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宁夏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宁夏唯一一所收治女性戒毒人员的场所,一个时期以来,出现了一批年龄教大、文化程度较低、多年吸食(注射)海洛因、身体素质差、多次出入戒毒场所、复吸率较高、对戒毒场所及教育矫治手段较为熟悉的多次戒毒人员。针对这类人员,我所不断摸索、总结、制定适合这部分女性戒毒人员教育的课程,进行有目标、有计划、有规范的特色课程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教育矫治效果。 赵某,女,1975年 7月出生,初中文化,家住宁夏石嘴山市。家庭主要成员有丈夫、母亲、两个妹妹(均有吸毒史)、婆婆。该戒毒人员自18岁起吸食毒品海洛因,系多次戒毒人员。 经过心理测试得出赵某属于情感障碍型,其自身症状表现为: 1.性格骄纵,内心孤独,喜欢独处,对他人信任感低,自我评价低; 2.情感体验匮乏,偏执,不愿受约束,脾气暴躁、冲动,自我否定。 在赵某入所之初,大队干警多次与其谈心谈话,了解、梳理并全面掌握其家庭情况,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计划,现就赵某的吸毒史进行分析。 家庭环境和成长背景:该戒毒人员在吸毒之前家庭环境良好,系家中长女,父母较为宠爱,养成了骄纵的、经不起打击的性格。父母关系和睦,均有正当职业。该戒毒人员初中毕业后进入社会,认识了未婚夫。其未婚夫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未婚夫先接触到毒品,后该戒毒人员在其未婚夫引诱下开始吸毒。1994年两人订婚后,其未婚夫饮酒后与该戒毒人员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客货车迎面相撞,其未婚夫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戒毒人员昏迷十天后清醒,造成第四腰椎压缩性骨折,盆骨开裂,至今无法生育。无法生育是该戒毒人员心中最隐秘的伤痛。未婚夫去世对其打击较大,身体康复后该戒毒人员自暴自弃继续吸食毒品,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依靠以贩养吸等手段维持日常所需毒资。在两个妹妹成年后,该戒毒人员称贩毒可以快速发家积累财富,将两个妹妹带上了吸毒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期间姐妹三人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及强制隔离戒毒。该戒毒人员于2014年10月结婚,入所前在游戏厅打工,与丈夫感情基础薄弱,因与婆婆同住,经常因家中琐事发生矛盾,婆媳关系一度失调,该戒毒人员多次萌生离婚的念头。 现实表现:该戒毒人员入所后戒断症状明显,不愿与人交流,抵触与干警谈话,声称是被公安机关伙同他人共同陷害,自己没有吸食毒品,但又无法解释自己尿检结果呈阳性这一事实。因其多次出入戒毒场所,认为自己是老学员,规矩纪律自己都知道,时时处处要求“特殊照顾”,参加入所教育态度不端正,对其他学员对其进行互监较为抗拒,多次出现离开指定地点不打招呼,问其原因不愿说明理由,出现不耐烦等情绪,几次与班长、互监组员发生口角。该戒毒人员在新入所戒毒人员中爱摆“老姿态”,发号施令的情况。
【方案制定】
按照宁夏“331戒治工作模式”,将该戒毒人员的管理分为生理脱毒期、康复巩固期、回归适应期三个管理阶段。按照不同的管理区段,实施不同侧重点的教育矫治内容。根据该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思想行为特征,大队选派两名表现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互监,大队责任警察坚持日观察,周汇总,周研判的管理模式,对发现的新情况、异常表现随时通报,研究制定教育矫治措施。
【实施情况】
基于赵某入所初期的行为表现,针对赵某存在偏执,易怒,情感脆弱,两面性较强等特点,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遵循一人一策,因人施教的教育理念,收到了较好的矫治效果。 一、生理脱毒期。 (一)进行严格的入所教育,帮助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赵某在多次与干警的谈话中强调自己是病人、受害者,不应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并且以自己患有偏头痛为由,拒绝接受入所教育和队列训练。对其进行所规队纪教育,要求行为养成,要求严格遵守《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每天至少进行一小时的队列训练,改变其自由懒散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实行规范化管理。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学习《禁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其认识吸毒是违法行为。