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阳监狱服刑人员石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石某,男,1986年1月出生,湖北大冶人,初中文化程度。2014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投入到湖北省汉阳监狱服刑。石某是累犯、重大刑事犯,且自入监服刑改造以来出现诸多的违规违纪行为,是重点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一)成长过程:石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农民,读书时学习成绩一般,读到初中就辍学。 (二)社会经历:接触社会早,没有什么技能,认识社会青年周某后,经常随其出入歌舞厅,跟着周某打架、扯皮,因交友不慎,好逸恶劳,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石某认为自己是累犯且刑期长,消极劳动,与小组长发生过几次矛盾,与监舍同改相处不和睦,承包民警在与他谈话时,觉察到其态度消极,有明显抵触情绪。 三、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时,监狱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石某:交际组织能力较强,暴力倾向较强,对人抱有敌意。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一)认知因素:较早踏入社会,交友不慎,好逸恶劳。民警意识到,在教育他的过程中,要多些耐心、细致和倾听。 (二)性格因素:缺乏学校、家庭教育,导致石某不安守本分,养成好吃懒做的习惯,自我意识很强。在教育过程中,民警可以感到石某的强烈对抗,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凶狠、霸道的过激行为。 (三)心理因素:石某有较强的报复欲,暴力倾向较强,具有反抗精神,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正确方法,容易被人怂恿而产生冲动和鲁莽的行为,不计后果。 五、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剖析,结合石某在监区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尽快让他扭转消极劳动的心态,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一)多种途径了解摸底, 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一是从监区领导、分管民警、寝室长、生产组长、互监组等不同层次了解石某列入危顽犯后的具体细节情况,较为客观地对石某作出评价。二是通过调查周围的同改,了解其日常行为模式、与同改之间的关系、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等。三是通过调阅石某的档案,清晰掌握其犯罪事实、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初步掌握其危险性质、恶劣程度以及入监初期改造表现的全貌。四是通过调取石某的《COPA-PI测评报告》《COPA-犯罪心理结构变化状况测试报告》进行心理特征摸底。通过外围调查,确定首次谈话的切入点及内容,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 (二)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减轻敌对情绪。利用罪犯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帮助他培养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互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石某的承包民警在晚饭后巡查找其谈话,尽量体现出谈话的随意性。见到石某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个时间监舍大厅放电视怎么没去看啊……”“和其他人相处怎么样啊”,等等,切入谈话后只字不提他的服刑改造情况,而是装作仔细的“听”其“倾诉”,以避开改造与被改造之间的矛盾。谈话的当时石某很是诧异,说了一句:“你还记得我啊!”这让警囚之间的谈话距离拉近了许多,此时,承包民警借机表明自己的态度:“作为监狱警察,是改造人的,为每一名罪犯谋出路是职责所在,这里所有人啊,也包括你!”这种谈话摸底方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民警对其有了一个直观的初步判断:与监区给出的结论一致,石某是个冲动易怒,暴力倾向较强的人,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明白事理,成功教育转化石某的机率大。 (三)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信任关系。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了解到石某想睡下铺,这是绝好建立信任关系的良机。晚点名后,民警找石某谈话,利用其强烈渴望下铺的愿望,民警表示会在监区周例会的时候对此事进行研讨,同时要求石某要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不打架扯皮。“君子协议”达成!借助这个良好势头,民警以法律法规、监规纪律说人、说事、说理,对石某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过了一周,石某调整到了下铺,通过换铺取得了石某对民警的信任,也为教育转化石某跨出了关键的一步。 (四)搭建亲情帮教的桥梁,卸下思想包袱。利用亲情帮教,帮助石某卸下思想包袱是转化的关键。在日常个别教育谈话中,民警发现其头脑仍在胡思乱想。石某离异,将儿子交给父母抚养,但与儿子沟通不是很好,民警便特意安排石某在周末打亲情电话,不影响孩子学习,或写信到家里而不是寄到学校,把对孩子想说却又难以表达的写出来,寒暑假进行视频会见等等。石某认识到在民警帮助下,自己与孩子沟通逐渐顺畅,慢慢卸下了思想包袱,还与儿子约定好自己在监狱积极改造,儿子在学校认真学习,相互鼓励。 (五)加强激励措施引导,树立改造信心。监区长对石某谈话时强调:“只要积极改造,拿出实际行动,就能得到你应该得到的。”在得知石某希望获得减刑后,民警便进行正面引导:“减刑是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认可,能否获得减刑奖励还是看你自己啊。”同时抓住其爱斤斤计较的弱点,算了一笔刑期长短的明细帐,以激发石某对自由的渴望,提高积极改造信心。谈话中,也大力宣传监狱的改造理念“奖励公平、机会均等、权利义务对等”等,经过几次交谈,激励运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任务,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石某对改造前途、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六)帮助石某确立改造目标。承包民警就监狱、监区的考核奖励具体情况,给石某作了细致分析,说话不拐弯,直截了当针对其目前的劳动改造情况下达任务:“你选择的劳动岗位系数较高、劳动强度大、生产加分较多”“每月劳动报酬相对多一些,这个岗位产值较高,评选劳动能手有优势”“鉴于你刚上手,先虚心学习操作手法,熟练掌握技巧,抓好质量,再追求产量”“先爬再走最后跑,一步一步来,先完成任务再超产最后成标兵”。三个月后,石某表示:“近期受到管生产的副监区长在例会上表扬,生产进步明显,得到大家的认可,特别是无期减为有期后,干劲更足了。” (七)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不断对石某进行反复、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的耐心、恒心和细心,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梳理分析石某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针对性开展管理与教育,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他的教育管理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让其感受到监区民警的关心和照顾。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一年多的教育矫治,石某目前已明确表示彻底认罪服法,并树立减刑目标和制定减刑计划,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监区民警安排的生产任务,与同改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并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能早日回归社会。 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必须通过普法教育和亲情感化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从他们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并给予帮助,从而让罪犯真心认罪悔罪,安心服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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