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高某,男,28岁,高中文化,安徽宣城人,未婚,2015年因吸食冰毒成瘾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高某在解戒回归后,接受社区康复期间未按要求进行定期报到尿检,并在2019年因再次吸食毒品被抓获。鉴于实际情况,高某再次被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且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后,高某自诉能够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但对不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表示异议,认为是公安机关故意“整”他的。因此,高某在戒治期间态度消极,牢骚满腹,小错不断,给场所安全稳定和其他戒毒人员的正常戒治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和方案制定 综合多方了解的情况,民警分析高某戒治表现欠佳的原因主要是认知方面出现了偏差:一是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对公安机关的正常规范执法不理解、不接受,造成心理扭曲;二是无法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致使缺乏戒治动力,自律意识不强。 针对高某的实际情况,民警经过研究决定从三个方面落实针对性教育矫治:一是落实普法教育,改变错误认知,消除抵抗情绪;二是出台所规新政,调整激励方式,激发戒治动力;三是挖掘潜在亮点,提升个体价值,发挥榜样作用。 (二)具体实施情况 1.落实普法教育,改变错误认知,消除抵抗情绪。改变错误认知,消除对抗情绪是落实高某教育矫治的前提。为此,民警通过课堂教学、个别教育等方式,不断向高某解析法律政策:《戒毒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再次吸食、注射毒品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公安机关作出的相关决定合法合理。在熟悉法律法规后,高某接受了现状,提出自己以后不再“为难”民警;但不能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自己参与戒治的积极性不高,只会“得过且过”。民警再次告知高某学会辩证看待问题:强制隔离戒毒的目标是帮助自己战胜毒魔,要把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当做是改变自己的“学期”、把成功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作为奋斗目标,在有限的时间内争取更大的收获。高某选择了沉默。 2.出台所规新政,调整激励方式,激发戒治动力。为充分调动高某的戒治积极性,民警从约束和激励两个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即通过管理所戒毒执法委员会研究,出台《不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规定了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的“两正常”和“一特殊”,即:每月正常参与考核,正常参与诊断评估,对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诊断评估不合格的依法依规正常处理,同时鉴于其特殊性,所获得的奖分可以以一定的比例兑换物质奖励;对在戒治期间表现突出,可适当放宽亲情电话、探访会见等政策。考核奖惩办法出台后,通过民警的大力宣传引导,高某重新燃起了戒治的希望,主动向民警表态,自己会珍惜机会,努力戒治,并希望民警能够提供更多的戒治平台,帮助自己进步。在日常戒治中,高某也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学习各类所规队纪,不再恶语相向、不修边幅,与同戒相处也渐渐融洽。 3.挖掘潜在亮点,提升个体价值,发挥同伴作用。民警在谈话中发现,高某在外多年推销经历练就了较好的口才。针对他这个闪光点,民警鼓励高某代表戒治大队参加戒毒所举办的演讲、朗诵等比赛。高某在民警的帮助下,认真准备稿件,积极进行排练,以诙谐的语句、清晰的表述、饱满的状态多次在所演讲比赛、朗诵比赛、文艺晚会中获奖,成了戒治大队中的“名人”。高某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参加戒治活动更加主动。为进一步巩固高某的戒治成效,民警安排高某担任戒毒人员同伴教育小组长,和小组内其他戒毒人员携手做好内务卫生、小组学习等事务。同时,高某在担任小组长期间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帮助民警引导其他戒毒人员遵规守纪,以同伴教育有效帮助民警化解了多起戒毒人员间的争吵事件,受到其他同戒的拥护和民警的肯定。 (三)矫治效果 经过一年多的教育矫治,高某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心得体会搬上禁毒戒毒宣传“现身说法”的舞台,给戒毒所内其他戒毒人员提供了一个在身边的戒治典型,有多位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戒毒人员纷纷表示自己会借鉴高某经历,积极戒治,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之际,高某在演讲中说道:“在我自我放弃、自甘堕落的时候,感谢民警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重见光明。解戒后,我依旧会像一根蜡烛,继续发光发热,照亮更多的人……”
【案例思考】
(一)要重视一种趋势。近年来吸毒人数逐渐下降,但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在社区戒毒期间复吸的人员在部分场所中所占的比例却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正确对待这一群体,需要民警高度重视,提升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因此,在落实所内常规普法教育的同时,要加大禁毒戒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更要做好戒毒工作的社会延伸工作,避免部分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因错误的认知导致再次接受强制隔离戒毒。 (二)要明确一种观念。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不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措施,是对戒毒人员违法行为的一种限制和惩罚。作为戒毒场所,要结合场所实际和职能,做到场所和社会的联动,不断拓宽矫治渠道,丰富矫治手段;要围绕教育矫治主业主责,落实科学的教育矫治措施,着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