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学效果为导向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教育的教学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典型的黑天鹅事件,所涉及的知识及防护措施需要每一个人了解并采取行动,只有人人主动式的参与才能将感染传播的风险降低并对疫情的整体控制尽一份微薄之力。戒毒人员在平日的教育教学当中,偶尔有卫生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但部分戒毒人员主动性和认同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足。在教学有效性的问题上,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教师在知识储备和教学技能上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教学过程难以控制,教学过程缺少评估体系;三是教学成效难以衡量,很难在全体戒毒人员中经常性开展考试测试,并且考试往往从教学、出卷到评分由教师本人完成,缺乏客观性。在新冠肺炎紧迫的形势下,在平日医疗卫生知识的基础上还要针对性地提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采取更为严格的防范措施,凸显出紧迫性、艰巨性和科学性等特点。因此,找寻更为有效的教学模式,让戒毒人员从知识上了解,从思想上认同,从行为上践行,不仅是此次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对教学有效性的探索。

【案例基本情况】

(一)案例对象基本情况 此次案例以50名戒毒人员为教育对象,从社会层面看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从戒毒人员层面看,属于中等偏上。 年龄分布情况: 20岁以下 (含20岁) 21—30岁 31—40岁 41—50岁 51岁以上 (含51岁) 1人 16人 21人 10人 2人 2% 32% 42% 20% 4% 文化程度分布: 文盲 小学 中学 专科 本科 18人 12人 15人 4 1 36% 24% 30% 8% 2% (二)案例实施情况 1.授课教师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预防知识制作相应课件进行讲解。请注意,此时采用的教学方法是通过观察绝大多数警察在日常教育中的方式再进行模仿,即通过PPT展示疫情的各项数据,宣读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告知在疫情期间该怎样进行防范,并没有针对所讲解的知识进一步分析其背后的成因和逻辑关系,也并没有引导其戒毒人员提出问题。如,在教学过程中讲解应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人说话时间隔其一米以上,打喷嚏时用肘部内侧遮掩,传播的方式有飞沫传播、粪口传播和气溶胶传播,进出各类场所要进行扫码等,并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正确戴口罩那么重要及怎样检验口罩是否达到效果;为什么打喷嚏时不能采取以往转头(不面向交谈者即可)的方式;粪口传播是怎样实现的;为什么新闻上有的专家说注意气溶胶传播,而有的专家说不用担心;为什么一定要扫码等问题。 在讲解完成后,根据面谈的方式检验其教学结果,通过访谈结果显示,对授课知识点掌握其100%的为0人,掌握其80%—100%的为3人,掌握其60%—80%的为9人,掌握其40%—60%的为19人,掌握其20%—40%的为16人,掌握其0%—20%的为3人。同时,戒毒人员对于其自身或他人掌握知识完全践行,在不受外力强迫主动改变其行为方式的可能性持怀疑态度,50名戒毒人员中有高达45名认为按照其宣讲知识完全践行是不太可能实现。截止成稿时,还并未有效跟踪其50名戒毒人员日常践行的情况,要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解难度较大。 2.接下来,针对此次受教育的戒毒人员,采用更深入的教学方式进行讲解,较之前的教学内容,此次将每一个知识点深入分析。如口罩若有缝隙,很可能他人的飞沫会从鼻梁两边进入,同时检验口罩是否佩戴合格的方式就是检查是否有气流从鼻梁两侧和脸颊两侧喷出;打喷嚏时若不采用手肘内部进行遮挡,飞沫最少可以飞3米,最远达6米,也就是在肉眼很难看清且觉得安全的距离,其实已经将病毒和细菌传播出去;气溶胶传播要在密闭的空间达到一定量才有传播性,对于我们生活的普通环境,做好空气流通不必担心;特别是即将出所的戒毒人员,进出各场所一定要扫码,不是为应付而扫,千万不要做样子或没人监督就产生惰性,这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考虑和处于社会最基本的素质......同时,在讲解过程中引导戒毒人员提出问题,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好就不能有效提升戒毒人员的认同感。如戒毒人员就提出手肘内部是为了降低飞沫飞行距离,同时避免手部污染再去触摸造成接触传播,那么担心衣服脏了,是否可以用手掌遮挡后及时洗手。此时,要进一步对戒毒人员讲解科学实验证明手掌遮挡后的飞沫距离仍为2米,手肘内部为1米,同时配有相关资料图片,增强其说服力。另一名戒毒人员提出确诊、疑似病例不服从防控管理或将构成违法犯罪,那么出所后在社会上不是确诊、疑似病例,如果不服从防控管理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针对这一问题,向戒毒人员讲解结合当前全国的案例来看,虽不是确诊、疑似病例,但多个案例显示可以以寻衅滋事、阻碍执行公务等进行拘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戒毒人员中有人提出问题,戒毒人员注意力更为集中,课堂气氛更为活跃,教师应充分把握好此类信息传递的高效阶段。 同样在讲解完成后,根据面谈的方式检验其教学结果,通过访谈结果显示,对授课知识点掌握其100%的为2人,掌握其80%—100%的为15人,掌握其60%—80%的为19人,掌握其40%—60%的为8人,掌握其20%—40%的为6人,掌握其0%—20%的为0人。同时,戒毒人员对于其自身或他人掌握知识完全践行,在不受外力强迫主动改变其行为方式的可能性持认同态度的提升至39人。

