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教育,照亮回家的路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范某,男,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广东省陆丰市人,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送入广东省惠州监狱服刑。入监以来,范某性格孤僻,不与人交流,独来独往,与他人关系较差,时常发生口角。入监不久,范某父亲因病去世,同时范某在监狱医院检查出患有甲状腺肿瘤,使得范某情绪极其不稳定,精神出现异常,有自杀倾向,再加上刑事政策调整,减刑考核期变长,减刑幅度变小,范某对减刑政策产生极大不满情绪,被监狱认定为重点犯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入监表现及原因分析 1. 罪重刑长,心理承受能力差。范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不能正确认识接受减刑政策调整,不能正确面对刑期,行为散漫,惹是生非,不服警察管理,反管抗改,并时常在犯群中散布消极言论,对未来充满绝望情绪。 2.性格孤僻,独来独往。范某出生在农村家庭,家里比较困难,自幼父母外出打工赚钱,对范某缺少关心与教育,读书期间范某特别羡慕有父母陪在身边的同学,心理觉得自己比别人差,逐渐疏远同学,慢慢导致范某心理出现失衡,性格越来越孤僻偏执,不爱与人交流,与同改关系较差,时常与同改发生口角。对警察戒备心较强,对警察的问话敷衍了事。 3.不适应服刑生活。范某很早就从学校辍学,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先后结交了一些闲杂人员开始“混社会”,习惯了闲散自由的社会生活,入监后无法适应监狱的严格管理。 4.亲人去世,身体异常。入监不久,范某拨打亲情电话回家得知其父亲因病去世后,伤痛哭泣,情绪低落。虽然自幼父母对范某的关心较少,但范某的家庭观念较强,对父母比较关心,如今父亲去世,家中只有年迈的母亲,范某为此比较担忧;同时,范某检查出患有甲状腺肿瘤,情绪波动较大,心理一度崩溃,觉得自己活不久了,不配合医生治疗,有抑郁、自杀倾向。 (二)心理行为表现 对范某的入监心理测试结果显示:PD1(外倾):42分(人格比较趋于内向);PD3(同情):32分(冷酷无情,刚毅,心肠硬,不易被感动)PD9(焦虑):65分(较高焦虑水平)。范某在平时的改造生活中不爱社交集体活动,不太愿意与别人打交道,人际交往交际能力较差,缺乏责任心,对人对事冷淡,不易被感化。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辍学早,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对法律缺失敬畏。在思想上对法律缺失敬畏,且思想固执,减刑政策的变动,使范某对法律产生极大不满。 2.性格因素:从小缺乏家庭教育和温暖关怀,加上性格孤僻,责任心差,戒备心强,对人对事冷淡,不爱与人交流,与同改关系较差,时常以不良行为来发泄个人情绪。 3.家庭因素:家庭观念较强,突然的家庭变故,母年老体弱一人在家无人照顾,而范某刑期长,担心母亲万一发生什么事而无人在身边,同时担心母亲一人生活受到不公正待遇,存在仇视社会情结。 4.社会因素:较早混迹社会,无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结识了社会上的“小混混”,染上不良恶心,一时难以改变。 (四)矫治方案 结合范某的现实改造表现及心理状况,监区成立了教育转化攻坚组,分析症结,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范某尽快放下包袱,消除自杀危险,尽快适应改造环境,提高改造积极性,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进行心理矫治。针对范某性格孤僻,对人对事冷淡,戒备心强,犯罪思维程度严重等问题,对范某进行心理测试及矫治。一是通过共情、积极关注等方式与范某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起初,范某对心理咨询师存在较强烈的排斥情绪,认为警察没事找事做,浪费时间,对心理咨询师的问题敷衍了事。但随着咨询师不断的鼓励、启发、引导,范某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开始逐步配合咨询工作。二是采用支持性心理治疗,对范某在劳动改造表现给予肯定,引导他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促使其提升自尊水平。鼓励范某多参与监区各项娱乐活动,放松心情,不要胡思乱想。经过多次的心理咨询,范某在面对咨询师的时候能讲出部分真实的想法。三是注意定期回访。加强对范某的跟踪观察,定期开展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其心理状况逐渐好转,在平时的改造生活中能与其他同改进行交流,人际关系得到较大改善,心理矫治初见成效。 2.加强法制教育。较早辍学、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匮乏,是导致范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监区针对范某的现状,制定一套法律知识讲解的方案,包括刑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罪犯行为规范、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等管理制度,重点对范某较关心的新刑事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引导其正确面对,积极改造早日减刑。同时监区组织范某参加监狱“送法进监”法律援助活动,让专业的律师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化解范某心中的疑惑。针对范某觉得量刑过重,监区民警耐心与其一起对照《刑法》认真讨论分析其犯罪事实,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范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逐步提高范某的法律意识。 3.开展亲情帮教。针对家庭发生变故,范某特别担心其母亲的情况,监狱安排范某与其母亲亲情会见。会见当天,范某情绪特别紧张,为能见到母亲而感到开心,同时又觉得无脸面对母亲,当其母亲缓缓走进会见室那一刻,范某情绪一度失控,跑过去跪在母亲脚下与母亲抱头痛哭。范母教育范某要服从管理,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监,范某看着满头白发的母亲,他跟母亲说:“妈,你放心,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然后转身跪下对警察说:“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好好改造,请你们放心”。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半年的矫治,范某逐渐消除了自杀的念头,对人对事不再那么冷淡,能够服从警察管理,改造各方面都有了较大改观。最新心理测试显示,范某PD1(外倾):51分(性格正常),PD3(同情):60分(同情心明显),PD9(焦虑):40分(焦虑一般),各项指标向好。同组罪犯也反映,范某确实在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特别是现在愿意开口与人交流,不再无故发泄脾气。范某自己也表示能感觉到自身在慢慢进步,感谢警察的教导与帮助。经过各方面的评估显示,范某的矫治效果明显。 教育改造是监狱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教育改造需要科学制定方案,根据服刑人员具体情况来对症下药,以人为本,用心教育,让自己与罪犯产生共鸣,真情疏导才能达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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