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齐某,1983年5月23日出生,中专文化,家住河南省洛阳市,2016年8月9日因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月24日到二监区一分监区服刑。 齐某性格执拗,漫长刑期使其感到出狱无望,以自己要申诉为由,消极改造,散布反改造言论。2017年6月9日齐某利用出工上楼梯的时机,故意制造坠楼事件,企图以自伤自残达到逃避劳动抗拒改造的目的,在其坠地后及时施救未酿成严重后果,监区将其作为危险犯予以管控。2018年5月齐某妻子提出离婚,对家庭失去信心,在日常改造中经常出现恍恍惚惚的状态并时有不想活的言论,危险等级进一步提升。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危险性质评估 罪犯齐某收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后,认为自己被整个家庭所抛弃,内心颓丧愤怒,对生活不再抱有希望。加之刑期漫长,减刑、出狱遥遥无期,因此对改造丧失信心。具体表现为:压力大,经常失眠、做噩梦,甚至有尿床的现象发生;抗拒交流,经常一个人发呆;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思想偏执,认为社会上有太多的罪恶没有受到惩处,法律不能保护弱者;身份意识淡薄,人际关系差,常因行为养成不佳与同监舍罪犯发生争执;常有厌世、轻生的言论。 鉴于齐某的实际表现,认定其具有明显的自杀倾向。并将齐某定为“危险犯”,危险性质为“自杀”,危险程度为“高度”。鉴于其现实危险性,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挂牌攻坚危险犯”。 二、教育转化思路 监狱立即成立顽危犯攻坚转化小组,由分监区长王肖威牵头,管教副分监区长刘亚敏具体负责,管教干事李源协助进行,监狱职能科室和监狱主管领导共同参与。攻坚小组通过阅档分析、外围摸底,谈话了解后集体分析,得出齐某的性格特征和症结所在。 罪犯齐某的自杀危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由于其妻子与被害人有不正当关系而心存报复,与被害人发生打斗致使被害人死亡,逃避心理加之法律意识淡薄,让齐某认为法律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自己犯罪,认为自己没有受到公正的审判,对法律极度不信任;二是心理偏执,对家人抱有怨念,拨打亲情电话时常与父亲发生争执,导致家人长期不接见,缺乏温暖和关爱;三是文化水平低,思想认知差,通过了解无期徒刑需要服刑的年限,结合自身年龄计算,认为出狱后年龄、身体、眼界、技能均无法适应社会生活,对未来不再心存希望;四是缺乏正确的改造观,身份意识薄弱,不能接受现实,改造表现不积极,经常因完不成生产任务或质量差被批评处理。 以上四个方面的因素综合之后,导致齐某产生厌世轻生的思想,认为死亡是摆脱目前人生困境的最佳办法。 攻坚转化小组认为,要对症下药:一是以政治改造为统领,引导其正确认识自身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做到认罪悔罪;二是以监管改造为底线,加强互监包夹,绝对确保不给齐某提供能够实施自杀或自伤自残的时间与空间;三是以教育改造为突破口,尝试与其家人沟通联系,引入亲情帮教,使其感受到亲情的温暖,重燃生活的热情;四是以文化改造为重点,提升齐某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认识,拓宽齐某的眼界和心胸,帮助齐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改造观,以更好地融入环境,与身边人和睦相处;五是以劳动改造为抓手,改变管理模式,变批评为鼓励,助其建立信心,使其感受到劳动快乐与价值收获。 三、具体转化措施 1.政治改造助其认罪悔罪。监区通过宪法学习,结合十八大以来平反的冤假错案,如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案例,在个别谈话教育中向其宣讲“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并通过《法制日报》等刊载的“浙江正当防卫案”、“聊城辱母杀人案”、“涞源反杀案”等真实案例,为其进行法律扫盲。帮助其正确界定正当防卫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正确认识自身的犯罪行为和危害,促使其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并做到认罪悔罪。 2.监管改造确保安全可控。监区一贯严格要求落实互监包夹制度,做到“板块移动”、“五固定”,为确保不给齐某提供自伤自残的时间与空间,分监区特别安排了三名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罪犯与齐某同一互监组,从制度上保障齐某的人身安全。