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46岁,大专文化,吉林省扶余市人,2013年4月因故意杀人、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刘某于2014年4月入监,现余刑无期。 刘某在家游手好闲,分文不挣,每天向其母亲要钱度日,因要钱未果与母亲发生争执,用电话线将其母亲勒死。杀害其母亲后欲纵火自焚,又因为害怕疼痛终止自杀。犯罪性质非常恶劣,道德品质败坏。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一是不认罪悔罪,认为其父亲庭审时跪地求情要求留自己一命,是对自己已经谅解,属于法律上的被害人谅解,因此认为法院判决量刑过重,无理缠诉。 二是屡犯监规,认为身上有“限减犯”这个特殊标签,民警得适当考虑,不太过分就没问题。 三是犯群关系紧张,所遇到问题就是别人整事,针对他包括民警对其的正当管理。 四是破罐子破摔,入监后刘某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不仅不与他犯交流,连基本的个人生活卫生都不顾,不洗头、不洗脸、不洗澡、不换洗内衣裤、床单被罩,身上整天散发极其难闻的气味。有的犯人劝他注意个人卫生,其他罪犯提出味太大能不能洗洗的要求时,答复只有一句:爱找谁找谁。他丝毫不顾忌他犯的感受,反而变本加厉,同犯对他都避之不及。平时刘某每顿饭都拼了命的吃,自己还说“把监狱吃黄了”,7个月胖了50多斤。在民警对刘某提出批评时,刘某认为自己身上有“限减罪犯”标签,民警不敢过度苛求自己,只要自己不犯大错误,民警就应该对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二)反改造原因 一是刘某懒惰成性,以前在社会上游手好闲,40岁还在向其母亲要钱度日。 二是对于刘某极度自私,爱惜自己胜过一切。刘某将自己不如意的人生归咎于其母亲,所以谋生杀母之念。实施犯罪后,妄图自焚,因疼痛最终放弃了自杀的想法。 三是刘某不知廉耻,没有认罪悔罪之心。入监后反复申诉,把其父亲留其一命的要求当做被害人谅解。 四是刘某思想顽劣,放弃了回归社会的期望。刘某在改造中屡犯监规,破罐子破摔,想方设法窥探民警管理底线,谋求宽松条件。 最后,经过对刘某的综合刨析,对刘某当前心理状态的判定是“求生无望,求死不敢” (三)转化方案 针对刘某放任自流,无所畏惧的改造表现,经攻坚小组讨论研究,明确了“用监管制度框住他、用心理疏导矫正他、用劳动改造重塑他,用悔过鼓励他,找准结症、对症下药充分运用五大改造手段,助其重建价值观、人生观的改造目标”。 1.严格管理,明确身份意识 以制度打击他,针对刘某屡犯监规,抗拒民警管理的行为,监区按监管制度对他进行严厉打击,用监管制度框住他,2016年6月刘某因私自脱离互包违反监规,被集训学习1个月;2017年3月因个人卫生差,民警找其谈话时,刘某扬言“我一个限减的就这样了,谁还能把握管成啥样咋的”等反改造嚣张言论,攻坚组针对刘某的行为,决定对刘某严管教育。在严管教育期间,攻坚组对其谈话40余次,通过不断的强化三个问题: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刘某逐渐对监规监纪有了更深的认识。两次打击后,使刘某对自己的身份、处境有了新的认识,个人卫生也提高了,被褥也整齐了,从而打消了混刑度日的念头。 2.政治改造,使其认罪悔罪 在对刘某的教育转化过程中,攻坚组民警发现他文化水平较高,对中华文化的理解水平较高,攻坚组民警在与其谈论历史、文化等内容时,他的认同度较高,攻坚组民警决定以“五个认同”教育为突破口,使其逐渐认罪悔罪,树立改造改造方向。 通过认同伟大祖国教育缓解对立情绪,在国庆节监狱组织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仪式》和每期“建国70周年”教育科李铸轩干事上讲台组织罪犯学习讨论过程中,积极引导刘某从身边事认识国家成就,刘某在发言中也谈到了人民军队的逐渐强大和科技的日新月异,经常与民警在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民安居乐业方面达成共识,慢慢地刘某在言谈中少了对国家的仇视情绪。 通过认同中华民族教育改善犯群关系,监狱经常播放一些专题纪录片《江山多娇》后,刘某说看到祖国大好河山后自己像旅了一次游一样,祖国太美好了。加强对刘某与民警深入讨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和伟大的创造精神,刘某总结了中华民族繁衍而来,逐渐沉淀了宽厚、包容、善良等优良品性。而民警把话锋落脚于他紧张的犯群关系与上述品性格格不入时,刘某陷入了沉思,随后表示回去后会反省自己,自己得融入这个集体。 通过认同中华文化教育助其认罪悔罪,在一次教育科组织的“孝文化”课程上民警讲到“古代皇太后六十岁寿辰大赦天下囚犯,杀害自己父母罪不在之内,此罪将施以车裂酷刑”时,互包组反映刘某情绪激动当场流泪。攻坚组立即选派心理咨询师对刘某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刘某向民警坦诚当初失业宅在家多年,逐渐与母亲缺少了正常沟通,职业教师的母亲对其常有责怪,心里一时想不开滑向了深渊,现在回想母亲养育之恩,心中羞愤不已。