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6年10月与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对南宁西乡塘籍戒毒人员开展后续照管工作,目的在于通过所地合作,积极探索和构建所内科学戒治、出所后续照管、跟踪回访常态化、安置帮扶社会化的司法行政戒毒康复体系、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司法行政戒毒康复工作模式。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邝某,女,40岁,广西南宁市人,2002护士专业大专毕业,曾就职于南宁某医院,2014年7月开始吸食海洛因,2016年9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小与养父母生活,养父于2014年因病去世,邝某心情郁结开始吸食海洛因。其养母因年迈患病,送至养老院生活。邝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属“三无”人员,因吸毒和家庭变故,其面临2018年10月解除后仍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 (二)方案制定 根据邝某情况制定帮扶计划:一是帮助邝某重树就业观,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二是成立机构,明确分工,与结对共建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合作,所内外形成合力。三、“所地”联合解决邝某解戒实际困难。 (三)实施情况 1. 个案化矫治,帮助邝某重树就业观,构建社会支持系统。邝某虽有在医院做护士的工作经历但其吸毒后就业观产生了偏差 ,曾经在酒吧做“酒吧公主”,认为这个行业收入高,钱容易赚,来得快。分析其情况后所内开展个案化矫治措施,一是分包警察主动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鼓励其树立正确的就业。二是开展抗复吸训练,通过辅导老师引导邝某对自己复吸经历开展线索分析,让其发现到自己多数复吸的原因是回到酒吧等娱乐场所与吸毒人员接触后控制不了吸毒的欲望进而复吸,复吸的高危状况就是回到原来的吸毒环境和工作环境,接触原来吸毒的朋友,如果邝某想要成功戒毒,需远娱乐场所场所,建立新的朋友圈。三是邀请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到所开展帮教活动,与邝某开展“一对一”帮教,了解其思想负担,疏导情绪。司法局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其养母在养老院情况,及时告知邝某,使其安心戒毒。 2. 成立机构,明确分工,所内外形成合力。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人员由“警察+专职+义工”构成即戒毒所警察、司法局(所)的工作人员、社区义工组成。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按循征戒治的方法,开展个案化教育,建立专门教育戒治档案(一人一档),在戒毒人员解戒后,与司法局形成信息互通;定期或不定期排除戒毒人员警察对解戒戒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及高危情境应对指导等工作;定期与戒毒共建的县(市、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禁毒宣传,对解戒人员开展禁毒意识教育,定期电话或入户回访。 共建司法局,南宁市西乡塘司法局不定期到戒毒所开展禁毒警示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社会爱心人士或戒毒人员家属到戒毒所对户籍在本辖区的戒毒人员开展帮教或活动。户籍所在地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发生死亡等突发事件,司法局要协调戒毒所依法依规做好处置及善后工作;做好解戒人员出所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做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尿检工作;加强与卫计委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提供美沙酮维持治疗;加强与人社、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解戒人员在职技能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当面遇到的困难。 3. “所地”联合解决邝某解戒实际困难。 南宁市西乡塘区司法局联系本辖区戒毒(康复)“启航工程”就业安置基地—南宁市康辉餐具消毒中心,消毒中心了解邝某情况后提出只要邝某体检合格,愿意提供就业并安排食宿,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后续照管中心警察与南宁市疾控中心联系,帮助邝某办理外出手续到疾控中心体检,在邝某出所前,拿到了健康证明。解戒当日,后续照管警察帮助邝某购买新衣服,并与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送邝某到消毒中心报到,主动与消毒中心领导沟通,把邝某的情况及困难与中心领导沟通,希望中心在生活上对邝某予以理解和照顾,最后,大家把邝某带到消毒中心提供的宿舍安顿下来,广西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司法局分别给予邝某就业安置金,让其生活有保障,安心工作。 (四)效果 在得到帮助后,邝某非常感动,表示要好好生活。目前邝某一直未复吸。
【案例思考】
(一)个案化矫治是前提 注重戒毒人员共性和特性分析,掌握戒毒人员基本情况、吸毒经历、成长史、家庭状况、内心需求和冲突,在教育中才能有的放矢,因势利导。案例中,邝某就业观纯在偏差,对钱来得快的工作仍存念想,甚至可以牺牲尊严和涉足复吸高危环境,在警察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教育之后,邝某改变了原来的想法,愿意接受工资不高,但收入合法,作息正常的工作。 (二)“所地合作”制度化是基础 制度具有指导性、约束性、鞭策性、激励性、规范性和程序性。在“所地合作”中,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为中心,落实后续照管人员、规范工作内容、强化相关责任,明确所内开展循征科学戒治,所地实现无缝对接及所外开展后续照管的具体内容。通过合作,把戒毒宣传工作深入社区,让社会了解戒毒工作、戒毒知识,利用警察与戒毒人员所内构建的良好关系实现后续持续跟踪;社会到所内开展帮教,宣传后续照管工作,促使戒毒人员主动配合后续工作;进一步稳定戒毒人员情绪,真正感受社会的关爱、社会的期盼,促动其向往正常的生活状态,强化其戒毒行动力。 (三)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是保障 所地合作要顺利开展,要做到信息互通,所属管辖地戒毒人员信息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形成一人一档,内容包含其基本情况、戒治情况、家庭情况等,在出所衔接时移交结对共建单位,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形成警察与司法局工作人员面对面信息互通、移交。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后,定期开展电话回访和入户回访,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与司法局工作人员建立汇报制度,定期反馈回访情况,及时处理出现问题,让后续照顾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