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成某,男,1998年1月出生,江苏省人,小学肄业。成某因犯抢劫罪,2016年5月9日被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同年6月30日送江苏省盐城监狱服刑。成某在日常改造中敏感多疑,人际关系紧张,耐挫能力差,多次因琐事殴打他犯,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成某家在苏北农村,家境贫寒。出生时,母亲因难产去世。其父没有文化,自妻子去世后,整日借酒消愁,对成某生活不闻不问,教育简单粗暴。成某小学三年级便辍学浪荡社会,与一些不良少年整日鬼混,并染上吸毒恶习,毒资来源均为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所得。成某的所作所为,就连唯一关心、爱护他的姐姐,也对他非常失望甚至不愿意承认有这个弟弟。2012年12月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5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成某恶习不改,规范意识淡薄,无视监规纪律,且敏感多疑,人际关系紧张,曾因他犯在小组内多看了他一眼便大打出手。在日常改造中贪财图利、偷奸耍滑、好逸恶劳;在劳动改造中没病装病,小病大养,消极怠工;在集体生活中想方设法多占、盗用、争夺公共生活物资等,先后因违规违纪被高危管控三次。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逆向后悔、思维混乱。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及其社会危害性不能深刻认识,反而后悔自己因如实交代罪行被定罪判刑,后悔当初不应该退赃,后悔自己早知道要坐牢,当初没有多抢点,多偷点……。这种逆向性后悔心理,反映成某心理结构不稳定,思想上存在着矛盾与混乱,认识问题模糊、片面,处理问题简单原始。 2.前途悲观、推卸责任。成某一直将自己的犯罪原因归咎于社会、家庭,强调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极力否认自己违法行为的主观性和犯罪结果对社会的危害性,加之成某自身归宿感缺失及强烈的家庭负面感受,造成成某改造信心丧失,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混刑度日。 3.敏感多疑、认知狭隘。受成长经历的影响,成某心胸狭窄,习惯以自我为中心,人际交往能力差,自卑心理强。存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偏激思想,甚至认为只有不停的刷“存在感”,让他犯觉得自己不好惹,让民警觉得自己是个刺头、不好管,才能达到自己不被欺负、轻松改造的目的。 (四)预期矫治目标 1.改变错误认知,增强对刑罚的敬畏感,深化认罪悔罪意识。 2.服从民警管理教育,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各项矫正活动,完成改造任务。 3.重建支持系统,增强对家人和民警的信任感,构建良好的狱内人际关系,树立改造信心,增强回归动力。 (五)矫治措施 1.加强教育疏导,提升认知水平。针对成某深藏内心的“亲情伤害”的症结,民警积极引导其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力求帮助成某进行“内观”。针对成某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认识存在错误,一方面,民警结合监狱执法环境及身边的具体事例,从点滴小事入手纠正其错误的“逆向后悔”,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过去的犯罪行为给自己、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民警利用个别教育、专家讲座、普法节目等机会,进行法治专项教育,对其犯罪要件进行逐条分析,深挖犯罪根源,消除其对违法行为的认识误区。 2.重建亲情关系,提振改造动力。成某早年被家庭抛弃,产生了强烈的孤独感、被遗弃感,认为自己是一个没有人要的“流浪汉”。为化解其心中之结,一方面,民警在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其姐姐和姐夫的联系方式后,多次与其姐姐沟通,告知成某目前的改造状态以及其对家庭温暖的渴望,劝说其姐姐与其通信,以期转变成某对家庭、亲情的认知。最初其姐姐很是抗拒再次和这个弟弟联系。经过民警反复做工作,其姐姐最终被感动,主动写信鼓励其要好好改造。2018年中秋节期间,监狱特地安排成某姐夫、姐姐进监帮教,成某“被遗弃感”逐步得到消除。2018年10月,成某在高危管控过程中因腹部绞痛住院治疗,成某觉得自己在监区屡犯监规,民警都“恨”自己,对自己不会有好印象,当看到民警去医院看望他时,深受感动,主动向民警承认错误,表示今后一定积极改造,不会再让民警失望。 3.加强环境建设,增强教育效果。利用个别教育针对性、沟通性、渗透性强的特点,民警对成某进行持续包教,逐步影响其思想情感和性格特征;将文化层次高、改造表现较好的几名罪犯调至成某所在小组,利用成某的附随倾向,引导其向小组内的“正能量”靠拢;及时安排表现较好的罪犯跟进帮助规劝,帮助其对标找差,找到努力方向;鼓励其参加文体活动,以融入集体,减轻孤独感,2019年,成某参加的《Russian Dance》节目获得当年度监狱元旦汇演二等奖。感受到努力得到回报,成某逐渐解开心结,开始理解民警的良苦用心,逐渐在民警的引导下纠正其思维偏差,逐渐改掉了敏感多疑等不良习惯。 4.严格管控措施,改变需求结构。成某三次服刑均为钱财,其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思想严重。一方面,民警严格控制其狱内消费,每日副食品定量发放,每月的生活大帐必须经过民警审阅后方可点购,逐步矫正其畸形的消费心理;另一方面,安排劳动技能强的罪犯为其劳动联号,在成某完成劳动任务后,民警及时点评鼓励,使其从劳动中品尝生活的艰辛,体会到物质财富的来之不易。同时针对其屡次服刑、罪责感不强的情况,在充分赢得成某信任的前提下,民警对其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使其违规一次触动一次,让其感受法律、制度的威严,增强其刑罚体验。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持续的教育矫治,成某与他犯关系趋向平稳,违规违纪行为有所减少,对改造有了新的追求,对未来生活有了新的期待,改造积极性显著提高,2019年5月30日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有的放矢的因人施教是突破口。民警能够从成某的成长经历、服刑经历中发现其犯因性成因,找到问题症结,同时采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适度的共情引发共鸣,并在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方面强化管理和考核,惩教并举、精准施教。内外联动的亲情教育是源动力。对于家庭支持系统差的罪犯,要努力将亲情融入罪犯改造,帮助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内外联动形成攻坚转化合力,提振罪犯改造动力。如安排亲情帮教,使他们面对面感受血浓于水的亲情;如帮助解决最关心的问题,让其真正感受监狱民警的公正、人道、可敬。健康向上的改造环境是助推剂。要构建积极健康的监区文化,培养健康向上的群体,排除客观不良因素的干扰,以“正能量”引导罪犯从强制性改造走向主动改造,实现彻底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