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化解证据清洁性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公证保全证据活动必须遵循“真实、客观、合法”三个基本准则,从如实出发,保持客观,指向合法。缺少任何一个或者任何一个存在瑕疵都可能会导致公证保全的证据被法院排除,无法作为证明的依据,从而耽误大事,有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因为有些证据一旦错过了保全的时机就很容易被销毁清除,甚至再也无法弥补。 某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的代理人到我处称其向法院提供的一份证据被法院驳回,该证据的内容是对代理人在自己出示的一部手机上下载相关手机游戏软件的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但是由于该手机是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手机,对方的律师提出该证据存在清洁性存疑的问题,怀疑是代理人自己已事先缓存在手机上的页面内容,因此不能予以采纳,鉴于此,该代理人求助于我处。本案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相关侵权游戏软件已在诉讼后被对方下线,想要通过公证重新对该侵权软件进行下载保全证据已经不可能。那么是否有办法予以补正及如何补正之前已经采集的证据。本案中法院之所以不予采纳该证据的主要原因是法院认同对方律师的辩驳,认为该手机当时采集证据的时候可能会存在未接入网络而直接将事先缓存好的页面予以出示保全,对此,我们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决定采取对手机在接入网络与未接入网络(飞行模式及关闭手机网络)的情况下打开网页的操作对比过程做一个证据保全公证。 第二、对于上述操作过程的证据保全公证,应该是在之前的同一部手机上进行操作还是换一部手机更合适。如果仍然使用代理人提供的手机进行操作,由于代理人是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的人,对法院及普通人来讲,其属于是专业人士更容易在其准备的手机上作手脚,如此一来法院对于此次保全的设备清洁性依然可能存在质疑,因此我们决定在此之前进行一次购买同款新手机的购买保全公证,并且将购买的手机保管在公证处,以后再遇到类似需手机保全的公证时,使用该保管的手机,可一劳永逸的减少因设备清洁性问题带来的证据不予采纳的情况。在我处对购买手机的全过程进行保全以后,在该手机上进行了上述操作过程的证据保全。 第三、通过这个案例,引人深思,证据保全中证据的清洁性问题通常往往容易被忽略,但是一旦因为证据清洁性出现问题,那么随之采集的证据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这无疑是对证据非常致命的打击,因此证据清洁性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因此建议公证处可以准备一个手机接入公证处自己的网络,如果客户需要采集在任何手机上都能进行操作的证据,则使用公证处准备的设备,以此避免因清洁性带来的问题,当然如果客户要求自己需要购买一部新手机保管在公证处也是可以的,主要看客户自己的选择,当然像有一些只能通过特定的手机保全相关内容的情况,如手机短息、微信、QQ聊天记录等,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尽量将当事人提供的手机接入公证处自己的网络,然后进行操作,以最大限度的确保公证保全的证真实、客观、合法。 最终,上述游戏公司的代理人于2018年3月19日告知本公证员,其提交的证据被法院认可,并且对之前提交的证据法院也重新予以认可,并制止侵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X)京XX内民证字xx号 申请人: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A 授权代理人:B,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X公司委托代理人B于XXXX年X月X日来我处申请对其前往XX的中国移动XX营业厅购买“XX”手机一部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XXX及申请人的代理人B于XXXX年X月X日来到位于XX的中国移动XX营业厅,B挑选了“XX”手机一部,付款后当场取得《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复印件见附件一)。同时,申请人的代理人B对上述地点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2张(照片打印件详见附件二)。 上述购物过程结束后,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C及申请人的代理人B一起将上述取得的“XX”手机一部、《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带回我处。申请人的代理人B对上述取得的“XX”手机一部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五张(照片打印件详见附件三)。之后,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C将上述购买所得的“XX”手机一部进行拆封,申请人的代理人B对拆封后的包装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五张(照片打印件详见附件四)。 上述全过程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C在场。 兹证明本公证书后所附《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与现场取得的原件相符;本公证书后所附打印照片(共12张)为申请人XXX公司的代理人B摄所得,照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上述购买的“XX”手机一部存放在本公证处。 附件一:《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附件二:照片2张; 附件三:照片5张; 附件四:照片5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XX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X年X月X日 公 证 书 (201X)京XX内民证字xx号 申请人:X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A 授权代理人:B,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X公司的授权代理人B于XXXX年X月X日向我处申请在其经过公证购买的“XX”手机【公证书号为:(XXXX)京XX内经证字XXX号】上进行相关操作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本公证员和工作人员C会同申请人XXX公司的授权代理人B,于XXXX年X月X日在本处,B在本公证员及工作人员C面前将上述购买的“XX”手机拆封并在手机中插入B提供的“SIM”卡一张。经查验后确认,该手机使用正常。之后,申请人的代理人B在上述“XX”手机上进行如下操作: 1、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手机主屏,内容详见附件第1页; 2、点击附件第1页中右下角的“浏览器”图标,进入下一页面,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页; 3、点击附件第2页上方的网址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3页; 4、在附件第3页中的网址栏中输入“www.XX.com”,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4页; 5、点击附件第4页右上方的“→”,前往下一页面,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5页; 6、返回手机主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6页; 7、点击附件第6页中的“设置”图标,进入下一页面,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部分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7页; 8、打开附件第7页中的“飞行模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8页; 9、点击附件第1页中右下角的“浏览器”图标,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9页; 10、在附件第9页中的网址栏中输入“www.XX.com”,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0页; 11、点击附件第10页右上方的“→”,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1页; 12、返回到附件第8页,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2页; 13、关闭附件第12页中的“飞行模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3页; 14、返回附件第11页,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4页; 15、在附件第14页中的网址栏中输入“www.XX.com”,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5页; 16、点击附件第15页右上方的“→”,前往下一页面,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6页; 18、返回手机主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7页; 19、点击附件第17页中的“设置”图标,进入下一页面,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部分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8页; 20、点击附件第18页中的“更多”,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19页; 21、点击附件第19页中的“移动网络”,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0页; 22、关闭附件第20页中的“移动数据”,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1页; 23、返回手机主屏,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2页; 24、点击附件第22页右下角的“浏览器”图标,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3页; 25、在附件第23页中的网址栏中输入“www.XX.com”,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4页; 26、点击附件第24页右上方的“→”,采用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当前显示页面,内容详见附件第25页; 27、操作完毕,关闭上述“XX”手机。 上述全过程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C均在场。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共25页)为申请人XXX公司的授权代理人B现场操作过程中截图后打印所得,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XX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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