攻坚组安排心理咨询师疏导他情绪,安慰他既然没有被处以极刑,只有知错能改才能告慰母亲。 通过认同中国共产党升华感恩之心,结合年度党史教育进程,在教育谈话中不断强化刘某对党的认识,理解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党和国家也绝对不会放弃每一名幡然悔悟的囚子。希望刘某能够渐渐将对民警关怀的感激升华为对党悉心挽救的感恩,信任党和国家,坚定改造信心。 3.心理疏导,改善犯群关系 针对刘某犯群关系差,没有人愿意理他的处境,专管民警曹钢抓住一次团体心理辅导的机会,在进行大风吹活动时,有一个环节要求大家抱在一起,谁落单谁表演节目,结果刘某因为大家都烦他结果落单了,需要表演节目时,刘某迷茫了,看到这一情形,专管民警曹钢主动陪他唱了一首歌,获得了掌声。小小的举动,换来的是最后后的一张纸条,“我知道大家嫌弃我埋汰,不爱带我玩,没想到曹队能帮助我。我一定积极改造,融入集体”。 4.劳动岗位,树立劳动观念 针对其懒惰成性、消极劳动的情况。经攻坚组民警的观察,发现刘某不爱上机台登机器,却对打扣、打结等特种机岗位兴趣很浓,于是曹钢主动找到厂家师傅对他进行特种机使用培训,鼓励他积极学会一技之长,参与进集体劳动生活,有了自己喜欢的岗位,刘某很快成为同类岗位中完成最好的罪犯,并主动研究工艺技术,其改良的打扣机模具被厂家采纳,大大提升了产能。通过合适岗位发挥特长获取报酬,刘某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价值,重拾了劳动改造的信心。 5.亲情帮教,重塑改造信心 在刘某逐步改变时,2018年监狱与扶余司法局要举行联合帮教活动,刘某萌生了和家人见一面的念头,在和家里打电话邀请其哥哥过来时,他哥哥回话说“你把妈杀了,是爸求我们留你一命,我对你的只有恨,现在我们与你再无瓜葛,你爱咋地咋地吧”,一通电话,刘某极度失落。觉得再也没有啥希望了,眼看着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心有再次被浇灭的可能,曹钢马上找他谈话,给了他一个这样的问题,“如果你母亲还活着,会希望你现在是什么样呢”,刘某沉默了好久哭着说:如果我妈还活着,最希望我的应该是好好改造早点回家吧。分析他对杀害母亲有所悔过的表现,我鼓励他,虽然家里人对你有恨,但你更应该用自己的反省悔过,去求得家人的原谅,你的真心悔过会有家人原谅你的一天,简单的交流,阻止了他再次自暴自弃的可能。2019年年初,他的父亲在他的请求和民警的沟通下,终于来到监狱亲情会见,为他重生打开了一道心结。他面对父亲,失声痛哭,向父亲说:“爸,我是畜生,我错了,我不该杀了我妈……” 6.打开心结,实施法律援助 针对刘某无理缠诉的行为,邀请专家进行普法知识讲座后,民警因势利导教育刘某,法律修订不是针对个人而是国家大势所趋。针对刘某的判决,攻坚组在监狱法律解读活动中专门邀请律师对其“一对一”分析案情,帮助刘某认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让他知道你的父亲跪地为你求情不是因为他原谅你了,而是因为你是他儿子。攻坚组的种种做法最终唤醒了他的良知,最终放弃了缠诉的想法。 7.预防反复,严防死灰复燃 通过一段时间对刘某攻坚转化,刘某有了很大提高转变。但攻坚组成员深知此犯罪重刑长,变数极大,所以从不放松对刘某的管控,密切观察刘某的一举一动,预防出现反复,及时干预,避免功亏一溃。 2019年10月11日的晚上,中央电视台法制栏目播放一起“骗保杀母”案例时,同监舍的罪犯对犯罪嫌疑人骂声一片,有的骂道“这就是畜牲”;有的骂,“这不是牲口么”;还有的说到“是人都干不出这事来。”这时坐在凳子上的刘某突然站了起来大声喊道“你们是不是没完了,想咋的?”看到此情景互包组及时将其制止并报告给值班民警,民警及时处置,避免发生险情。 第二天曹钢找到刘某谈话,刘某看见曹钢抱头痛哭,大喊道:“我错了,我没控制住我自己啊。我现在很后悔当年杀害我母亲,最近一段时间我内心每一天都在承受着煎熬,每当我看见这样的节目时,我的内心都在不断的叩问我自己,我真的不是人啊!听见同犯的骂声我受不了,我感觉我当时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曹钢教育刘某一定要调整心态,你这次的做法是错误的,需要改正和警醒,但这证明了你已经有了廉耻之心,你已经不是从前的你了,以前的错误已经犯了,谁也不能回到过去,只有认罪悔罪,积极改造才能坦然的面对过去。 通过几次类似的较量,刘某的改造态度逐渐稳定了下来,转化工作慢慢接成了果实。
【教育改造成效】
刘某现阶段能够遵规守纪,认真学习,踏实劳动,被褥也整齐了,劳动也能完成任务了,对生活充满希望、对生命充满敬畏,喜欢和犯人下下象棋聊聊文化,在监狱运动会上也能够努力为监区集体拼搏,逐渐从大家眼中消极抗改的“落后分子”蜕变为勇争标兵的“先进榜样”,虽然刑期漫长,但思想趋于稳定,攻坚组认为刘某基本实现了转化。 限减罪犯教育转化获得成功,关键在于撕掉“限减”犯标签,刑期长绝不是违纪的筹码,违纪就得打击不能纵容,有心事就得关心不能放任,灵活运用五大改造手段,从最细微处切入,从最根本处改变,从心底助其重生,打开心结、树立信心,是改造限减罪犯最有效、最有成功的办法。教育改造工作任重道远,教育罪犯永无止境,只要肯专研肯琢磨,没有改造不好的罪犯,没有干不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