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合理解决思想顽固戒毒人员闫某某无理取闹的综合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闫某某,男,1962年出生,无业,小学文化,家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曾因诈骗、盗窃被判刑,先后两次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 闫某某入所后的某日,班组在清整卫生时,按照任务划分,闫某某负责扫地,同班组戒毒人员李某某负责拖地。然而闫某某却像没事人一样在班组内转来转去,李某某催促其赶快扫地,闫某某不但不扫地反而将兜里装的纸拿出来揉碎仍在地上,口里不干不净地骂骂咧咧。李某某听见闫某某辱骂自己,便上前与其进行理论。见李某某前来质问自己,闫某某顿时火起,抡起拳头朝李某某打去,李某某挨了一拳,心理觉得委屈,便与闫某某扭打在一起。班组其他戒毒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民警并将二人拉开,此时闫某某已变成了“熊猫眼”,李某某嘴角也略有血迹。民警及时安排就诊,医生初步诊断均为皮外伤并无大碍,随后对二人进行了讯问、批评教育及扣分处理。 过了两天后,闫某某自称眼睛被李某某打得看不清东西,民警见其眼部仍有淤青,遂再次安排其所内就诊。为了排除外伤导致眼睛视物不清,本所医生建议外出进行专科检查,随即大队将闫某某转诊至县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为视网膜黄斑、白内障。医嘱:视网膜黄斑及白内障是常年病变所致与外伤无关,没有特殊治疗手段,可以点眼药水缓解症状,视网膜黄斑及白内障均可导致视物不清,必要时手术治疗。闫某某回所之后,情绪大变,拒绝参加教育矫治活动,认为其视物不清系李某某打伤自己眼睛所致,是戒毒所的管理不到位所致,要求戒毒所承担责任,并以此相要挟想在日常管理中获得“特殊照顾”。

