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事发时行车速度重新进行痕迹物证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16日,在XXX镇XXX路段,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往南行驶至XXX镇XXX组与XXX组十字路口路段时,与由东往西行驶的湘XX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特委托我中心对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的车速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过程】

(一)检验依据 SF/T 0072-2020《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通用规范》、GA/T 41-201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勘查》、GA/T 1087-2013《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B/T 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A/T 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相关条款及方法进行鉴定。 (二)仪器设备 钢卷尺、塔尺、数码相机、电脑(含软件)。 (三)检验过程 1.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右前角可见明显碰撞痕迹,护板及灯罩等零部件碎裂脱落,前号牌上可见刮碰痕迹,前脸栅栏部分断裂。车身右侧面、车身左侧面及车身后侧面等部位未见与事故相关的明显新鲜痕迹。 2.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资料检验 委托方提供的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资料:视频文件名:“XXXXXXXXXXXXXXXXXX”,视频格式:MP4,视频大小241MB。经计算MD5值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播放时长:20分42秒,共9942帧。慢速播放该视频,发现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17:40:39至17:40:55从画面上方路面经过,其中17:40:39至17:40:51有跳帧现象,但17:40:51至17:40:55画面场景变化连续、自然,画面上方监控计时变动连续均匀,可以确定该段视频内容具备鉴定条件。 通过对17:40:51至17:40:55视频画面图像、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现场实地勘验进行剖析发现:视频平均帧速率为:18帧/秒,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从画面左侧进入、依次通过车身右侧路边的小树及电线杆,从画面右侧离开画面后发生事故。鉴定中分别将路边小树及电线杆依次设定为参考线A、参考线B、参考线C、参考线D。 在第5319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A近似重合(见图1),在第5327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B近似重合(见图2),在第5341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C近似重合(见图3),在第5353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D近似重合(见图4)。 图1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第5319帧画面 图2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第5327帧画面 图3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第5341帧画面 图4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第5353帧画面 3.事故现场查勘测量 事故现场位于XXX镇XXX组与XXX组十字路口路段,水泥路面,经实地勘验测量:参考线A到参考线D的距离约为26.4m、参考线B到参考线D的距离约为20.3m、参考线C到参考线D的距离约为9.3m。

【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司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检验所见,综合分析认为: 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左前角及车辆号牌上碰撞破损痕迹符合事故中与二轮摩托车碰撞的痕迹特征,根据现场监控视频画面剖析:视频中每秒钟有18帧画面,设每帧持续时间为,则有。有速度-位移-时间关系,求解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时在视频画面中的行驶速度。 (一)第5319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A近似重合,第5353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D近似重合,说明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通过参考线A至参考线D路面的时间为,即,车辆通过参考线A至参考线D路面的距离为;即。则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时在视频画面中通过参考线A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 即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通过参考线A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50.3km/h。 (二)第5327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B近似重合,第5353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D近似重合,说明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通过参考线B至参考线D路面的时间为,即,车辆通过参考线B至参考线D路面的距离为;即。则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时在视频画面中通过参考线B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 即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通过参考线A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50.6km/h。 (三)第5341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C近似重合,第5353帧画面上被鉴定车辆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与参考线D近似重合,说明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前端通过参考线C至参考线D路面的时间为,即,车辆通过参考线C至参考线D路面的距离为;即。则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时在视频画面中通过参考线C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 即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通过参考线C至参考线D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为50.2km/h。 综上所述,经分段计算,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发生前经过现场监控视频路段的参考行驶速度均在50km/h~51km/h之间,说明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前匀速行驶、且行驶速度为50km/h~51km/h。

【鉴定意见】

湘X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发生前经过现场监控视频路段的参考行驶速度为50km/h~51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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