。了解这一情况后,中队长及时地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安排拨打了亲情电话。刘某在与其母亲通话时说:“我身体有病,你们别管我了,就让我自生自灭吧!”还说了很多自暴自弃和消极的话。中队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及时组织“帮扶教育讨论会”,安排老学员李某、王某给刘某读家书,当李某、王某读到他们的母亲呼唤他们“要知道强戒是在挽救自己、要懂得感恩、要积极配合治疗、要服从管教”的内容时,刘某低下了头,一脸凝重。同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启发其思想上转化,积极协调安排刘某与母亲和弟弟进行了视频远程探访,系列的亲情帮教手段,帮助刘某修复了亲情关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坚定了自我戒治的意志。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一)从思想教育入手,帮其提高认知意识。 (二)从法规教育入手,促其增强法纪意识。 (三)从规范管理入手,令其强化服从意识。 (四)从亲情帮教入手,使其树立自我戒治意识。 【实施情况】 本着“以人为本、严格执法、科学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落实严格执法要求,突出正面教育引导,开展心理行为疏导,发挥亲情帮教作用,逐步使刘某认清了吸食毒品的危害性、自身的违法性、拒戒的严重性,帮助刘某提高认知意识、法纪意识、服从意识和自我戒治意识。 第一阶段:从思想教育入手,帮其提高认知意识。 对于刘某自私、自傲、倔强的性格及遇事易冲动、脾气暴躁和拒戒的现状,及时采取个别谈话、随机谈话的方式,围绕“吸食毒品的违法性、吸食毒品的危害性、强制戒毒的挽救性、个人承担的义务性、拒绝强戒的严重性”等方面,反复对其开展思想说服教育、入所认知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利用戒治学员“入所认知汇报会、思想帮教会、学习讨论会”等时机,积极引导其“谈认知、谈思想、谈危害”逐步从思想上使其转变了错误认知,及时缓解了不服从管教、不遵规守纪和拒绝戒治的行为。同时,对刘某进行心理测查,依据测查结果开展心理咨询,帮其修复了被毒品摧残的意志,解决了心理问题,稳定了刘某的思想情绪。 第二阶段:从法规教育入手,促其增强法纪意识。 针对刘某的现实表现,中队专题例会分析了刘某不服从管理、不遵规守纪以及拒戒的原因。一是文化程度不高,法纪观念淡薄;二是社会经历丰富,接触人群复杂;三是认识不到危害,不认为自己违法。针对以上三点原因,中队及时对其进行了国家《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有关法律常识、毒品的特性及危害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守则》、《规范》的学习教育,组织观看戒毒警示影片、收听所内戒毒人员谈违法认知广播,老戒毒学员现身说法等,通过开展系列教育和配合活动,逐步帮助刘某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和遵规守纪的意识,增强了其对自身违法性的认知,有了一定悔意。 第三阶段:从规范管理入手,令其强化服从意识。 根据刘某多年与社会不良人群接触养成的守规意识涣散,自身要求松散和自控意识差等特点,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要求班组长示范引领、老戒毒学员做表率,从“做、立、行”、内务卫生、举止行为等日常养成抓起,使刘某渐渐认识到了场所军事化管理的要求,以及帮助自己改掉不良习惯的益处,逐步帮助其克服了自由散漫的坏毛病,养成了服从管教,做事严谨,不推诿、不逃避和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有了安心戒治的意愿。 第四阶段:从亲情帮教入手,使其树立自我戒治意识。 为了详细掌握刘某的情况,争取家属支持,警察第一时间与刘某的家属取得联系。通过刘某的母亲了解到,刘某对其弟弟多次举报他吸毒充满憎恨,与亲人的关系出现裂痕。了解这一情况后,中队长及时地对其进行了个别谈话教育,安排拨打了亲情电话。刘某在与其母亲通话时说:“我身体有病,你们别管我了,就让我自生自灭吧!”还说了很多自暴自弃和消极的话。中队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及时组织“帮扶教育讨论会”,安排老学员李某、王某给刘某读家书,当李某、王某读到他们的母亲呼唤他们“要知道强戒是在挽救自己、要懂得感恩、要积极配合治疗、要服从管教”的内容时,刘某低下了头,一脸凝重。同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启发其思想上转化,积极协调安排刘某与母亲和弟弟进行了视频远程探访,系列的亲情帮教手段,帮助刘某修复了亲情关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坚定了自我戒治的意志。
【案例思考】
刘某拒戒、难管的教育矫治案例,给了我们以下几点启示: (一)要及时了解掌握戒毒人员的详细情况。针对直投戒毒人员处于生理脱毒期、场所适应期、思想波动期、认识转化期、易发事故期和情绪抵触性、行为散漫性、思想不认同性“五期三性”的特点,只有及时通过其家属、单位同事、朋友等详实了解入所前的个人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拿出具体管教举措,才能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使他们树立戒治信心,安心康复治疗。 (二)要及时组织戒毒人员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和矫治是否及时有效,将直接影响吸毒人员的情绪稳定、心理康复以及戒毒人员在戒治期间的行为表现,只有运用科学的、灵活的心理治疗疏导方法,及时有效的做好戒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才能真正帮助戒毒人员缓解心理压力和解决心理问题,提高戒治效果。 (三)要依法从严戒毒人员的教育和管控。对拒戒、难管戒毒人员,只有端正对戒毒人员的根本态度,树立服务意识,履行教育挽救职责,采取以理服人的“软”措施,消除其“反感”的心理;以法严管的“硬”要求,改变其“拒戒”的行为和做法,才能依照制度规范的长效机制,促使其养成遵规守纪的戒治习惯。 (四)要积极发挥戒毒人员亲属的亲情帮教和感化作用。吸毒人员的情感系统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一些问题,只要真心帮助其及时修复亲情关系,真诚关心、关爱和帮助他们,做到教育感化常态化,亲情帮助经常化,人文关怀真诚化,戒毒人员就一定会感受到社会的救助、亲人的关爱,反省自己,重塑人生,树立自救意识,恢复良好习性,纠正不良行为,配合戒毒康复训练与治疗,坚定戒毒决心,巩固教育戒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