【案例基本情况】

根据闫某某的现实表现,大队采取了以下教育矫治措施: (一)全面了解戒毒人员闫某某人生经历。根据同籍戒毒人员反映,闫某某过去在社会上就曾有过“碰瓷行为”。由于其常年吸食毒品,导致家徒四壁,加之年龄大、好逸恶劳、没有生存技能等,为了满足自己对毒品的需求,经常进行偷盗以获取毒资,毒资紧缺时不乏采取“碰瓷行为”。每当“碰瓷”后都会向车主强要各种费用,大多数时候车主害怕吸毒人员死缠烂打、纠缠不清,为了息事宁人,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只得花钱了事。这种无赖的“碰瓷”做法成为他的生活绝技,周围群众都避而远之,唯恐被闫某某黏上。 (二)召开队情分析会研判闫某某思想行为的成因。闫某某在社会上多次采取“碰瓷”行为并向车主索要财物,因车主普遍存在“花钱免灾”心理,致使闫某某屡试不爽。他将这一招“淋漓尽致”的又用到了戒毒所内。大队民警分析了闫某某的情况之后找闫某某谈话,告知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体检报告只对身体特征进行粗略检查,不含眼部疾病等专项检查,所以你眼睛视物不清是否与外伤有关,还有待进一步检查。我们要相信医生进行科学检查的结果,不能听信你的片面之词。但闫某某依然我行我素,顽固不化。平常大队领导走到哪里,闫某某跟到哪里进行纠缠取闹,扬言自己眼睛瞎了、什么都看不见,消极对抗民警的教育矫治。 (三)对其所有就医过程的录像及就诊资料妥善保存以便日后待检。打架事件发生后,民警见其眼部有淤青遂第一时间联系所部医生为其诊查病情,医生诊查病情后认为只是皮外伤,只需服用活血化瘀药物散除淤青即无大碍。两天后,其自述视物不清,大队按照医嘱带其至社会医院进行专科检查。医生经过检查眼底、测量眼压、眼底B超、眼部彩超等检查项目,最终确定其眼睛视物不清与外伤无关,系视网膜黄斑、白内障所致,病变属于老年常见病,是长年累月形成的慢性病。民警对其所有就医就诊过程全程进行录像取证,并妥善保管就诊资料,同时对打架前后视频进行截取,固定相关证据,以防闫某某信口开河、无中生有。 (四)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及个体心理辅导。闫某某自称由于视物不清,导致自己思想压力大,夜间睡眠质量差。针对这一情况,大队及时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综合闫某某戒治期间的人际关系模式和入所前的性格特征、行为方式,大致勾勒出了闫某某的心理轮廓:人格明显偏离正常,性格孤僻内向,与家人关系紧张,导致做事我行我素、不计后果,自我认同感低,当他遭遇负面事件时,以自我为中心的情绪就会泛化,导致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异于常人。针对其异于常人的心理特征,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支持疗法、沙盘治疗、音乐治疗等方法帮助其认清自我性格特征并逐步承认和接纳自己性格缺陷。 (五)民警从法律专业角度入手,让其明白法律规定,断绝其不法企图。闫某某就诊回所后,不仅没有正确看待自己的眼疾配合点眼药治疗,反而声称自己的眼睛绝对是由于外伤所致,是民警和医生串通好来欺骗他。见闫某某“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做最后的抗争”的无赖心理依旧十分猖獗,大队特意邀请法制科的民警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法制科民警首先开诚布公的对闫某某说自己将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从法律角度帮助分析事情来龙去脉,是诚心帮助闫某某共同解决这个问题的,并向其提出几个关键问题:打架后民警是否第一时间按程序去医院为你治疗?民警在处理打架事件时是否做到公平、公正?打架事件的主要起因和责任在谁?你是否有证据证明民警和医生合伙欺骗你?自述视物不清后及外出就诊回所后所部医生是否为你开展治疗?你是否按照医嘱配合治疗过?眼底黄斑、白内障均是常见病,是日积月累综合作用形成的,你是否有证据证明眼底黄斑、白内障是因打架形成的?强调说,如果你要走法律程序,我可以帮你,你好好想清楚。法制科民警对其提出的这几个问题,闫某某均没有进行反驳,而是陷入了沉思。 (六)民警积极为其与女儿取得联系,亲情帮教促进思想转变。法制科民警进行法律援助之后,闫某某见自己的谎言被揭穿,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依旧妄称自己眼睛看不清东西,思想认识仍然没有太大的好转。针对这一情况,大队及时召开研判会,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决定联系其女儿进行亲情帮教。但其女儿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知道是父亲又在无理取闹,断然拒绝与父亲进行交流。经民警多次联系其女儿,其女儿最终同意与其进行电话沟通。其女儿在电话中规劝其做人做事要有底线,并讲述其在外所作所为造成周围邻居对自己冷嘲热讽,自己觉得做人也抬不起头来。听了女儿的诉说,闫某某感到非常内疚,联想到每当打亲情电话时别人总是有说有笑,但自己六十多岁的人了,连自己的女儿都不接自己的电话,自己做人何其失败,闫某某流下悔恨的泪水。 在教育转化过程中,民警通过个别谈话教育每天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并严密掌握其思想动态。因其自述眼部视物不清,且医生对其有具体诊断意见,因此大队民警在生活起居上予以适当照顾,并规劝其打消侥幸心理,心理咨询师又对其进行了多次个体心理疏导。在法律、亲情、心理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闫某某的思想终于有了很大的转变,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想法彻底崩溃。 在一次与民警谈话时,闫某某说:“我眼睛视物不清是多年的老毛病,在社会上就没当回事,一直也没有进行过治疗,况且常规治疗也没有作用。由于自己常年执迷于吸毒,根本没有富余的钱财承担手术的费用。视网膜黄斑、白内障都是人衰老的一种表现,因此自己根本也没有将它放在心上。入所体检也没有专门检查该项目,视力究竟怎么样别人又没有办法知道。因此打架事件发生后,自己便产生了无理取闹、企图逃避习艺的不良想法,同时还想通过自己的无理取闹得到部分赔偿,现在想想自己太愚蠢了。通过民警的教育、法律援助、心理咨询,自己才真正明白,现在的戒毒所大变样了,戒毒所内看病就医及所外就医都有严格政策规定和程序。法律政策的底线是不容任何人挑战的,自己还用原来的套路对待现在的戒治是不起作用的。看到这段时间民警对我的无私帮助和关怀,特别是帮助我修复与许久不联系女儿的关系,我深感惭愧,对自己的无知表示深深的忏悔和自责。”

【案例思考】

本案例反映了戒毒工作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在保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我保护。所有日常执法活动都要做到严丝合缝,特别是关键的执法环节必须留存执法证据和痕迹,绝不可以给个别抱有不良戒治想法的戒毒人员留有任何执法瑕疵,令其以各种软磨硬泡、小病大养、无理取闹等方法达到逃避正常教育矫治目的。通过此案例可以看出戒毒场所仍需不断完善工作才能补齐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 一是要加强对戒毒人员开展思想教育,不断提升戒毒人员的自身修养。然而提升修养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需要长期坚持才能见到成效的,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只有从入所教育抓起,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狠抓思想教育,才能对戒毒人员进行灵魂重塑,才会促使他们安心戒毒,打消非分之想。 二是戒毒所要加大医疗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更新陈旧医疗设施、加大医疗技术人才的引进。只有医疗条件改善了,才能为戒毒人员检查及检验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才可以大大减少戒毒人员外出就诊的概率,提高快速诊断率、减少误诊率。只有医疗水平提高了,才能识破戒毒人员小病大养、无病呻吟的把戏。 三是要耐心细致,注重个案分析。每一个思想顽固戒毒人员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都不尽相同,在制定教育转化方案时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循序渐进开展工作。同时,转化思想顽固戒毒人员的过程是漫长的,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反复揣摩,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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