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正骨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丛某死亡死因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5日18时许,田某驾驶辽XXXX号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海城市接文镇山咀村村内路段时,与行人丛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坏,丛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现病史:患者入院2小时前,行路中与小汽车碰撞受伤,伤后一过性意识模糊,急送当地医院就诊,具体诊疗不详,后为进一步治疗来我院。我院急诊行相关诊疗后,以“胸部外伤”为诊断收入外一科,又因血压血氧低转入ICU病房。病来头部伤处流血,未见呕吐,未见失禁,平素饮食睡眠可,二便正常。 专科检查:神志尚清,精神萎靡,头部敷料包扎,可见血性渗出,双瞳孔直径3.0毫米,对光反射存在,双肺闻及湿性罗音,心率55次/分,心律齐,心音弱,腹软,肠音可,四肢活动弱。 辅助检查:CT:腔隙性脑梗塞及软化灶,脑白质疏松,脑萎缩,头皮血肿,右侧眶内壁及鼻骨骨折伴皮下血肿,副鼻窦积液,右侧气胸,右侧胸腔积液,右下肺炎症,右肺上叶泡性气肿,左侧胸膜增厚,8、9胸椎骨折。 确定诊断:1.头部的开放性伤口,2.鼻骨骨折,3.创伤性气胸,4.创伤性胸腔积液,5.胸椎骨折。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规范(GA/T 268-2019)、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SF/Z JD0101002—2015)进行尸体检验。 2.尸表检验 ①一般状态:男尸一具,老年男性,平头白发。全身已换殓装。尸长167cm。 ②头颈部:额部至下颌18.0×15.0cm范围内可见散在片状表皮剥脱。双侧眼睑青紫。 ③胸腹部:右胸穿刺抽出积血。 ④会阴部:未见明显损伤。 ⑤脊柱及四肢:左肩脱臼(方肩畸形)。左肘至前臂下端尺侧19.5×4.0cm范围内可见散在片状表皮剥脱。左髋外侧可见3.0×1.8cm表皮剥脱。右膝内侧可见12.0×10.0cm皮下出血。 3.解剖检验 ①头部:冠状切开头皮,分别向前后剥离,可见额颞部头皮下出血。剥离帽状腱膜,去除颅盖骨,剪除硬脑膜,颅骨及脑组织未见损伤。 ②胸腹部:直线状切开胸腹部皮肤,逐层分离,可见下腹壁皮下出血,剥离胸大肌,暴露胸腹腔,可见右侧胸腔大量积血,第8、9胸椎骨折离断,右侧后胸壁层胸膜破裂。胃破裂,膀胱壁损伤出血。

【分析说明】

根据死者检查及解剖所见,并查阅医院住院病志等临床资料,认为:被鉴定人丛某胸腹部及肢体损伤系因交通事故所形成,损伤致其胸腹部闭合性损伤,胸椎骨折离断,壁层胸膜破裂,右侧胸腔积血,胃破裂,膀胱挫伤。左肩关节脱位,右前臂及左髋部多发擦挫伤。伤后即被送至海城市中心医院救治,终因其损伤严重,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于2021年2月6日2时30分抢救无效死亡。胸腹部损伤是其致命伤,胸椎骨折,壁层胸膜破裂,右胸腔积血,胃破裂,失血性休克是其死亡原因。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丛某系因交通事故致其胸椎骨折离断,壁层胸膜破裂,右胸腔积血,胃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