【案例思考】

一、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当前的教学模式更注重“教”,而并非“学”。在上级下达任务后,只会检验是否完成,而很难且极少检验完成的效果,这就很容易滋生形式主义之风。甚至,有的教学案例不仅不注重“学”,连“教”都没有认真对待,往往一个报表或一篇宣传稿比实实在在的教学更有噱头。因此,应尽快纳入教学过程评价体系,从戒毒人员、同事、专家等多角度评价,提升其教学质量,也是对教师劳动成果的公正性体现。 从评价体系制定的影响因素来看,要充分考虑受教育对象的智能水平信息接收的能力和知识转化的能力需在一个有限跨度区间,才能使其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有指向性,如中学和大学在教学方式上的区别、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的区别、不同资格考试在考试资格门槛的区别等。戒毒人员有别于社会教学机构,没有一个筛选门槛,戒毒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跨度较大,这是评价体系在制定时必须考虑的不可干预因素。尊重客观事实和科学规律,根据教学目标、教学主体、教学时间等因素差异化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针对戒毒人员能力素质、拒毒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方面有分层式标准,针对场所纪律、生活规范,特别是由此次疫情背景需特别强调的卫生要求必须是做到每一名戒毒人员完全掌握。为确保教学质量能够真实评价和考虑其可行性,像此次新冠疫情的知识掌握,各所需筛选出文化层次中属于下五分位数的戒毒人员,也就是属于最低层次的占全体人数20%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教学测评,从而反馈和完善教学过程。 当然,还要充分考虑被教育者的体验和感受,通过面谈的方式了解戒毒人员的主观感受,倾听和汇总戒毒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寻求被教育者的需求和教育者的目标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点,由此不断完善教学过程。 二、戒毒场所的教学模式和社会教学模式有一个极大的不同点是教学质量的衡量标准缺失。在评价社会教学模式质量时,常使用升学率、就业率、合格率等硬性指标,就目前而言,我们尚未有一个可行、有效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的缺位让我们的教学形式、内容、方法失去了目标,也极容易唯上不唯实。 在教学目标的检验上要充分考虑其可行性、真实性和可对比性。可行性要参照第一点所提出的考虑被教育对象的智能水平,目前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学历划分,当然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开发针对性的测验试卷。针对文化教育、心理矫治和康复训练等内容实行差异化衡量标准,针对入所期间必须掌握的知识实行统一标准。要注意的是,必须掌握的知识需严格设定边界,防止无限延伸导致可行性失效。真实性要重点关注考试、评分、数据上报等关键环节,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国范围内所与所之间交叉评审的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可对比性也可理解为测定标准的统一性,这也是统一模式下推进教育矫治成效的重要阻力之一。在引入考试制度后,各所任课教师自行出题,加之真实性不能保证,导致分数完全失去意义,只有在同一标准下体现出分数的可对比性,才能体现考试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就此次疫情而言,全国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在宣传教育、知识掌握方面的工作成效上,上级机关是难以了解和掌握的,更难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管理。笔者检验其此案例中教学方式的有效性也是建立在相同测评标准下的可对比性。 三、要提升教学品质,除了过程与目标的控制外,还要做好生产资料的控制,即教师能力的控制。在面对戒毒人员教育时,很多警察教师在能力上就有所欠缺,缺乏相关知识、思考问题不深,这是教学质量提升的一大阻碍,同时,缺少评价筛选机制,让有能力的人难以被发现,这就如同缺少核酸检测让新冠肺炎患病者难以发现一样。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激励机制的缺失,除了当前的优秀教师评选、优秀课程评选,考虑教师成长的长期性特点,需考虑专业职称体系,只有一种长期影响教师利益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激发队伍活力。 在教师的评价体系中,要充分考虑其教师的智能水平、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岗位履行职责的能力。智能水平是输入,是否有效接收信息是教师能力的根本;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转化,教师的思维方式决定了教师是否能将所学的知识有效应用于实践之中;履行职责的能力是输出,教师在学习知识后能高效转换还不够,还需具备责任心和高道德水准,才能从被教育对象的需求和岗位职责出发,切实做好教学工作。 四、充分考虑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平衡点 个体理性以个体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往往会损害群体理性的实现,群体理性与考虑群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往往难以兼顾每个个体理性,两者间的矛盾和冲突是客观存在和难以避免的。从社会案例来看,此次实行境外回国人员统一隔离14天,出现个别回国人员考虑统一隔离有感染的风险,趁乱擅自离开,严重损害群体利益和安全。同样,在戒毒场所之中,部分戒毒人员在某餐饭菜符合其需求的情况下,出现留存食物的现象,与戒毒场所因担心细菌滋生不准留存食物的制度形成矛盾。就此次新冠疫情的情况来看,部分戒毒人员认为正确佩戴口罩和遵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必要,出现不严格遵守的情况。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兼顾其大部分戒毒人员接受程度而难以顾及少部分戒毒人员,也并未实现差异化教育,使得个别戒毒人员主观和客观因素下不能有效学习。两者之间的矛盾虽不能完全化解也必然存在,但可以通过一些举措有所降低。如实行分层差异化教育,重点强调和深入讲解疫情防控措施对于个人的意义,以及在制度制定中考虑个体理性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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