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违纪戒毒人员戒治积极性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因违规违纪受处理容易导致戒治积极性下降,如果民警未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会对场所安全管理埋下问题隐患的“种子”,也会降低教育戒治效果。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探索,剖析此类现象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寻找规律,对症下药,着力提高违纪戒毒人员戒治积极性,阿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案例基本情况】

阿龙(化名),男,42岁,由于在所期间表现良好,服从民警管教,且为人仗义、乐于助人,在其他戒毒人员中有较高威信。因此,大队民警研究决定由阿龙担任班长,阿龙开心的接下这份“差事”,并积极发挥好该班“领头羊”作用,无论是内务卫生,还是康复训练,阿龙都率先示范,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帮助本班戒毒人员提升个人内务卫生水平,一切都在往积极方向发展,直到有一天打扫公共区域卫生出现违规而“停摆”。阿龙安排班里一名戒毒人员擦拭走廊玻璃,该戒毒人员随意应付一下便“交差”。阿龙检查后发现窗户仍有污迹,要求“返工”。该戒毒人员不愿意,遂与阿龙争论起来,进而演变成争吵。此刻,该戒毒人员突然冒了句:让我干活,你算什么东西。这句话彻底点燃阿龙心中的怒火,阿龙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随后该戒毒人员向民警报告阿龙打他。大队决定撤销阿龙的“班长”,并给予301分的处罚。阿龙“想不开”了,认为自己协助民警工作,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处罚自己,实在是“不讲义气”。从此之后,阿龙一改往日积极戒治态度,开始与民警“顶牛”。 阿龙违纪后的变化引起了大队民警注意。民警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集思广益着力解决阿龙戒治态度消极的问题,通过召开“诸葛亮会议”。决定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化解阿龙违纪受处理所引发的系列矛盾(下文称“违纪矛盾”),彻底消除阿龙心中芥蒂,帮助阿龙重回正途,以积极态度接受教育戒治。 (一)就事论事,依“法”处罚 阿龙受到罚分处理恰好遇到新年元旦,大队民警组织戒毒人员召开新年座谈会,让戒毒人员写下新一年的愿景。民警发现阿龙上交了一张白纸,于是,在座谈会结束后找到阿龙,询问他为什么没有写新年愿景。阿龙表示:没愿景不想写。言辞中流露着不耐烦的样子。民警觉察到阿龙的异样并没有指责,而是向他诉说自己的新年愿景——陪家人过春节。这么一个平常事情也能成为民警的愿景?阿龙有些疑惑不解。民警告诉阿龙:自从穿上警服后,陪家人过春节已成为一种奢望,因为人民警察有职责、有使命,必须坚守岗位,就像我们知道你打人的原因,虽然是为了维护大家的利益,而非私人恩怨,但是动手打人是客观实事,违反规定就该受到处理,民警必须要依法而行,而且这个规定民警早已组织学习过。经过此次交谈,阿龙的态度有了些许改变。 (二)换位思考,以“理”服人 做人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轮的谈心谈话,才能达到效果。在一次谈话中,民警让阿龙从第三方角度对事情经过进行叙述,叙述完毕后,民警让阿龙谈谈打人的原因。阿龙表示当时怒火攻心,看到这么嚣张的人就想先打再说。民警再问:如果你是被打的人,你会怎么办?阿龙表示肯定要“回击”,因为自己长这么大都没有人敢打他。民警告诉阿龙,其实每个人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一切都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如果从这一点而言,那么每个人做什么都是对的,就像你打他一样,你觉得自己是班长,他就应该配合你安排,但是被打人员认为:你们都是戒毒人员的身份,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他为什么要听从你的安排。人总不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总得有规则需要遵守,既然你违反了规定打人,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理,如果民警置之不理,或不公平公正处理,那就没有任何戒治秩序可言,理就是这么个理。这次谈话后,对阿龙触动比较大,已经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 (三)冰释前嫌,以“情”动人 为彻底化解阿龙内心芥蒂,构建和谐戒治环境,民警组织一场三方交谈,即阿龙、被打的戒毒人员、民警。交谈开始,民警询问被打人员为什么不配合阿龙安排,被打人员表示其实他是愿意配合阿龙工作,私下两人关系也很好,但那天气温下降胃病复发,肚子难受、不想动弹,再加上阿龙一直催着自己去干活,才发生了争吵。民警表示:本班戒毒人员应该配合班长工作安排,如果对安排有异议应该及时报告民警,而不是私下争吵,话分两头,班长作为辅助民警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有问题应该及时向民警反映,而不应该动手打人,“有事找民警”是常识,打人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在戒毒所里此风不可助长。听了民警批评,阿龙认识到自己太过于冲动,没有管住脾气,不应该动手打人,阿龙主动承认了错误,还向被打的人员道歉,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处理,不会再“为所欲为”。被打人员也原谅了阿龙,两人在民警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同时,阿龙对这阵子的消极表现向民警表达歉意,并向民警保证,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定会端正态度,积极接受教育戒治。

【案例思考】

一、违纪矛盾的化解要“防微杜渐”。戒毒人员违纪受处后戒治态度容易消极,倘若民警没有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小则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放弃自我“治疗”;大则对抗民警管理教育,激化戒毒人员与民警矛盾,给场所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本案民警能够及时发现阿龙违纪后的“异常”表现,见微知著,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及时为戒毒人员打开“心结”,转变消极态度,提高戒治积极性,把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违纪矛盾的化解要“春风化雨”。新时代有新要求,为避免“新方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局面出现,戒毒民警面对教育戒治工作,要讲究与时俱进,追求开拓创新。民警运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讲解民警所肩负的职责与使命,让戒毒人员认同并配合民警工作,将罚分处理从“不讲义气”转化为“履职尽责”,同时采取“三方交谈”的形式,既化解戒毒人员之间因为争论所产生的心理隔阂,也消除民警与戒毒人员的误解。 三、违纪矛盾的化解要“只争朝夕”。矛盾的种子一旦在心里“发芽”便会难以消除。案例中民警在化解矛盾时,本着“戒毒人员的事再小也要从大事去处理”的原则,以及“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做事风格,让矛盾不搁置、不过夜,综合运用“法、理、情”,突出“快”字当头,迅速进行调解,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最后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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