大队选派了两名表现好、意志坚定、不易被同化的戒毒人员担任互监,24小时互监到位同床作息,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有效避免了无病呻吟,装病诈病,缠医索药的现象。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引导教育赵某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改正以往放荡不羁,衣着邋遢,开口成脏和乱发脾气的恶习。真正做到了一天二十四小时每时每刻有章可循,大事小事有规矩可守。 (二)开展系统的课堂化教育,帮助赵某树立正确三观。开展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戒毒常识》《法律常识》《文化素质教育》和体能康复训练。在恢复身体机能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为戒除毒瘾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其观看戒毒图片和视频,《鸦片战争》等禁毒史料,用中华民族百年的禁毒史告诉她毒品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怎样的伤害,用鲜活的事例告诉她吸毒的危害以及戒毒的必要性。培养集体荣誉感。教育期间,选派有多年教育矫治经验的干警开展集体荣誉感教育。培养她的集体归属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激发自我提高的渴望,培养其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二、康复巩固期。 (一)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建立自信心。在不断深入的谈话中大队警察发现赵某表现出的傲慢,骄横,但心理上却是自卑的,对于错误表现出的满不在乎,心里却始终忐忑不安,出现不同程度的懊悔,有想要改正错误的希望。针对这一变化,及时调整教育方案,在日常教育矫治中对发现赵某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帮助赵某逐步建立自信心。 (二)开展心理矫治,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赵某因常年吸毒导致心理长期徘徊在吸与戒之间,由于无法控制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吸毒,又不断的出现后悔,懊恼等心理导致产生悲观,失望,空虚等不良情绪。陷入反复吸毒,戒毒,复吸,再次戒毒的恶性循环,心理出现了自我贬值感,生活空虚感,无价值感,自责自罪,自卑自弃,出现自甘沉沦的心理状态。我所心理咨询师专门对赵某设计了“悦纳自己 珍爱生活 探寻意义 走向卓越”为主题的心理干预和矫治。用人性的关怀、温暖、滋润和感化,从改变不良认知入手,帮助她纠正错误认知,不断树立戒毒目标,坚定戒毒决心。逐步引导其关注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敬畏生命。培养赵某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帮助赵某追寻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提升生命的意义感和幸福感。注重家庭感召,提高其家庭责任感。引导赵某重新认识自我价值,重建社会家庭归属感,重归主流生活。警察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掌握赵某家庭关系,在了解到其两个妹妹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均保持较好的戒毒操守,已组建家庭,赵某的小妹妹不仅戒除毒瘾组建家庭还生育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大队警察多次主动与赵某家人联系,向其家人介绍赵某的戒治情况及取得的进步,与其家人签订了帮教协议,增加了家庭支持,使赵某感受家庭对其戒毒的助推力,感受到自己没有被社会、家庭所抛弃,还有挚爱的亲人在等待她的归期。注重培养戒毒人员的情感表达能力与情感领悟能力,塑造其合理的情感需求的同时帮助她学会合理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在此基础上,进行劳动康复,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首先纠正习艺劳动是惩罚的错误认知,明确劳动是康复的一种形式,是在培训回归社会后的一技之长,是在矫治恶习,改过自新,最终的目标是实现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就业。赵某有初中文化,参加了美容、美甲师培训,通过考试取得了化妆师职业资格证。让赵某认识到自己可以凭借自己的证书自立于社会,进一步激发了赵某的自信心。 三、回归适应期。 (一)巩固教育戒治成果,反复训练拒毒能力,提高抗复吸的能力。赵某进入回归适应期后,根据大队统一安排,与其他戒毒人员一起进行场景模拟,在模拟中,赵某扮演各种吸毒角色,不断的接触毒品,不断的经受毒品的诱惑,开始接触场景模拟时,赵某戒断症状反应强烈,通过不断的行为加强,赵某的戒断反应逐渐消失,产生了抗复吸的能力,同时学会了克制戒断反应的痛苦,磨练了戒毒意志,增强了戒毒的毅力,树立了戒毒的信心。 (二)解决就业难题,依靠社会帮扶体系保持操守。我所定期与社会企业合作,引进爱心企业在所内召开职业推介会,面向即将解除强制隔离的戒毒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用人方介绍企业优势与劳动报酬,戒毒人员自主选择用人企业,双方有合作意向的现场签订用工合同,解决了解戒人员的后顾之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与企业合力为戒毒人员打通回归家庭社会的最后一公里。赵某也在所内招聘会上与一家本地服装厂签订了用工合同,赵某高兴的表示,在教育矫治期间自己掌握了多项谋生的技能,解除后不仅可以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也实现了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赡养老人这一愿望。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按照宁夏“331戒治工作模式”,将该戒毒人员的管理分为生理脱毒期、康复巩固期、回归适应期三个管理阶段。按照不同的管理区段,实施不同侧重点的教育矫治内容。根据该戒毒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思想行为特征,大队选派两名表现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24小时互监,大队责任警察坚持日观察,周汇总,周研判的管理模式,对发现的新情况、异常表现随时通报,研究制定教育矫治措施。 【实施情况】 基于赵某入所初期的行为表现,针对赵某存在偏执,易怒,情感脆弱,两面性较强等特点,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教育矫治方案,遵循一人一策,因人施教的教育理念,收到了较好的矫治效果。 一、生理脱毒期。 (一)进行严格的入所教育,帮助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赵某在多次与干警的谈话中强调自己是病人、受害者,不应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并且以自己患有偏头痛为由,拒绝接受入所教育和队列训练。对其进行所规队纪教育,要求行为养成,要求严格遵守《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每天至少进行一小时的队列训练,改变其自由懒散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实行规范化管理。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学习《禁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其认识吸毒是违法行为。大队选派了两名表现好、意志坚定、不易被同化的戒毒人员担任互监,24小时互监到位同床作息,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有效避免了无病呻吟,装病诈病,缠医索药的现象。进行文明礼貌教育。引导教育赵某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改正以往放荡不羁,衣着邋遢,开口成脏和乱发脾气的恶习。真正做到了一天二十四小时每时每刻有章可循,大事小事有规矩可守。 (二)开展系统的课堂化教育,帮助赵某树立正确三观。开展系统的《思想道德教育》《戒毒常识》《法律常识》《文化素质教育》和体能康复训练。在恢复身体机能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为戒除毒瘾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其观看戒毒图片和视频,《鸦片战争》等禁毒史料,用中华民族百年的禁毒史告诉她毒品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怎样的伤害,用鲜活的事例告诉她吸毒的危害以及戒毒的必要性。培养集体荣誉感。教育期间,选派有多年教育矫治经验的干警开展集体荣誉感教育。培养她的集体归属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激发自我提高的渴望,培养其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二、康复巩固期。 (一)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建立自信心。在不断深入的谈话中大队警察发现赵某表现出的傲慢,骄横,但心理上却是自卑的,对于错误表现出的满不在乎,心里却始终忐忑不安,出现不同程度的懊悔,有想要改正错误的希望。针对这一变化,及时调整教育方案,在日常教育矫治中对发现赵某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帮助赵某逐步建立自信心。 (二)开展心理矫治,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赵某因常年吸毒导致心理长期徘徊在吸与戒之间,由于无法控制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吸毒,又不断的出现后悔,懊恼等心理导致产生悲观,失望,空虚等不良情绪。陷入反复吸毒,戒毒,复吸,再次戒毒的恶性循环,心理出现了自我贬值感,生活空虚感,无价值感,自责自罪,自卑自弃,出现自甘沉沦的心理状态。我所心理咨询师专门对赵某设计了“悦纳自己 珍爱生活 探寻意义 走向卓越”为主题的心理干预和矫治。用人性的关怀、温暖、滋润和感化,从改变不良认知入手,帮助她纠正错误认知,不断树立戒毒目标,坚定戒毒决心。逐步引导其关注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敬畏生命。培养赵某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帮助赵某追寻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提升生命的意义感和幸福感。注重家庭感召,提高其家庭责任感。引导赵某重新认识自我价值,重建社会家庭归属感,重归主流生活。警察通过各种途径,全面了解掌握赵某家庭关系,在了解到其两个妹妹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均保持较好的戒毒操守,已组建家庭,赵某的小妹妹不仅戒除毒瘾组建家庭还生育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大队警察多次主动与赵某家人联系,向其家人介绍赵某的戒治情况及取得的进步,与其家人签订了帮教协议,增加了家庭支持,使赵某感受家庭对其戒毒的助推力,感受到自己没有被社会、家庭所抛弃,还有挚爱的亲人在等待她的归期。注重培养戒毒人员的情感表达能力与情感领悟能力,塑造其合理的情感需求的同时帮助她学会合理的表达自己的情感。在此基础上,进行劳动康复,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首先纠正习艺劳动是惩罚的错误认知,明确劳动是康复的一种形式,是在培训回归社会后的一技之长,是在矫治恶习,改过自新,最终的目标是实现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就业。赵某有初中文化,参加了美容、美甲师培训,通过考试取得了化妆师职业资格证。让赵某认识到自己可以凭借自己的证书自立于社会,进一步激发了赵某的自信心。 三、回归适应期。 (一)巩固教育戒治成果,反复训练拒毒能力,提高抗复吸的能力。赵某进入回归适应期后,根据大队统一安排,与其他戒毒人员一起进行场景模拟,在模拟中,赵某扮演各种吸毒角色,不断的接触毒品,不断的经受毒品的诱惑,开始接触场景模拟时,赵某戒断症状反应强烈,通过不断的行为加强,赵某的戒断反应逐渐消失,产生了抗复吸的能力,同时学会了克制戒断反应的痛苦,磨练了戒毒意志,增强了戒毒的毅力,树立了戒毒的信心。 (二)解决就业难题,依靠社会帮扶体系保持操守。我所定期与社会企业合作,引进爱心企业在所内召开职业推介会,面向即将解除强制隔离的戒毒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用人方介绍企业优势与劳动报酬,戒毒人员自主选择用人企业,双方有合作意向的现场签订用工合同,解决了解戒人员的后顾之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与企业合力为戒毒人员打通回归家庭社会的最后一公里。赵某也在所内招聘会上与一家本地服装厂签订了用工合同,赵某高兴的表示,在教育矫治期间自己掌握了多项谋生的技能,解除后不仅可以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也实现了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赡养老人这一愿望。
【案例思考】
一、后续照管制度仍不完善。多数戒毒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后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就业问题,交际交友问题,昔日毒友引诱等问题。这些难题,个个具体,十分现实。这不仅需要戒毒人员与其家庭的共同努力,同时需要戒毒所、戒毒人员家属、用人单位、辖区司法所、公安、居委会等单位部门共同努力,凝聚合力,精准发力,共同帮助戒毒人员提高在复杂环境下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抗压能力差,遭遇挫折易复吸。庭院训不出千里马,花盘里育不出万年松。吸毒是社会问题,封闭戒毒只能是一个过程,要彻底解决好不复吸问题,离不开社会。戒毒人员必须要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经受考验,只有进入社会去锻炼,去摔打,逐步承担起家庭责任,才能真正回归社会家庭。同时,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多数戒毒人员没有适当或固定的工作,无所事事,进入社会后一旦遭受家人的误解,他人的冷遇或白眼,生活中的挫折,易激发解戒人员的逆反心理,从而再次复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