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桓仁隆慈法医司法鉴定所对人体损伤当事人的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16日23时许,王某某在桓仁县桓仁镇西关新村“小姐姐烧烤店”西侧胡同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进而双方发生撕打受伤。

【鉴定过程】

我所接到桓仁县公安局某某公安派出所委托,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王某某左上肢外伤损伤程度进行评定。 被鉴定人王某某自述2018年07月16日23时许,在桓仁县桓仁镇西关新村“小姐姐烧烤店”西侧胡同内,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进而双方发生撕打受伤。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住院病志(住院号1951162)摘录: 入院时间:2018年07月18日 主诉:左肘关节闭合性外伤两天 现病史:患者父亲述2018年07约16日晚上10时与他人发生斗殴致左肘部着地,伤后左肘部疼痛、活动受限,急诊当地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左肘关节骨折,为求进一步治疗转来我院。 体格检查: 体温37.0℃,脉搏80次/分,呼吸16次/分,血压125/52mmHg。 一般状况:神志清楚,发育正常,营养良好,查体合作。头部形态正常,双瞳孔等大正圆,直径2.5mm,对光反射灵敏。专科检查:左上肢吊臂带固定中,左肘肿胀,左肘关节压痛,活动受限,左桡动脉搏动可及,末梢血运良好,左手各指活动正常。 辅助检查:(外院)左肘关节CT检查:左肘关节骨折。盛京医院1014933734号三维CT示:桡骨近端粉碎骨折。 治疗经过及结果:患者以“左肘关节骨折”入院,行相关检查后,于2018-07-23 13:34至2018-07-23- 14:37行左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桡骨头置换术。 我所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经检验,被鉴定人神志清楚,问答切题,头部形态正常,双瞳孔等大正圆,对光反射灵敏。左前臂外侧近肘关节处有9.0cm条状纵行手术瘢痕,内侧有3.0cm瘢痕,上述瘢痕愈合好,左肘关节屈伸略受限,左手各指活动正常,血运良。余外表未见明显损伤痕迹。 辅助检查:盛京医院1014933734号三维CT示:桡骨近端粉碎骨折。

【分析说明】

王某某主要以左肘部外伤入院,入院拍三维CT示:桡骨近端粉碎骨折。对症治疗,行左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桡骨头置换术。我所检查见:左前臂外侧近肘关节处有9.0cm条状纵行手术瘢痕,内侧有3.0cm瘢痕,上述瘢痕愈合良好,左肘关节屈伸略受限,左手各指活动好,血运良。综上被鉴定人王某某主要损伤左桡骨近端粉碎骨折,行左桡骨头骨折切开复位桡骨头置换术。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3e)之规定,评定为轻伤一级。

【鉴定意见】

综上王某某左桡骨粉碎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桡骨骨折CT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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