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87年生,贵阳市乌当区人,初中文化。2008年10月23日因抢劫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罪被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12月11日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09年4月28日投入毕节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王某出生于条件较好家庭,父母在贵阳周边承包一些小工程来做,父母常常都是用钱来满足王某的要求,长时间因忙于挣钱对王某疏于管教,王某的姐姐也是较早便辍学外出务工,导致家中长期只有王某独自一人,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家人的亲情关爱,王某未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社会经历:王某辍学以后结识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王某因手头富裕而出手阔气,这些人便把他当做老大,王某经常带领这帮人出入在贵阳市的各大娱乐场所,长期受到这些人的吹捧,在不良文化影响下,王某逐步养成对暴力的崇拜,加之时间一长王某的经济收入不能维持花销,为了维持花天酒地的生活状态,王某就动了抢劫的心思,实施了多起抢劫、强奸等影响恶劣的案件。 综上,王某家庭教育缺失,三观不正,好逸恶劳,崇尚暴力是导致其犯罪的根源和诱因。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入狱后,虽获得过一次减刑,但其后的改造表现都很差,长期以来与他犯关系相处得很差,多次与他犯发生矛盾。 (1)对法律观念的淡薄:王某只有初中文化,学习能力较差,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法律敬畏心不足,入监来也没有深挖自身犯罪根源,对所犯罪行无愧疚感。 (2)家庭原因:王某父母因为工作较忙,疏于对王某的管教,王某是家里独子,因家庭条件较优越,其父母对王某也是从小娇生惯养,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溺爱与放纵,慢慢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导致王某逐步走向犯罪深渊。 (3)自身原因:王某性格偏激,不在乎别人的感受,自认为不管做什么事情家里面都会给自己摆平,因为长期在社会上鬼混,特别喜欢别人对其奉承,扭曲的虚荣心导致王某不断用钱来维持关系,最终走向犯罪。 3、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王某缺乏同情心,性格孤僻,对人抱有敌意,虚荣心重,好面子。由于内心缺乏安全感,导致在各方面都喜欢和别人进行对比,不认真通过自己的劳动改造来获取减刑,而是希望通过钱来证明自己比别人厉害。COPA-PI测试显示,情绪不稳定,易冲动,较偏执,报复心较强,遇事冲动,有较强的戒备心,易焦虑,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始终认为用钱就能打通关系。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王某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缺乏对法律的敬畏,犯罪的负罪感比较弱,不能深刻明白自己的行为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性。 (2)性格因素:王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王某的强烈反抗信息,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王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扭正王某的三观,让王某尽快放下包袱,放弃其他念头,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管控,专人包教,确保监管安全。针对王某的行为表现,监狱民警从上至下均找找王某谈话,并对王表示关心,并引导其积极深挖犯罪根源,强化法律意识,民警在教育时也是本着真诚、平易近人的态度,缩短与王某之间的隔阂,消除王某的对立情绪,并适当解决其实际问题,帮助王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注重营造环境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在获取王某的信任后,对其开展正面的思想输入,让其从一开始听不进去,到有选择的听,最后到听得进来转化思想。一是灌输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法律是严肃的,不允许任何人践踏的,只有认真改造,才能早日获得新生。二是进行前途教育,让其明白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帮助其树立改造的希望和信心,通过解决王某的思想问题,来加强行为矫正方面。同时民警还对王某取得的进步,在其他服刑人员面前进行公开表扬,使王某发现自身的闪光点,产生荣誉感,从而增强改造信心;同时通过方面典型案例对王某进行谈话教育,让其从中感悟来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养成习惯。 (3)建立亲情交流桥梁,强化鼓励作用。民警在与王某的亲人取得联系后,多番与其亲属进行沟通,对其亲属也进行了法律道德的教育,向家属灌输多年来对王某的教育是错误的,使其亲属认识到王某走到今天这一步,家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明确提出希望他们以后能积极支持并参与到对王某的教育改造当中来,通过家人的亲情关怀和监狱严格规范的执法,双管齐下的方式改变王某的错误认知和扭曲的性格,其亲属也积极配合并按照监狱民警提示,到监狱来对王某开展亲情帮教和电话规劝,鼓励其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4)上下联动,强化其心理健康教育。民警及时将王某的心理健康情况与监狱心理矫治中心进行汇报交流,请心理咨询民警对王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消除王某的对立情绪,缓和王某的心理矛盾,而激发王某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向往。矫治过程中,民警及时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王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的对其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开展阶段性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监规纪律意识,减轻王某对自己错误认知的情况,让王某积极敞开心扉,强化对直管民警信任指数,同时引导王某从积极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对自己未来的日子有充分的信心。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促其写出认罪服法书,彻底认罪悔罪,杜绝反复。 (3)扭转错误认知,扭曲的性格,缓和王某同父母的关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耐心教育矫治,王某目前已表示认罪服法,并主动写出认罪服法书,主动向民警靠拢,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民警安排的生产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还在空暇时间积极学习各类法律文书,王某也向民警表示会通过自己的劳动让家人不再担心自己,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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