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高某某,男,1972年9月出生,江苏省人,大学文化。因犯贪污罪,2017年12月27日被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2018年1月23日投送至江苏省丁山监狱服刑改造。高某某性格较为固执、敏感,适应性差,入监后对改造缺乏信心和动力,加之家庭因素影响,情绪极度悲观,自暴自弃,存在自杀倾向,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高某某出生在山东省沂南市,1989年7月高中毕业后到江苏省南京市某部队服役,因表现突出,被送至湖北省武汉军事经济学院进修学习三年,2006年5月13日退役后到苏州市民政局工作,先后担任苏州市某区民政局会计、财务室负责人。随着手中权力逐步变大,高某某逐渐放松自我约束,工作中利用负责编制、核算、调整、发放异地安置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的职务便利,采取冒用已故遗属身份冒领异地安置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补助等方式,骗取公款62.9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从国家工作人员到罪犯的身份落差,给高某某带来较大的心理冲击,一度缺乏改造信心和改造动力,不能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对监规纪律有较强抵触情绪。高某某家中经济困难,母亲年纪较大还在外面打工并患上抑郁症,高某某平日时常唉声叹气、发呆走神,不愿与他人沟通,被查出企图私藏利钝器两次,言行上表露出轻生意向。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不能直面现实。高某某入监后,不能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罪行,将犯罪原因归咎于社会的诱惑、时代的变化等客观因素,整日沉浸在失去原来所拥有的财富和地位的痛苦之中,不能够进行自我改造规划。 2.性格固执孤僻。高某某以自我为中心,对于改造中遇到的困难习惯以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为人处世较为偏激,不愿与同犯沟通交流,也不愿主动寻求民警帮助。 3.心理负担严重。高某某得知母亲患上抑郁症以后,将母亲生病不能安享晚年、女儿在南京上学帮不上忙等家庭问题,归因于自己的犯罪,深陷入其中,自我压力较大。 (四)教育矫正预期目标 1.转变错误认知。加强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学习教育,促进正确认识犯罪行为及其危害性,引导其积极认罪悔罪。 2.融入改造集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调整心态,促进其端正改造态度,积极融入集体生活,回归改造正轨。 3.增强改造信心。积极寻求情感支持,促进其接受家人、民警和他犯的关心帮助,进一步树立和增强改造信心。 (五)教育措施 1.抓根本,由内而外正言行。一是以案释法深挖犯罪根源。精选职务犯罪案例对高某某进行教育,让高某某认识到自己犯罪给国家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充分感受国家打击腐败行为的决心,彻底转变其“吃风头官司”的错误认知。二是法治教育引导遵纪守法。组织参加法治课堂、监狱“新生云”教育平台法治专题视频教育,通过法律讲座、沙龙、社会法律人士来监帮教等形式,帮助其深入学习法律法规,领会领悟法律的强制性、严肃性。以轮值演说的方式,安排其将学习的知识在小组内进行分享交流,引导其内化于心、付诸于行。三是日常考核强化规范意识。引导高某某自述在军事院校学习、部队服役的经历,强化其纪律规范意识,对其出现的不符合监规纪律的行为及时提醒,在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时加强批评教育,坚决严肃处理,并安排反思反省。以严格的考核促进其遵规守纪行为的养成,提升服刑规范意识。 2.搭平台,由表及里调心态。一是个别谈话不放松。通过定期分析研判高某某改造状态,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明确一名监区领导、一名有过军旅经历的监区老民警加入高某某攻坚小组,利用多种场景、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在“八一”建军节教育中,让老民警与其共同回忆以往在部队过节场景,触动高某某对过去行为进行反思,逐步改变扭曲的心态。安排高某某参加“正念时刻”心理矫治和“互帮互助”小组,引导其反省反思、关注当下。定期帮助高某某进行改造总结,肯定改造成绩,剖析存在问题,督促其改过自新,端正改造态度。二是关心帮助不放弃。针对高某某纠结于过去生活的情况,安排改造表现较好的罪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他、关心他。发挥其内务卫生水平较高的特长,定期让其他小组成员前来观摩内务。利用监狱开展的社会帮教活动,鼓励其多做表态发言,以帮助其顺利融入到监区集体中。三是文化活动不放手。充分利用监狱“七个一”文化改造工程载体,鼓励高某某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合唱队、书画创作小组、读书会等文体活动。在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训练中,让高某某协助编排比赛队形和歌曲演唱,比赛时监区赢得了荣誉,其本人也在活动中找到了价值感。 3.拓路径,由浅入深树信心。一是及时鼓励激励。对高某某改造上进步,民警及时给予肯定,多次进行点名表扬,并让其在监区大会上作主题演讲。及时兑现改造处遇,让其切身体会到监区公正文明执法,激发出改造动力,增强改造积极性。二是关心家庭情况。在了解到高某某为家庭问题而苦恼后,民警真诚与其交流。得知其母亲患有抑郁症并在外面打工,女儿在上大学等情况后,监区为其增加拨打亲情电话次数,及时转递信件,并就信件内容与其交流,使其感受到民警的真心关怀。三是帮助化解矛盾。在了解高某某家人因为其犯罪会在会见、拨打亲情电话等过程中对高某某指责的情况后,监区与其家人进行电话沟通,专门安排民警前往走访,将高某某内心的忏悔和正在转变的改造表现予以告知,争取家人理解、原谅和支持。在看到走访视频,以及家人在摄像机镜头下对他关心、鼓励的话语后,高某某失声痛哭,表达了认罪悔改、踏实改造的决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攻坚转化教育,高某某转变了错误认知,认识到自身罪行愧对国家培养和家人关怀,能够端正态度,树立改造信心,主动参与监区活动,协助民警开展学习培训、编排文艺节目等,顺利融入监区集体。2020年7月27日经法院裁定,高某某获得减刑6个月,2020年8月26日刑满释放回归社会。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找准问题症结。高某某改造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长期以来个性特点、心理特征所致,也有其深层次的成长经历、教育背景、亲情支持等相互交织,只有摸清问题症结才能对症下药,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二要善用教育手段。在发现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评估,分析研判罪犯思想、行为背后的原因,处置问题要坚持科学导向,综合运用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心理矫治等多种手段,提升解决问题的成效。三要借助帮教力量。在监内用好小组罪犯“互帮互助”,发挥规劝帮扶作用;在监外要争取社会帮教、家庭帮教、亲情帮教等多种帮教资源,激励罪犯走出负面情绪,树立改造信心。四要注重持之以恒。罪犯的转化不仅是外部行为上的持续改变,更体现在思想心理上的有效矫正,需要民警付出大量的心血和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确保罪犯实现彻底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