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妇女儿童维权声势。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多措并举,通过介入源头维权、加大妇女儿童信访案件调处力度、部门联动强化个案维权、加强维权能力建设等多项措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利用新型媒体宣传妇女维权工作。利用新闻、广播、网络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案例分析、活动展示等,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介入源头维权,提高妇女儿童工作维权力度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旗人大常委会民法委、旗政府法制办公室、旗妇联联合建立了巴林右旗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并在各类规范文件制定上从社会性别视角提出建议意见,促进了妇女儿童维权。 二、加大妇女儿童信访案件调处力度,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力度 认真接待调处妇女儿童各类信访案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入户调解等服务,2017年全年共接待调处信访案件67起,并对2起涉及侵犯儿童权益的案件进行了积极跟进,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部门联动,加大个案维权,强化维权力度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旗妇联在与旗公安局联合成立了旗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在11个苏木镇街道成立了反家庭暴力投诉站,投诉中心在旗公安局法制大队挂牌成立,投诉站在苏木镇街道派出所挂牌建立,并按照“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服务”的要求,做到“有警必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投诉站向受到家庭暴力迫害的人和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暴力分析、行政处理、案例分析等,此外,派出所还指定民警专职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有力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针对受害妇女法律知识匮乏和维权意识缺乏的情况,旗妇联依托旗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旗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或其她受害妇女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民事、刑事审判同步走,采取调解优先、办理优先、救助优先三项司法举措优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而避免了妇女维权案件中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维权工作效率,为妇女儿童维权撑起一把保护伞。 面对离婚率逐年上升的现状,旗妇联与旗司法局、法院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委员会,开展了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与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婚姻家庭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个体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维权能力建设,提升维权专业化水平 不断加大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自2017年妇联系统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尤其是妇女儿童相关案件的审理以来,发挥了妇联干部通民情、知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长处,与职业法官形成优势互补,对于查清案件事实,调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基层妇联主席们通过人民陪审方式参与到有关妇女儿童案件中,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继续壮大维权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者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壮大维权队伍,延伸工作手臂,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在维权工作中的作用,旗妇联继续壮大了维权志愿者工作队伍,全年共招募由基层妇女骨干以及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的维权志愿者800名。 五、大力宣传《反家暴法》, 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之后,旗妇联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和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2017年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制作发放了蒙汉文两种文字反家暴宣传海报10000份。并依托苏木镇街道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妇女之家”等基层工作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普遍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特点和效果】
通过采取新颖、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各类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使巴林右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是通过普法宣传工作使全旗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二是通过源头维权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三是通过加大妇女儿童信访案件调处力度有效维护了受侵犯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强化实事化维权,旗妇联、旗司法局、旗公安局、旗法院等部门联动,为维护我旗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保护保驾护航。五是通过加强维权能力提升强化了我旗各级妇联干部的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