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护王昌林律师调查取证权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情况】

2016年9月7日,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王昌林律师反映,其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立案受理通知书》、律师执业证等材料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涉案房屋的档案信息时,该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要求律师提供法院出具的《律师调查令》,否则不予查询。

【维权过程】

重庆市律师协会接到情况反映后认为,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依法凭合法手续进行调查取证应当予以保护,《律师调查令》不是调查取证工作的前置条件。故重庆市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立即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去函沟通协调此事。

【维权结果】

经努力,王昌林律师已顺利进行涉案房屋的查询核实工作。同时,重庆市律师协会也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对有关妨碍律师合法执业权利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