同时,安排专职“耳目”贴身观察,全方位监控齐某的思想及行为动态,为攻坚小组提供详细的情报支撑,确保能够及时调整转化方案,使之更加高效和富有针对性。 3.教育改造重燃生活热情。任何犯罪都能从其原生土壤中寻找答案,因此只有真正了解齐某的家庭才能做到对症下药。父母包办婚姻,父子长期不和,妻子外遇离婚,长期的家庭关系紧张,使其对亲情产生厌恶、抵触。刘亚敏同志通过多次与齐某家属进行电话沟通联系,详细讲解对家庭对齐某改造的重要性,引导其父母积极配合齐某的改造。2018年监区中秋帮教会齐某父亲应邀参加,在干警的引导与控制下,两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打开了齐某的心结,亲情开始融冰。在干警的鼓励与安排下,每逢齐某父母和女儿的生日,齐某都往家中打电话、寄贺卡、写书信,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感召让其重新振作,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和生活的信念。 4.文化改造陶冶情操。为帮助齐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刘亚敏同志别出心裁,为其量身打造了一个“文化监舍”,从分监区抽调十余名本科、大专、中专学历,改造表现优异,追求上进的罪犯,与其共同生活,在分监区的要求下,该监舍定期举办“读书会”、“交流会”,利用“周末自省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鼓励与相互学习,发现他人的优点,改正自身的缺点,形成了浓厚的学习、交流、进步的氛围;其次,通过心理团训对其思想和行为进行引导,针对齐某抗拒交流的封闭心理,为避免引起其对峙心理,分监区将针对齐某的心理引导改为心理团训而非个体咨询,在集体活动中帮助其放下心理防御,融入环境,特别是应用积极心理学引导,采取鼓励而非纠正的方式对其进行引导,帮助其更好地与人交流;同时,还让齐某参加了监区的“乐器班”,为其准备了吉他、竖笛、口琴等乐器供其选择学习,通过音乐陶冶其情操的同时还起到了分散注意力,避免胡思乱想的效果,最终,通过对音乐的喜爱,唤起对生活的热爱。多管齐下之下,齐某的精神面貌和改造状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抗拒与人交流,重拾自信,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对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对改造有了新的理解,行为养成进步明显,改造积极性大幅提高。 5.劳动改造提升新生希望。随着齐某开始正常会见,思想的好转,开始与人主动沟通交流后,在参加劳动改造时不再有抗拒心理,干活时也不再思想开小差,不懂就问,遇到问题就讲,劳动技能进步明显,劳动质量和产量都大幅提高。并主动提出,每换一款订单都要给自己换一个难度更大的劳动工序,自己要发挥刑期长的优势,将服装缝纫的所有工序都掌握,早日成为一名技术骨干,将来也要“带徒弟”,帮助别人进步。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两年的时间,攻坚小组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建设,“五指齐下、共同发力”,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启发、管理、引导,帮助齐某树立正确的“三观”,全面提升齐某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思想认识、法律意识、劳动技能,最终帮其走出思想的“围城”,打开新的视野,摒弃错误观念,告别不堪的过往,并于在2019年12月正式解除了危险。 齐某是监狱收押无期徒刑罪犯以来,遇到的情况最复杂、危险程度最高、转化难度最大的危险犯,为成功转化齐某,攻坚小组成员群策群力,研判分析,制定对策,同时针对性的开展了多项创新教育工作,取得了卓尔有效的成果,真正做到了因人施教、对症下药。通过干警、家属、罪犯的联动联防,编织一张严密的监控、转化、教育网络,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作用;通过打造一个适宜改造、学习、进步的环境帮助转变顽危犯,是用一群罪犯带动一个罪犯,同时,一个罪犯的转化也反作用地改变一群罪犯,塑造了一群乐于助人、追求进步的罪犯,打造了一个“先进监舍”集体,该案例的成功对于今后的顽危犯转化及教育改造工作具有极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为顽危犯转化工作验证了一条全新的道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